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31日拟对威远鸿骏建材有限公司鸿骏建材水稳层生产线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鸿骏建材水稳层生产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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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7月31日拟对威远鸿骏建材有限公司鸿骏建材水稳层生产线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鸿骏建材水稳层生产线建设项目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鸿骏建材水稳层生产线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832-*

地 址: (略) 威远县行政审批局二楼70号生态环境窗口(严 (略) 12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鸿骏建材水稳层生产线建设项目

威远县连界镇荣胜村2组

(略)

四川 (略)

项目主要新建水稳层生产线1条,即新建原料库房及搅拌车间各1座,设置上料斗3个,皮带输送机2台、搅拌机1台、水泥储仓2个、粉煤灰储仓1个及成品仓1个,同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水稳层*t。

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采取湿法作业的措施控制扬尘;车辆及机械运行排放的尾气通过大气的自净作用得到净化。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收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

(3)噪声:项目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施工机械尽可能选取运行良好的低噪声设备。

(4)固废: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场所。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原料库房扬尘经硬化地面、封闭库房、喷水控尘、降低卸料高度等措施进行控制;水泥、粉煤灰卸料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再经搅拌车间纵深沉降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碎石及石粉转运粉尘通过皮带输送机走廊封闭,喷水控尘等措施进行控制;搅拌粉尘通过在搅拌机物料下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再经抽尘支管抽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车辆运输扬 (略) 水泥硬化、路面清扫、洒水控尘、 (略) ,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同时对原料及产品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进行控制。

(2)废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原料库房及搅拌车间屋面雨水经收集后外排; (略) 及作业区等区域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沟收集至雨水收集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不外排。

(3)噪声: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包括选用低噪设备、采用潜水泵、合理布局、基座安装减振垫、定期维护保养、风机安装消声器等。

(4)固废:项目仓顶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全部收集后作为生产原料;仓顶除尘器滤芯定期更换,最终返回供应商处置;沉淀池泥砂经收集后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搅拌工序;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棉纱和含油废手套)经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最终送资质单位处置。

三、其他部门意见:

2023年8月15日,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308-*-04-01-*]FGQB-0222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

2

长葫灌区剩余项目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威远县新场镇、严陵镇、高石镇、龙会镇、东联镇

四川省长葫灌区运管中心

四川 (略)

项目主要对长葫灌区团结干渠进行整治,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长葫灌区剩余项目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川水函[2017]1997号),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整治渠道27段共7248m(桩号0+542~41+980)。对风化严重渠墙, (略) 抹面;对边墙单薄不稳定渠段,采取拆除原渠墙重新用M10水泥砂浆砌条石挡墙;对底板渗漏,采取现浇10cm厚C20砼。项目已建设完成,本次属于补办环评。

一、施工期:

1)废气:①施工现场部分区域设置围挡;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②对于土石方开挖、回填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洒水进行控制,裸露地表和土石方堆场产生的无组织粉尘主要 (略) 遮挡、少量洒水的措施,减少粉尘的排放量。同时禁止在四级及以上风力天气情况时进行土方开挖作业,并做好裸露地表遮掩工作,对裸露地表 (略) 。③对于运输砂、石、水泥等的车辆坚持文明装卸,装载高度低于车厢上沿,不得超高超载,同时实行封闭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撒漏,防止对运输沿线地面的污染,运输时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 (略) 线。施工车辆及运输车辆在驶出施工区之前,需作清泥除尘处理。④对水泥砂浆搅拌设施四周进行围挡,并设置雾化喷水设施控尘;水泥、砂石等建筑材料,将其堆放于水泥砂浆搅拌设施处封闭的场地内。

(2)废水:项目临时施工区进出场口设置废水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和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作为搅拌用水或者施工控尘洒水,未外排。施工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就近用于周边耕地施肥。

