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8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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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8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0871-*、0871-*(省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西 (略) 1002号 传真:0871-*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配套*吨/年焦化建设项目

云南新平产业园区绿色钢城片区

云南仙福 (略)

云南博曦 (略)

该拟建项目位于 (略) 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云南新平产业园区绿色钢城片区,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西北侧300米处,占地面积65.*平方米,所在区域属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云南省开发区主导产业指引》中明确的合规园区。根据项目备案证和《报告书》,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拟建设2×46孔6.25米*.25焦炉及配套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46孔6.25米复热式捣固焦炉、1×150t/h干熄焦装置,配套建设焦炉烟气除尘脱硝净化装置、煤气净化、焦处理等设施。辅助系统包括制冷站、除盐水站、空压站、中心化验室等,储运工程包括液体装卸区、油库单元、煤气柜、厂 (略) 、煤气管道等,公用工程包括供排水系统、循环水系统、办公生活区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固废处置利用系统等。项目计划总投资21.992亿元,建成后年产*吨焦炭、12.*吨硫铵、12.*吨粗笨、5.*吨焦油。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环境空气。施工期基础开挖中,机械挖掘作业、土石方装运、堆置等产生的扬尘;主体结构、装修施工中的建筑材料(白灰、水泥、沙子、砖等)堆放、搬运、使用产生的扬尘。施工区域内的车辆大多行驶在园 (略) 上,运输过程 (略) 扬尘。建设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和进出施工场地的各类运输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

  2.水环境。雨季施工将产生暴雨径流,含大量的泥沙、水泥等悬浮物。施工期机械设备、工具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

  3.固体废物。施工期间建设场地开挖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4.声环境。主要由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以及各种运输车辆移动性噪声源,各种打桩机以及一些打井机、风镐、空压机等固定性噪声源产生的噪声污染。

  5.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区域部分林地中的林木将被砍伐,地表将部分被开挖,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围野生动物的栖息、觅食生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有备煤破碎粉尘、装煤地面除尘站废气、焦炉废气、出焦除尘地面站废气、干熄焦地面站废气、机侧大棚地面除尘站废气、焦侧大棚地面除尘站废气、焦炭缓冲仓上部下部装车废气、焦炭转运站废气、硫铵干燥废气、钙粉仓废气、备用湿熄焦废气、污水处理废气、化产单元有机废气等。原料系统、装煤系统、推焦系统、焦炭运输系统产生的无组织废气。

  2.废水:主要为蒸氨塔预处理废水、水封废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废水、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泵类、风机、空压机、冷冻机组、凉水塔、给料机、粉碎机、振动筛、输送机等产生的空气动力及机械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备煤除尘系统产生的煤尘、废铁料;装煤产生的煤尘;焦转运除尘系统产生的焦尘;干熄焦、出焦脱硫除尘系统产生的脱硫灰;焦炉烟气脱硝产生的废催化剂及除尘灰;氨水澄清槽底部产生的焦油渣;蒸氨塔产生的沥青渣;硫铵满流槽产生的酸焦油;备用湿熄焦产生的焦尘;粗苯工序洗油再生器产生的再生残渣;废液制酸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树脂;脱盐水站产生的非离子交换树脂;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等。

  5.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硫酸、洗油、煤气、焦油、粗苯、硫铵、氨水等,风险类型为泄漏、火灾、爆炸。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对厂区内 (略) 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降低运输产生的扬尘;对建材材料采取篷布遮盖,避免原材料露天堆放;建筑土方开挖后应当尽快回填。

  2.废水:设置相对应的排水沟和1座10m3临时沉淀池,晴天收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雨天收集地表径流废水,减少对当地水环境的影响。

  3.固体废物:不可回收利用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按要求运至政府指定合法弃渣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站定期清运处置。

  4.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施工阶段的要求,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的时间,尽可能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动工具,工地周围设立围护屏障,尽量减少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

  5.生态:涉及的林地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林用地用地手续,进行异地植树造林。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掏食鸟蛋、破坏鸟巢等。施工完成后尽快恢复植被。

  (二)运营期:

  1.废气:备煤、破碎废气、装煤废气、焦处理废气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焦炉烟气采用“废气循环+三段加热”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后废气采取“覆膜布袋除尘+中低温SCR脱硝+余热回收”尾气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出焦废气、干熄焦废气采用干法脱硫+覆膜布袋除尘进行处理后排放;硫铵干燥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尾气洗净塔洗涤+雾沫分离器”多级废气净化工艺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过生物过滤除臭工艺处理后排放。各处理废气排放均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原煤堆场无组织采取全封闭料棚,内部设有自动加湿雾炮,原料场出口设置车轮及车身清洗装置,场内物料全部采用封闭皮带运输等控制措施减小影响,化产单元有机废气均采用压力平衡式氮封系统,经过压力控制后分别进入鼓风机前负压煤气管道,共有8套,其中油库5套、洗脱苯系统1套、脱硫脱氨系统1套、冷凝鼓风系统1套,无洗涤系统。脱硫再生塔尾气经酸洗、碱洗和水洗后送至焦炉装置配风系统焚烧处理;制酸单元预处理工序的各储罐放散气及凝缩塔不凝气送至焦炉装置配风系统焚烧处理;制酸吸收尾气经碱洗、电除雾后送至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处理;冷鼓、脱硫、制酸、洗脱苯生产装置区及储槽放散气经压力平衡系统接入负压煤气管道。

