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2023年度农村河道治理工程金井农裕村舒冲河道整治工程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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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2023年度农村河道治理工程金井农裕村舒冲河道整治工程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长沙县2023年度农村河道治理工程金井农裕村舒冲河道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

长沙县金井镇农裕村境内

建设单位

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 (略)

项目概况

本项 (略) 长沙县金井镇农裕村境内。本次河道治理工程起点为-K0+009.86(舒冲河入农裕河河口),本次河道治理工程终点为K1+917.54(丝毛坡水库尾水渠入舒冲河口),治理号为-K0+009.86-K1+917.54,治理长度1927.40m。项目总投资401.*元,其中环保投资预算13.*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护岸工程1927.4m、清淤工程684.54m、改建机耕桥、重建渡槽等附属设施。本工程类型为乡村防护区,防护等级为V等,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防冲工况(流速、水位等)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己于2024年1月开工建设,5月施工已完成,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保护措施回顾如下: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扬尘、施工机械及汽车尾气、淤泥恶臭。项目严格执行2019年新修订的《 (略) 施工工地扬尘管理规范》,施工工地扬尘“8个100%”防治措施,即:建筑施工工地100%围挡、路面100%硬化、100%洒水压尘、裸土100%覆盖、进出车辆100%冲洗、渣土实施100%密闭运输、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 (略) 移动工程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加强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及汽车尾气的产生;针对清淤及晾晒恶臭,项目采取了将淤泥晾晒区设置于远离居民的区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清淤工作安排在温度较低时段进行等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未收到附近居民及相关方投诉和举报,项目的施工未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可行,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清淤工程在枯水期已完成施工,有效降低了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有化粪池处理,随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基坑废水、车辆及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等,经收集后进入沉沙池处理,处理完成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过程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堆土区采用编织袋围挡、修筑排水沟等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未收到附近居民及相关方投诉和举报,施工未对区域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采取的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可行。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区域近居民点位置设置围挡进行隔声降噪;对施工机械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项目施工期未收到附近居民及相关方投诉和举报,项目的施工未对区域声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可行,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可利用的开挖料及表土暂时堆放至临时堆场内,清障废物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可回收的废建筑材 (略) 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沉沙池沉渣及时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堆放点;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4年 7月31日-8月 7日)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4年7月31日

项目名称

长沙县2023年度农村河道治理工程金井农裕村舒冲河道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

长沙县金井镇农裕村境内

建设单位

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 (略)

项目概况

本项 (略) 长沙县金井镇农裕村境内。本次河道治理工程起点为-K0+009.86(舒冲河入农裕河河口),本次河道治理工程终点为K1+917.54(丝毛坡水库尾水渠入舒冲河口),治理号为-K0+009.86-K1+917.54,治理长度1927.40m。项目总投资401.*元,其中环保投资预算13.*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护岸工程1927.4m、清淤工程684.54m、改建机耕桥、重建渡槽等附属设施。本工程类型为乡村防护区,防护等级为V等,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防冲工况(流速、水位等)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己于2024年1月开工建设,5月施工已完成,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保护措施回顾如下: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扬尘、施工机械及汽车尾气、淤泥恶臭。项目严格执行2019年新修订的《 (略) 施工工地扬尘管理规范》,施工工地扬尘“8个100%”防治措施,即:建筑施工工地100%围挡、路面100%硬化、100%洒水压尘、裸土100%覆盖、进出车辆100%冲洗、渣土实施100%密闭运输、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 (略) 移动工程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加强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及汽车尾气的产生;针对清淤及晾晒恶臭,项目采取了将淤泥晾晒区设置于远离居民的区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清淤工作安排在温度较低时段进行等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未收到附近居民及相关方投诉和举报,项目的施工未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可行,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清淤工程在枯水期已完成施工,有效降低了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有化粪池处理,随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基坑废水、车辆及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等,经收集后进入沉沙池处理,处理完成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过程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堆土区采用编织袋围挡、修筑排水沟等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未收到附近居民及相关方投诉和举报,施工未对区域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采取的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可行。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区域近居民点位置设置围挡进行隔声降噪;对施工机械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项目施工期未收到附近居民及相关方投诉和举报,项目的施工未对区域声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可行,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可利用的开挖料及表土暂时堆放至临时堆场内,清障废物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可回收的废建筑材 (略) 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沉沙池沉渣及时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堆放点;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4年 7月31日-8月 7日)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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