(3)噪声: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施工机械尽可能选取运行良好的低噪声设备。

(4)固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弃方全部运 (略) 和工地作为填方使用,施工期未设置弃土场。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施工方运 (略) 和工地作为填方使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生态环境:项目施工临时占地会对区域土地造成碾压、掩埋等直接的生态影响,施工对土地的扰动使土壤失去原有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流失等生态功能。项目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临时占用区域已恢复至原貌。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属非污染生态类项目,运营期无生产类废气产生,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水:项目属非污染生态类项目,运营期无生产类废水产生。回归水影响主要集中在农灌期,回归时间缓慢,回归水主要经高差汇入威远河。灌区内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减少灌溉用水量,同时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高效低毒无残留农药,并减少化肥和农药施用量,努力发展新型无公害生态农业,可有效减轻灌溉回归水对水体可能产生的影响。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4)固废:项目运营期安排专人定期巡查渠道,对渠道内产生的淤泥进行清理,清理的淤泥用于周边土地平整。

三、其他部门意见:

2017年3月6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长葫灌区剩余项目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农经[2017]96号)。2017年12月28日,四川省水利厅出具了《关于长葫灌区剩余项目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川水函[2017]1997号)。

3

威远县红丽石英砂加工厂生产线扩建项目

越溪镇勇溪村19组

威远县红丽石英砂加工厂生产线扩建项目

四川达 (略)

2024年, (略) 场需求增大,拟投资*元,建设“威远县红丽石英砂加工厂生产线扩建项目”,新建生产车间一处,同时新增给料机1台、鄂破机1台、箱破机1台、筛选机2台等设备,年产7.*吨石子和7.*吨石粉,不涉及拆除现有工程相关设备

1.废水

洗手废水经油水分离器经隔油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由周围农户自行运输至农田作为农肥,厂区地面清洁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收集后,经水泵抽起后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喷雾废水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堆场洒水抑尘废水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

2.废气

车辆运输粉尘采取限制车速、洒水抑尘、车辆清洗、定时清扫、雾炮机降尘;破碎、筛分、运输粉尘经喷雾降尘和厂房经密闭后,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上料粉尘采取雾炮机降尘、厂房密闭后;堆场粉尘采取雾炮机降尘、厂房密闭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消声器、基础减振及配套的管理等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处理;沉淀池沉渣经清掏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灰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企业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含油棉纱、含油废手套、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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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鸿骏建材水稳层生产线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832-*

地 址: (略) 威远县行政审批局二楼70号生态环境窗口(严 (略) 12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鸿骏建材水稳层生产线建设项目

威远县连界镇荣胜村2组

(略)

四川 (略)

项目主要新建水稳层生产线1条,即新建原料库房及搅拌车间各1座,设置上料斗3个,皮带输送机2台、搅拌机1台、水泥储仓2个、粉煤灰储仓1个及成品仓1个,同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水稳层*t。

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采取湿法作业的措施控制扬尘;车辆及机械运行排放的尾气通过大气的自净作用得到净化。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收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

(3)噪声:项目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施工机械尽可能选取运行良好的低噪声设备。

(4)固废: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场所。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原料库房扬尘经硬化地面、封闭库房、喷水控尘、降低卸料高度等措施进行控制;水泥、粉煤灰卸料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再经搅拌车间纵深沉降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碎石及石粉转运粉尘通过皮带输送机走廊封闭,喷水控尘等措施进行控制;搅拌粉尘通过在搅拌机物料下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再经抽尘支管抽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车辆运输扬 (略) 水泥硬化、路面清扫、洒水控尘、 (略) ,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同时对原料及产品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进行控制。

(2)废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原料库房及搅拌车间屋面雨水经收集后外排; (略) 及作业区等区域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沟收集至雨水收集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不外排。

(3)噪声: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包括选用低噪设备、采用潜水泵、合理布局、基座安装减振垫、定期维护保养、风机安装消声器等。

(4)固废:项目仓顶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全部收集后作为生产原料;仓顶除尘器滤芯定期更换,最终返回供应商处置;沉淀池泥砂经收集后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搅拌工序;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棉纱和含油废手套)经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最终送资质单位处置。

三、其他部门意见:

