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宁城县分局关于对内蒙古京航特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半导体用石墨模具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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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宁城县分局关于对内蒙古京航特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半导体用石墨模具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内蒙古 (略) 年产4000吨半导体用石墨模具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4

0

0

0

内蒙古 (略)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宁城县天义镇中京工业园区。项目地块中心(N41度34分2.631秒,E119度14分28.693秒)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三期工程,新增总用地面积*.9m2,厂区分为两部分,包括自建厂区及租赁的宁城县2023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地块一)范围内5#、7#标准化厂房。自建厂区占地面积*.9m2,新建生产车间(4车间)建筑面积3614.31m2、库房(库房2)3410.31m2;5#标准化厂房(6车间)、7#标准化厂房(5车间)总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均为5520m2。4、5、6车间新增半导体用石墨模具智能化生产线10条(4车间2条,5、6车间各4条),新增半导体用石墨模具4000吨/年(下料工序依托1车间)。

本次扩建对现有1车间石墨模具下料切割工序进行技术改造,主要对生产设备控制系统进行智能化升级,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生产效率、优化生产工艺,生产时间由现有日生产16小时延长至24小时,产能由现有4000吨/年扩大至*吨/年;增加现有3车间石墨模具机械加工生产时间,由现有日生产16小时延长至24小时,现有产能由4000吨/年扩大至6000吨/年。
项目总投*元。其中环保投资155.*元。

一、废水

项目建成运营后无生产废水产生,新增的废水仅为员工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 (略) ,最终进入宁城县污水处理服务中心。

二、废气

(1)施工期

①施工现场建设临时围挡,封闭施工场地;②施工 (略) 硬化,定期洒水降尘;③场地门口设置洗车池,对出场车辆轮胎等进行冲洗;

④运输松散物料的车辆采取封闭、遮盖等措施,以防运输途中遗洒;⑤做好土方平衡,减少不必要的倒运,土方、砂石料堆等定期洒水抑尘,水泥、石灰等松散物料采用苫布遮盖;⑥基础施工完成后及时回填并夯实;⑦风力超过4级时停止土方作业及松散物料的装卸作业。

(2)运营期

1车间模具下料切割粉尘收集经1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车间模具加工粉尘收集经3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3根20m高排气筒(DA002、DA004、DA005)排放。4车间模具加工粉尘收集经1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5车间模具加工粉尘收集经1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6车间模具加工粉尘收集经1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纯化废气经碱液吸收装置处理后由30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食堂使用液化石油气,装有一套油烟净化设施。

三、固体废物

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按照园区环卫部门要求统一处理;

石墨模具机械加工除尘收尘及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全部外售综合利用;

废包装材料、废除尘布袋全部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四、噪声

建筑隔声、减振基础、加装减震垫、通风隔声罩,加强绿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内蒙古 (略) 年产4000吨半导体用石墨模具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4

0

0

0

内蒙古 (略)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宁城县天义镇中京工业园区。项目地块中心(N41度34分2.631秒,E119度14分28.693秒)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三期工程,新增总用地面积*.9m2,厂区分为两部分,包括自建厂区及租赁的宁城县2023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地块一)范围内5#、7#标准化厂房。自建厂区占地面积*.9m2,新建生产车间(4车间)建筑面积3614.31m2、库房(库房2)3410.31m2;5#标准化厂房(6车间)、7#标准化厂房(5车间)总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均为5520m2。4、5、6车间新增半导体用石墨模具智能化生产线10条(4车间2条,5、6车间各4条),新增半导体用石墨模具4000吨/年(下料工序依托1车间)。

本次扩建对现有1车间石墨模具下料切割工序进行技术改造,主要对生产设备控制系统进行智能化升级,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生产效率、优化生产工艺,生产时间由现有日生产16小时延长至24小时,产能由现有4000吨/年扩大至*吨/年;增加现有3车间石墨模具机械加工生产时间,由现有日生产16小时延长至24小时,现有产能由4000吨/年扩大至6000吨/年。
项目总投*元。其中环保投资155.*元。

一、废水

项目建成运营后无生产废水产生,新增的废水仅为员工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 (略) ,最终进入宁城县污水处理服务中心。

二、废气

(1)施工期

①施工现场建设临时围挡,封闭施工场地;②施工 (略) 硬化,定期洒水降尘;③场地门口设置洗车池,对出场车辆轮胎等进行冲洗;

④运输松散物料的车辆采取封闭、遮盖等措施,以防运输途中遗洒;⑤做好土方平衡,减少不必要的倒运,土方、砂石料堆等定期洒水抑尘,水泥、石灰等松散物料采用苫布遮盖;⑥基础施工完成后及时回填并夯实;⑦风力超过4级时停止土方作业及松散物料的装卸作业。

(2)运营期

1车间模具下料切割粉尘收集经1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车间模具加工粉尘收集经3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3根20m高排气筒(DA002、DA004、DA005)排放。4车间模具加工粉尘收集经1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5车间模具加工粉尘收集经1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6车间模具加工粉尘收集经1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纯化废气经碱液吸收装置处理后由30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食堂使用液化石油气,装有一套油烟净化设施。

三、固体废物

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按照园区环卫部门要求统一处理;

石墨模具机械加工除尘收尘及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全部外售综合利用;

废包装材料、废除尘布袋全部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四、噪声

建筑隔声、减振基础、加装减震垫、通风隔声罩,加强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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