  2.废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及分类处理和处置的措施,包括污水排水系统、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和雨水排水系统等,本项目设置1座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A2O处理+AO处理+生物流化床+混凝沉淀处理)+深度回用处理(多介质过滤器+超滤+纳滤+反渗透)+膜浓液处理系统”处理工艺,废水均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2017)中规定的再生水水质指标要求后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无废水外排。

  3.噪声:噪声源采取消声、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控制。

  4.地下水:危废贮存库、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废水处理站和池体、煤气净化各生产装置区、制酸各生产装置区、湿熄焦水池、油库及围堰等区域属于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7cm/s,或参照GB*执行,涉及酸碱等腐蚀性区域(油库区硫酸、碱液储罐、制酸生产装置区、脱硫工段、硫铵工段及围堰等)需进行防腐处理。净循环水池、炼焦区域等一般防渗区,采用粘土进行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10-7cm/s的防渗能力,粘土上部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对于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绿化用地外,全部进行水泥硬化,厂区内“非硬即绿”,无裸露土地。

  5.固体废物:废铁料、干熄焦除尘灰、出焦脱硫灰、焦炭转运工段除尘灰集中收集后运至仙福钢铁厂回用;备煤、装煤除尘灰送至配料皮带掺煤炼焦;焦炉烟气脱硫灰、脱硝废催化剂、制酸装置排渣、制酸废催化剂、废树脂、废矿物油统一收集后分类储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离子树脂、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利用;焦油渣、沥青渣、酸焦油、污泥(废油渣)、废活性炭送往掺煤装置掺煤炼焦;再生残渣送往焦油储罐与焦油一同外售。

  6.环境风险:在储罐区及装置区均设有消防栓,对存有易燃易爆物料的储罐均设有喷淋与泡沫阻火装置;在煤气、苯、氨等点位安装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装置,硫酸罐区设有酸性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生产装置区及厂界均设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设施;建立“单元-厂区-园区”水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范措施,并将本项目纳入园区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范围内。

2023年4月7日建设单位在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 (略) 站上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主要公示内容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公众 (略) 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15日-28日(10个工作日)同步在项目所在的大开门信息公示栏、玉溪日报(两期)、集团公司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 (略) 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意见。

公示期间,项目未收到社会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0871-*、0871-*(省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西 (略) 1002号 传真:0871-*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配套*吨/年焦化建设项目

云南新平产业园区绿色钢城片区

云南仙福 (略)

云南博曦 (略)

该拟建项目位于 (略) 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云南新平产业园区绿色钢城片区,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西北侧300米处,占地面积65.*平方米,所在区域属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云南省开发区主导产业指引》中明确的合规园区。根据项目备案证和《报告书》,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拟建设2×46孔6.25米*.25焦炉及配套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46孔6.25米复热式捣固焦炉、1×150t/h干熄焦装置,配套建设焦炉烟气除尘脱硝净化装置、煤气净化、焦处理等设施。辅助系统包括制冷站、除盐水站、空压站、中心化验室等,储运工程包括液体装卸区、油库单元、煤气柜、厂 (略) 、煤气管道等,公用工程包括供排水系统、循环水系统、办公生活区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固废处置利用系统等。项目计划总投资21.992亿元,建成后年产*吨焦炭、12.*吨硫铵、12.*吨粗笨、5.*吨焦油。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环境空气。施工期基础开挖中,机械挖掘作业、土石方装运、堆置等产生的扬尘;主体结构、装修施工中的建筑材料(白灰、水泥、沙子、砖等)堆放、搬运、使用产生的扬尘。施工区域内的车辆大多行驶在园 (略) 上,运输过程 (略) 扬尘。建设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和进出施工场地的各类运输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

  2.水环境。雨季施工将产生暴雨径流,含大量的泥沙、水泥等悬浮物。施工期机械设备、工具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

  3.固体废物。施工期间建设场地开挖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4.声环境。主要由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以及各种运输车辆移动性噪声源,各种打桩机以及一些打井机、风镐、空压机等固定性噪声源产生的噪声污染。

  5.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区域部分林地中的林木将被砍伐,地表将部分被开挖,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围野生动物的栖息、觅食生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有备煤破碎粉尘、装煤地面除尘站废气、焦炉废气、出焦除尘地面站废气、干熄焦地面站废气、机侧大棚地面除尘站废气、焦侧大棚地面除尘站废气、焦炭缓冲仓上部下部装车废气、焦炭转运站废气、硫铵干燥废气、钙粉仓废气、备用湿熄焦废气、污水处理废气、化产单元有机废气等。原料系统、装煤系统、推焦系统、焦炭运输系统产生的无组织废气。

