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立面整饰工程自编天河软件园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一期改造工程
外立面整饰工程自编天河软件园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一期改造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
*GG*
穗规划资源建证〔2024〕39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日 期 | 2024-07-30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高新 (略) |
建设项目名称 | 外立面整饰工程(自编天河软件园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一期改造工程) |
综合受理号 | thMB2C*B* |
建设位置 | 天 (略) 1021-1035号(单号)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项目立案号 | *5 | |
---|---|---|
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建证〔2024〕3931号 | |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 *GG* | |
日期 | 2024-07-30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高新 (略) | |
建设项目名称 | 外立面整饰工程(自编天河软件园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一期改造工程) | |
综合受理号 | thMB2C*B* | |
建设位置 | 天 (略) 1021-1035号(单号) | |
建设规模 | 外立面整饰工程1幢。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附图1份。 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 |
附加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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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GG*
穗规划资源建证〔2024〕39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日 期 | 2024-07-30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高新 (略) |
建设项目名称 | 外立面整饰工程(自编天河软件园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一期改造工程) |
综合受理号 | thMB2C*B* |
建设位置 | 天 (略) 1021-1035号(单号)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项目立案号 | *5 | |
---|---|---|
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建证〔2024〕3931号 | |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 *GG* | |
日期 | 2024-07-30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高新 (略) | |
建设项目名称 | 外立面整饰工程(自编天河软件园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一期改造工程) | |
综合受理号 | thMB2C*B* | |
建设位置 | 天 (略) 1021-1035号(单号) | |
建设规模 | 外立面整饰工程1幢。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附图1份。 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 |
附加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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