2023年8月15日,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308-*-04-01-*]FGQB-0222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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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葫灌区剩余项目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威远县新场镇、严陵镇、高石镇、龙会镇、东联镇

四川省长葫灌区运管中心

四川 (略)

项目主要对长葫灌区团结干渠进行整治,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长葫灌区剩余项目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川水函[2017]1997号),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整治渠道27段共7248m(桩号0+542~41+980)。对风化严重渠墙, (略) 抹面;对边墙单薄不稳定渠段,采取拆除原渠墙重新用M10水泥砂浆砌条石挡墙;对底板渗漏,采取现浇10cm厚C20砼。项目已建设完成,本次属于补办环评。

一、施工期:

1)废气:①施工现场部分区域设置围挡;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②对于土石方开挖、回填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洒水进行控制,裸露地表和土石方堆场产生的无组织粉尘主要 (略) 遮挡、少量洒水的措施,减少粉尘的排放量。同时禁止在四级及以上风力天气情况时进行土方开挖作业,并做好裸露地表遮掩工作,对裸露地表 (略) 。③对于运输砂、石、水泥等的车辆坚持文明装卸,装载高度低于车厢上沿,不得超高超载,同时实行封闭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撒漏,防止对运输沿线地面的污染,运输时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 (略) 线。施工车辆及运输车辆在驶出施工区之前,需作清泥除尘处理。④对水泥砂浆搅拌设施四周进行围挡,并设置雾化喷水设施控尘;水泥、砂石等建筑材料,将其堆放于水泥砂浆搅拌设施处封闭的场地内。

(2)废水:项目临时施工区进出场口设置废水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和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作为搅拌用水或者施工控尘洒水,未外排。施工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就近用于周边耕地施肥。

(3)噪声: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施工机械尽可能选取运行良好的低噪声设备。

(4)固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弃方全部运 (略) 和工地作为填方使用,施工期未设置弃土场。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施工方运 (略) 和工地作为填方使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生态环境:项目施工临时占地会对区域土地造成碾压、掩埋等直接的生态影响,施工对土地的扰动使土壤失去原有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流失等生态功能。项目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临时占用区域已恢复至原貌。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属非污染生态类项目,运营期无生产类废气产生,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水:项目属非污染生态类项目,运营期无生产类废水产生。回归水影响主要集中在农灌期,回归时间缓慢,回归水主要经高差汇入威远河。灌区内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减少灌溉用水量,同时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高效低毒无残留农药,并减少化肥和农药施用量,努力发展新型无公害生态农业,可有效减轻灌溉回归水对水体可能产生的影响。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4)固废:项目运营期安排专人定期巡查渠道,对渠道内产生的淤泥进行清理,清理的淤泥用于周边土地平整。

三、其他部门意见:

2017年3月6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长葫灌区剩余项目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农经[2017]96号)。2017年12月28日,四川省水利厅出具了《关于长葫灌区剩余项目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川水函[2017]19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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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红丽石英砂加工厂生产线扩建项目

越溪镇勇溪村19组

威远县红丽石英砂加工厂生产线扩建项目

四川达 (略)

2024年, (略) 场需求增大,拟投资*元,建设“威远县红丽石英砂加工厂生产线扩建项目”,新建生产车间一处,同时新增给料机1台、鄂破机1台、箱破机1台、筛选机2台等设备,年产7.*吨石子和7.*吨石粉,不涉及拆除现有工程相关设备

1.废水

洗手废水经油水分离器经隔油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由周围农户自行运输至农田作为农肥,厂区地面清洁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收集后,经水泵抽起后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喷雾废水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堆场洒水抑尘废水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

2.废气

车辆运输粉尘采取限制车速、洒水抑尘、车辆清洗、定时清扫、雾炮机降尘;破碎、筛分、运输粉尘经喷雾降尘和厂房经密闭后,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上料粉尘采取雾炮机降尘、厂房密闭后;堆场粉尘采取雾炮机降尘、厂房密闭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消声器、基础减振及配套的管理等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处理;沉淀池沉渣经清掏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灰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企业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含油棉纱、含油废手套、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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