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晶禾卫浴成套淋浴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晶禾卫浴成套淋浴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7-18 来源:营商环境服务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传 真:024-*
通讯地址:小 (略) 69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晶禾卫浴成套淋浴房生产线建设项目 | (略) 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三合村 | (略) | 辽宁中辉 (略) | 项目位于 (略) 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三合村(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高官园区内),租用园区内闲置厂房建设。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39.*元,环保投资占比0.78%。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条成套淋浴房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切割机、磨边机、打孔机、清洗机、倒角机、丝印机等,设计年产淋浴房*套。 | 项目依托现有厂房建设,施工期工地周围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对 (略) 进行硬化,对物料堆存处 (略) 或者防尘布覆盖,定期洒水抑尘后,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中城镇建成区的浓度限值要求;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作业面、道路的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施工期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可资源化利用的废弃建材等予以回收利用或出售,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用于场地 (略) 铺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丝印工序在密闭式丝印房内进行作业,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满足《辽宁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 3161—2019)表1控制限值要求。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烷总烃浓度满足《辽宁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表2中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切片、磨边、清洗、打孔以及外观处理废水经1座三级沉淀池(50m3)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原有化粪池处理,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后排入高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该项目在高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后投产。 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橡胶减振、风机单独布置在风机房内、封闭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废包装材料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由供应商定期回收;碎玻璃、沉淀池内玻璃沉渣定期清掏,沥干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废机油、废抹布、废活性碳、废机油桶、废油墨桶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点(20m2)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活垃圾投放到厂内的封闭式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丝印房、危险废物贮存点、沉淀池作为重点防渗区(Mb≥6.0m,K≤1.0×10-7cm/s);生产厂房、一般固废暂存区作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0×10-7cm/s)。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厂区内严禁烟火,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等。 |
发布时间:2024-7-18 来源:营商环境服务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传 真:024-*
通讯地址:小 (略) 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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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晶禾卫浴成套淋浴房生产线建设项目 | (略) 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三合村 | (略) | 辽宁中辉 (略) | 项目位于 (略) 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三合村(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高官园区内),租用园区内闲置厂房建设。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39.*元,环保投资占比0.78%。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条成套淋浴房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切割机、磨边机、打孔机、清洗机、倒角机、丝印机等,设计年产淋浴房*套。 | 项目依托现有厂房建设,施工期工地周围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对 (略) 进行硬化,对物料堆存处 (略) 或者防尘布覆盖,定期洒水抑尘后,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中城镇建成区的浓度限值要求;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作业面、道路的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施工期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可资源化利用的废弃建材等予以回收利用或出售,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用于场地 (略) 铺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丝印工序在密闭式丝印房内进行作业,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满足《辽宁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 3161—2019)表1控制限值要求。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烷总烃浓度满足《辽宁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表2中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切片、磨边、清洗、打孔以及外观处理废水经1座三级沉淀池(50m3)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原有化粪池处理,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后排入高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该项目在高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后投产。 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橡胶减振、风机单独布置在风机房内、封闭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废包装材料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由供应商定期回收;碎玻璃、沉淀池内玻璃沉渣定期清掏,沥干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废机油、废抹布、废活性碳、废机油桶、废油墨桶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点(20m2)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活垃圾投放到厂内的封闭式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丝印房、危险废物贮存点、沉淀池作为重点防渗区(Mb≥6.0m,K≤1.0×10-7cm/s);生产厂房、一般固废暂存区作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0×10-7cm/s)。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厂区内严禁烟火,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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