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南洋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钢结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宣城新南洋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钢结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宣城 (略)
年产5000吨钢结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6月28日,宣城 (略) 根据《年产5000吨钢结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宣城 (略) 年产5000吨钢结构项目 (略) 中溪镇工业集中区地块内,系租赁区内会达产业园约6950m2闲置钢结构厂房投资建设。拟购置H型钢抛丸机、组立机、折弯机、矫正机、瓦机组、剪板机、埋弧焊机、CO2保护焊机、交流电焊机、数控钻床、摇臂钻、破弧气刨、电动单梁起重机、等离子切割机、火焰切割机、可伸缩式喷漆房、C型钢机、质谱仪等设备设施,配套建设(或依托现有)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5000吨钢结构。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4月, (略) 政务服务局为本项目备案(政服备案[2023]026号,项目代码:2108-*-04-01-*),公司于2023年4月委托安徽 (略) 编制完成《宣城 (略) 年产5000吨钢结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分局于2023年7月1日以文(宁环审批[2023]38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项目建设。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工建设,2024年4月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4年04月16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手续,登记编号为:*MA8Q63U15Q001Y,有效期至2029年04月15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实际总投资*元,实际环保投资*元,所占比例为1.4%。
(四)验收范围
整体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宣城 (略) 已建成的年产5000吨钢结构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比,变化情况如下:
1.排气筒有所调整。因厂区面积过大,切割和焊接设施分布较远,故切割和焊接产生的废气分别单独设置一套废气处理设施,由计划中的“切割、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调整为为“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处理。
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申报阶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焊接、切割、抛丸、调漆、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其中,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4)排放;抛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收集后引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强化车间通风措施。经监测,废气外排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纸盒及废过滤棉、废漆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集尘、废钢丸、漆渣、焊渣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纸盒及废过滤棉、废漆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公司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集尘、废钢丸、漆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焊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辐射:
不涉及。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危险化品库、危废库、喷漆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10cm/s),铺设2mm厚高密度聚*烯,地面以混凝土铺设,采用环氧漆做防腐防渗处理,并设置10cm高围堰。
其生产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混凝土硬化,渗透系数达到≤1.0×10-7cm/s。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焊接工序颗粒物去除率为67%~78%;调漆、喷漆、晾干工序颗粒物去除率为62%~79%,非*烷总烃去除率为86%~88%,切割工序颗粒物去除率为44%~64%;抛丸因自带布袋除尘器无法监测进口,故不计算去除率。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四个监测点位两日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52.4~58.7 dB(A)。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降噪效果较好。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纸盒及废过滤棉、废漆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集尘、废钢丸、漆渣、焊渣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纸盒及废过滤棉、废漆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公司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集尘、废钢丸、漆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焊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辐射防护设施
不涉及。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
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3 mg/m3、抛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2.2 mg/m3、调漆、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3 mg/m3、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6.18 mg/m3,切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6 mg/m3,无组织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68 mg/m3、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138 mg/m3,废气外排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 附录A表 A.1 中特别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期间:噪声经隔声、基础减震等控制措施并经过空间扩散衰减后,昼间最大噪声为58.7分贝、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
5.辐射
不涉及。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颗粒物0.2544 t/a,非*烷总烃0.0606 t/a,满足排放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厂界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能够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同时在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规划建设诸如机关、学校、医院、 (略) 、居民区等环境空气要求较高的项目。
(略) (略) 编制的《宣城 (略) 年产5000吨钢结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监测结果(检测单位为: (略) (略) ,检测报告编号:2024*)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焊接、切割、抛丸、调漆、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其中,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4)排放;抛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收集后引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强化车间通风措施。经监测,废气外排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废水。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纸盒及废过滤棉、废漆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集尘、废钢丸、漆渣、焊渣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纸盒及废过滤棉、废漆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公司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集尘、废钢丸、漆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焊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六、验收结论
宣城 (略) 年产5000吨钢结构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焊接、切割、抛丸、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各类废气收集、除尘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建立固废转移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签到表。