  2.废水:主要为蒸氨塔预处理废水、水封废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废水、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泵类、风机、空压机、冷冻机组、凉水塔、给料机、粉碎机、振动筛、输送机等产生的空气动力及机械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备煤除尘系统产生的煤尘、废铁料;装煤产生的煤尘;焦转运除尘系统产生的焦尘;干熄焦、出焦脱硫除尘系统产生的脱硫灰;焦炉烟气脱硝产生的废催化剂及除尘灰;氨水澄清槽底部产生的焦油渣;蒸氨塔产生的沥青渣;硫铵满流槽产生的酸焦油;备用湿熄焦产生的焦尘;粗苯工序洗油再生器产生的再生残渣;废液制酸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树脂;脱盐水站产生的非离子交换树脂;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等。

  5.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硫酸、洗油、煤气、焦油、粗苯、硫铵、氨水等,风险类型为泄漏、火灾、爆炸。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对厂区内 (略) 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降低运输产生的扬尘;对建材材料采取篷布遮盖,避免原材料露天堆放;建筑土方开挖后应当尽快回填。

  2.废水:设置相对应的排水沟和1座10m3临时沉淀池,晴天收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雨天收集地表径流废水,减少对当地水环境的影响。

  3.固体废物:不可回收利用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按要求运至政府指定合法弃渣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站定期清运处置。

  4.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施工阶段的要求,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的时间,尽可能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动工具,工地周围设立围护屏障,尽量减少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

  5.生态:涉及的林地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林用地用地手续,进行异地植树造林。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掏食鸟蛋、破坏鸟巢等。施工完成后尽快恢复植被。

  (二)运营期:

  1.废气:备煤、破碎废气、装煤废气、焦处理废气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焦炉烟气采用“废气循环+三段加热”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后废气采取“覆膜布袋除尘+中低温SCR脱硝+余热回收”尾气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出焦废气、干熄焦废气采用干法脱硫+覆膜布袋除尘进行处理后排放;硫铵干燥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尾气洗净塔洗涤+雾沫分离器”多级废气净化工艺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过生物过滤除臭工艺处理后排放。各处理废气排放均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原煤堆场无组织采取全封闭料棚,内部设有自动加湿雾炮,原料场出口设置车轮及车身清洗装置,场内物料全部采用封闭皮带运输等控制措施减小影响,化产单元有机废气均采用压力平衡式氮封系统,经过压力控制后分别进入鼓风机前负压煤气管道,共有8套,其中油库5套、洗脱苯系统1套、脱硫脱氨系统1套、冷凝鼓风系统1套,无洗涤系统。脱硫再生塔尾气经酸洗、碱洗和水洗后送至焦炉装置配风系统焚烧处理;制酸单元预处理工序的各储罐放散气及凝缩塔不凝气送至焦炉装置配风系统焚烧处理;制酸吸收尾气经碱洗、电除雾后送至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处理;冷鼓、脱硫、制酸、洗脱苯生产装置区及储槽放散气经压力平衡系统接入负压煤气管道。

  2.废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及分类处理和处置的措施,包括污水排水系统、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和雨水排水系统等,本项目设置1座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A2O处理+AO处理+生物流化床+混凝沉淀处理)+深度回用处理(多介质过滤器+超滤+纳滤+反渗透)+膜浓液处理系统”处理工艺,废水均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2017)中规定的再生水水质指标要求后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无废水外排。

  3.噪声:噪声源采取消声、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控制。

  4.地下水:危废贮存库、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废水处理站和池体、煤气净化各生产装置区、制酸各生产装置区、湿熄焦水池、油库及围堰等区域属于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7cm/s,或参照GB*执行,涉及酸碱等腐蚀性区域(油库区硫酸、碱液储罐、制酸生产装置区、脱硫工段、硫铵工段及围堰等)需进行防腐处理。净循环水池、炼焦区域等一般防渗区,采用粘土进行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10-7cm/s的防渗能力,粘土上部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对于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绿化用地外,全部进行水泥硬化,厂区内“非硬即绿”,无裸露土地。

  5.固体废物:废铁料、干熄焦除尘灰、出焦脱硫灰、焦炭转运工段除尘灰集中收集后运至仙福钢铁厂回用;备煤、装煤除尘灰送至配料皮带掺煤炼焦;焦炉烟气脱硫灰、脱硝废催化剂、制酸装置排渣、制酸废催化剂、废树脂、废矿物油统一收集后分类储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离子树脂、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利用;焦油渣、沥青渣、酸焦油、污泥(废油渣)、废活性炭送往掺煤装置掺煤炼焦;再生残渣送往焦油储罐与焦油一同外售。

  6.环境风险:在储罐区及装置区均设有消防栓,对存有易燃易爆物料的储罐均设有喷淋与泡沫阻火装置;在煤气、苯、氨等点位安装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装置,硫酸罐区设有酸性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生产装置区及厂界均设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设施;建立“单元-厂区-园区”水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范措施,并将本项目纳入园区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范围内。

2023年4月7日建设单位在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 (略) 站上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主要公示内容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公众 (略) 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15日-28日(10个工作日)同步在项目所在的大开门信息公示栏、玉溪日报(两期)、集团公司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 (略) 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意见。

公示期间,项目未收到社会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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