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麦特邦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粽子及500吨方便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安徽麦特邦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粽子及500吨方便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关于《安 (略) 年产3000吨粽子及500吨方便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 (略) 年产3000吨粽子及500吨方便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颍泉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26.com

地址:颍泉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4年7月23日

项目名称:安 (略) 年产3000吨粽子及500吨方便食品项目

建设单位:安 (略)

建设地点: (略) 颍泉区宁老庄镇许庄行政村刘口村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 (略) 颍泉区颍泉区宁老庄镇许庄行政村刘口村,利用厂区现有2#厂房1层车间(约2200平方米)建设,购置淘米机、粽叶清洗机、蒸煮锅、灭菌锅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消防、安全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00吨粽子及500吨方便食品的生产能力。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强化节水措施。生产废水与经过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旱地作物”用水标准后用于厂区周边旱地灌溉。

2、加强废气的收集处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天然气燃烧废气中SO2和颗粒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排放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限值要求;投料工序中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NH3、H2S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小型规模要求”。

3、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暂存和最终处理处置措施。废包装材料、污泥、废油脂、废食物渣及次品由企业收集后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规定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设置分区防渗系统,其中污水处理站采取重点防渗,池体均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钢筋混凝土+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结构型式;2#一层车间为一般防渗区域。

公众参与情况: (略) (略) 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关于《安 (略) 年产3000吨粽子及500吨方便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 (略) 年产3000吨粽子及500吨方便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颍泉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26.com

地址:颍泉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4年7月23日

项目名称:安 (略) 年产3000吨粽子及500吨方便食品项目

建设单位:安 (略)

建设地点: (略) 颍泉区宁老庄镇许庄行政村刘口村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 (略) 颍泉区颍泉区宁老庄镇许庄行政村刘口村,利用厂区现有2#厂房1层车间(约2200平方米)建设,购置淘米机、粽叶清洗机、蒸煮锅、灭菌锅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消防、安全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00吨粽子及500吨方便食品的生产能力。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强化节水措施。生产废水与经过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旱地作物”用水标准后用于厂区周边旱地灌溉。

2、加强废气的收集处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天然气燃烧废气中SO2和颗粒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排放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限值要求;投料工序中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NH3、H2S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小型规模要求”。

3、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暂存和最终处理处置措施。废包装材料、污泥、废油脂、废食物渣及次品由企业收集后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规定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设置分区防渗系统,其中污水处理站采取重点防渗,池体均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钢筋混凝土+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结构型式;2#一层车间为一般防渗区域。

公众参与情况: (略) (略) 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