宣城 (略)
2024年6月28日
宣城 (略)
年产5000吨钢结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6月28日,宣城 (略) 根据《年产5000吨钢结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宣城 (略) 年产5000吨钢结构项目 (略) 中溪镇工业集中区地块内,系租赁区内会达产业园约6950m2闲置钢结构厂房投资建设。拟购置H型钢抛丸机、组立机、折弯机、矫正机、瓦机组、剪板机、埋弧焊机、CO2保护焊机、交流电焊机、数控钻床、摇臂钻、破弧气刨、电动单梁起重机、等离子切割机、火焰切割机、可伸缩式喷漆房、C型钢机、质谱仪等设备设施,配套建设(或依托现有)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5000吨钢结构。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4月, (略) 政务服务局为本项目备案(政服备案[2023]026号,项目代码:2108-*-04-01-*),公司于2023年4月委托安徽 (略) 编制完成《宣城 (略) 年产5000吨钢结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分局于2023年7月1日以文(宁环审批[2023]38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项目建设。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工建设,2024年4月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4年04月16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手续,登记编号为:*MA8Q63U15Q001Y,有效期至2029年04月15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实际总投资*元,实际环保投资*元,所占比例为1.4%。
(四)验收范围
整体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宣城 (略) 已建成的年产5000吨钢结构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比,变化情况如下:
1.排气筒有所调整。因厂区面积过大,切割和焊接设施分布较远,故切割和焊接产生的废气分别单独设置一套废气处理设施,由计划中的“切割、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调整为为“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处理。
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申报阶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焊接、切割、抛丸、调漆、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其中,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4)排放;抛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收集后引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强化车间通风措施。经监测,废气外排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纸盒及废过滤棉、废漆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集尘、废钢丸、漆渣、焊渣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纸盒及废过滤棉、废漆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公司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集尘、废钢丸、漆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焊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辐射:
不涉及。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危险化品库、危废库、喷漆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10cm/s),铺设2mm厚高密度聚*烯,地面以混凝土铺设,采用环氧漆做防腐防渗处理,并设置10cm高围堰。
其生产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混凝土硬化,渗透系数达到≤1.0×10-7cm/s。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焊接工序颗粒物去除率为67%~78%;调漆、喷漆、晾干工序颗粒物去除率为62%~79%,非*烷总烃去除率为86%~88%,切割工序颗粒物去除率为44%~64%;抛丸因自带布袋除尘器无法监测进口,故不计算去除率。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四个监测点位两日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52.4~58.7 dB(A)。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降噪效果较好。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纸盒及废过滤棉、废漆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集尘、废钢丸、漆渣、焊渣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纸盒及废过滤棉、废漆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公司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集尘、废钢丸、漆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焊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辐射防护设施
不涉及。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
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3 mg/m3、抛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2.2 mg/m3、调漆、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3 mg/m3、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6.18 mg/m3,切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6 mg/m3,无组织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68 mg/m3、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138 mg/m3,废气外排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 附录A表 A.1 中特别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期间:噪声经隔声、基础减震等控制措施并经过空间扩散衰减后,昼间最大噪声为58.7分贝、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
5.辐射
不涉及。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颗粒物0.2544 t/a,非*烷总烃0.0606 t/a,满足排放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厂界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能够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同时在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规划建设诸如机关、学校、医院、 (略) 、居民区等环境空气要求较高的项目。
(略) (略) 编制的《宣城 (略) 年产5000吨钢结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监测结果(检测单位为: (略) (略) ,检测报告编号:2024*)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焊接、切割、抛丸、调漆、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其中,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4)排放;抛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收集后引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强化车间通风措施。经监测,废气外排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废水。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纸盒及废过滤棉、废漆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集尘、废钢丸、漆渣、焊渣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纸盒及废过滤棉、废漆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公司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集尘、废钢丸、漆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焊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六、验收结论
宣城 (略) 年产5000吨钢结构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焊接、切割、抛丸、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各类废气收集、除尘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建立固废转移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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