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振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笋溪河嘉平新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环评信息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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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振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笋溪河嘉平新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环评信息审查公示

(略)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023-*。通讯地址: (略) 江津区鼎山大道744号附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笋溪河嘉平新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略) 江津区嘉平镇

(略) 江津区振信 (略)

重庆 (略)

工程治理河道长度约2.09千米,主要由堤防护岸工程、穿堤工程、检修步道工程、清淤疏浚工程等组成。其中新建堤防护岸工程567米,新建检修步道222.0米,清淤疏浚576米,穿堤排水工程两处。本工程新建堤防段位于天水村,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新建检修步道段位于清平社区(嘉平镇区) 河段防洪标准为 20 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采用分段封闭施工,工地周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硬质密闭围挡;位于施工工地 (略) 应当硬化处理;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临时土石方等及时回填,若48h内不能回填,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予以覆盖; 作业区采取洒水或喷淋等降尘措施;运输土石方、砂石等易撒漏物质使用密闭式汽车装载;严禁使用油耗高、效率低、废气排放量大的施工机械及动力设备。清出淤泥及时运至淤泥干化场,减少淤泥堆放产生的臭气影响。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内设置1座不小于5立方米的隔油沉淀池,设备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或洒水抑尘。养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洒水抑尘。淤泥压滤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再通过罐车运往嘉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机械设备、机具和工艺,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降低昼间噪声影响。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将噪声级大的施工作业尽可能安排在白天进行,并从管理上采取措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开挖土石方料就近工程段内回填,不能回填的弃土石方运往嘉平镇天水村指定弃渣场。淤泥干化后可外运农用地园林作种植用土;生活垃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次序,优化施工组织方式,避免干扰、破坏用地范围外的植被和农田。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设施占用林草地的进行植被恢复,保证项目建设后生物量不减少,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主体工程选择在枯水期施工,结合工程建设内容,堤防护岸工程(堤脚线、镇脚等临水工程)、清淤作业应避开鱼类繁殖期(2~4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嘉平水厂饮用水取水口已于两年前停止取水,嘉平镇居民用水来自嘉平镇笋溪村红岩处鲤鱼沟河左岸取水口。施工期间,与嘉平水厂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禁止施工期间从嘉平水厂饮用水源取水口取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环境风险主要为施工机械油品泄漏导致的环境风险,禁止设置柴油罐等加油设施;加强对机械设备(含挖泥船油泵)等的维护保养,配备隔油栏、吸油毡等应急物资。

津发改审[2023]94号

项目代码:2304-*-04-01-*

开展


(略)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023-*。通讯地址: (略) 江津区鼎山大道744号附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笋溪河嘉平新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略) 江津区嘉平镇

(略) 江津区振信 (略)

重庆 (略)

工程治理河道长度约2.09千米,主要由堤防护岸工程、穿堤工程、检修步道工程、清淤疏浚工程等组成。其中新建堤防护岸工程567米,新建检修步道222.0米,清淤疏浚576米,穿堤排水工程两处。本工程新建堤防段位于天水村,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新建检修步道段位于清平社区(嘉平镇区) 河段防洪标准为 20 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采用分段封闭施工,工地周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硬质密闭围挡;位于施工工地 (略) 应当硬化处理;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临时土石方等及时回填,若48h内不能回填,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予以覆盖; 作业区采取洒水或喷淋等降尘措施;运输土石方、砂石等易撒漏物质使用密闭式汽车装载;严禁使用油耗高、效率低、废气排放量大的施工机械及动力设备。清出淤泥及时运至淤泥干化场,减少淤泥堆放产生的臭气影响。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内设置1座不小于5立方米的隔油沉淀池,设备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或洒水抑尘。养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洒水抑尘。淤泥压滤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再通过罐车运往嘉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机械设备、机具和工艺,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降低昼间噪声影响。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将噪声级大的施工作业尽可能安排在白天进行,并从管理上采取措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开挖土石方料就近工程段内回填,不能回填的弃土石方运往嘉平镇天水村指定弃渣场。淤泥干化后可外运农用地园林作种植用土;生活垃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次序,优化施工组织方式,避免干扰、破坏用地范围外的植被和农田。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设施占用林草地的进行植被恢复,保证项目建设后生物量不减少,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主体工程选择在枯水期施工,结合工程建设内容,堤防护岸工程(堤脚线、镇脚等临水工程)、清淤作业应避开鱼类繁殖期(2~4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嘉平水厂饮用水取水口已于两年前停止取水,嘉平镇居民用水来自嘉平镇笋溪村红岩处鲤鱼沟河左岸取水口。施工期间,与嘉平水厂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禁止施工期间从嘉平水厂饮用水源取水口取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环境风险主要为施工机械油品泄漏导致的环境风险,禁止设置柴油罐等加油设施;加强对机械设备(含挖泥船油泵)等的维护保养,配备隔油栏、吸油毡等应急物资。

津发改审[2023]94号

项目代码:230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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