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紫金幼儿园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上杭县紫金幼儿园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项目概况
上杭县紫金幼儿园项目地块,位于 (略) 上杭县临城 (略) (略) 北侧,中心坐标:东经116.*°,北纬25.*°,面积5198平方米,地块东 (略) ,北至上杭县紫金小学, (略) ,西至上杭县紫金小学。调查地块历史用途为林地,主要种植梅、桃、李等,地块内曾存在小坪农庄,为餐饮服务业。根据《上杭县紫金幼儿园用地规划红线图》,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2011)中二类居住用地--服务设施用地(R22)。调查期间地块已开发建设完成,由上杭县紫金幼儿园管理,上杭县紫金幼儿园为集团化办学学校,隶属上杭县实验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上杭县实验幼儿园委托福建 (略) 对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果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主要成果如下:
上杭县紫金幼儿园项目地块,位于 (略) 上杭县临城 (略) (略) 北侧,中心坐标:东经116.*°,北纬25.*°,面积5198平方米,地块东 (略) ,北至上杭县紫金小学, (略) ,西至上杭县紫金小学。调查地块历史用途为林地,主要种植梅、桃、李等,地块内曾存在小坪农庄,为餐饮服务业。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服务设施用地(R22),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主要成果如下:
(1)调查地块历史上没有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设施。
(2)调查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发现由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无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堆放、倾倒、填埋等迹象。
(3)调查地块历史上没有使用工业废水溉,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难降解的农药、化肥,无外来填土。
(4)调查地块内小坪农庄为餐饮服务业,不涉及生产加工,对地块影响较小。
(5)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以山地林地、居民区、学校为主,历史上东侧910m处杭福机砖厂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6)地块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7)为排除不确定因素,福建 (略) 于调查地块内共采集了5个表层土壤样品,另外在主导风向侧风向及上风向设置2处土壤对照点位,使用X射线荧光检测仪(XRF)和光离子化检测仪(PID)检测土壤样品中的污染物含量,调查地块土壤检测结果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明显小于《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通过调查检测表明,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上杭县实验幼儿园
联系电话:*
四、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检测单位:福建 (略)
联系电话:0591-*
一、项目概况
上杭县紫金幼儿园项目地块,位于 (略) 上杭县临城 (略) (略) 北侧,中心坐标:东经116.*°,北纬25.*°,面积5198平方米,地块东 (略) ,北至上杭县紫金小学, (略) ,西至上杭县紫金小学。调查地块历史用途为林地,主要种植梅、桃、李等,地块内曾存在小坪农庄,为餐饮服务业。根据《上杭县紫金幼儿园用地规划红线图》,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2011)中二类居住用地--服务设施用地(R22)。调查期间地块已开发建设完成,由上杭县紫金幼儿园管理,上杭县紫金幼儿园为集团化办学学校,隶属上杭县实验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上杭县实验幼儿园委托福建 (略) 对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果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主要成果如下:
上杭县紫金幼儿园项目地块,位于 (略) 上杭县临城 (略) (略) 北侧,中心坐标:东经116.*°,北纬25.*°,面积5198平方米,地块东 (略) ,北至上杭县紫金小学, (略) ,西至上杭县紫金小学。调查地块历史用途为林地,主要种植梅、桃、李等,地块内曾存在小坪农庄,为餐饮服务业。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服务设施用地(R22),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主要成果如下:
(1)调查地块历史上没有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设施。
(2)调查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发现由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无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堆放、倾倒、填埋等迹象。
(3)调查地块历史上没有使用工业废水溉,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难降解的农药、化肥,无外来填土。
(4)调查地块内小坪农庄为餐饮服务业,不涉及生产加工,对地块影响较小。
(5)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以山地林地、居民区、学校为主,历史上东侧910m处杭福机砖厂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6)地块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7)为排除不确定因素,福建 (略) 于调查地块内共采集了5个表层土壤样品,另外在主导风向侧风向及上风向设置2处土壤对照点位,使用X射线荧光检测仪(XRF)和光离子化检测仪(PID)检测土壤样品中的污染物含量,调查地块土壤检测结果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明显小于《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通过调查检测表明,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上杭县实验幼儿园
联系电话:*
四、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检测单位:福建 (略)
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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