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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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结果的通报

(略) 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略) (略) 建设和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阜商改联办〔2024〕4号) (略) 城乡建设局年度工作计划,2024年6月18日至21日,市城乡 (略) 市场监管局成立检查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 (略) 所有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随机抽取50%共9家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查看了各检测机构企业资质等基本情况、人员管理、样品管理、仪器设备及设施管理、报告及记录管理等内容,并随机抽取检测报告中涉及现场检测工程项目的混凝土构件强度进行原位复核,对各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和检测质量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共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检测机构都能注重自身建设,在仪器设备配置、试验室环境条件、人员业务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等方面都有较大提高,信息化管理逐步完善,检测手段不断更新,检测能力不断提升,现场原位复核的检测数据基本一致,能够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今第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9﹞69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检测工作。但仍有部分检测机构,存在检测仪器设备存在交叉干扰、规范标准、体系文件更新不及时,制度不健全、检测人员职责不清、检测试验室布置混乱、检测报告原始记录内容信息不完整等问题。(见附件)

各检测机构要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开展整改,形成完整的整改报告, (略) 城乡建设局。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开展全面排查,逐项落实整改;各检测机构要及时补充、完善、更新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档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档案资料,检测报告、检测数据真实有效,具备可追溯性;各检测机构要按相关规定及时报送不合格台帐,加强对检测试验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和上岗考核,逐步提高企业管理能力。

(略) 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属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对发现 (略) 场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造成后果的将依照法律法规,移交有关单位追究法律责任。

(略) 城乡建设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



附件

2024年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存在问题

1

阜南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材料检测中心

1.年度监督计划未明确监督频次、监督人员,缺少监督结果评价;

2.编号为YQSB045水泥胶砂搅拌机校准证书,未对加砂时间进行校准;

3.水泥留样室管理不规范,未对水泥样品进行封存管理;

4.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无检测依据。

2

颍上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

1.混凝土抗渗仪校准证书未确认,门窗检测仪空气流量装置未定期校验;

2.缺少钢筋原材样品处置记录;

3.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原始记录缺少检测依据、环境条件等信息;

4.水泥物理性能试验记录中凝结时间记录信息不充分;

5.门窗检测室堆放与试验无关物品,不能正常开展试验。

3

(略) (略)

1.水泥细度试验环境不符合要求,水泥试验筛未校准/检定;

2.砂浆试件养护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3.缺少集料类样品处置记录,样品留样记录中未注明留样开始日期、处置结果等信息;

4.钢筋原材检验报告中未体现检测依据信息;

5.水泥物理性能检验记录中未体现试验环境条件信息,凝结时间试验过程记录信息不满足标准要求;

6.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未及时修订。

4

安徽联盈 (略)

1.热变形微卡软化点温度测定仪校准结果确认记录无确认依据;

2.单体燃烧室气体钢瓶未固定存放;

3.缺少水泥胶砂强度试验的出入库记录;

4.缺少集料类、钢材类、水泥混凝土类等样品处置记录;

5.未提供影像资料记录与留存制度;

6.钢筋原材料检验报告未体现检测依据,原始记录缺少抗压强度、屈服强度等计算公式和结果信息。

5

安徽省 (略)

1.标养室试件部分试件堆集摆放,不能正常养护;

2.设备标识不符合程序文件管理规定,无授权使用人等信息;

3.水泥细度负压筛析仪存放使用环境条件不满足标准要求;

4.未提供标准物质证书、台账及领用记录;

5.砌体砂浆抗压强度检测记录、烧结普通砖检验记录信息不全,无抗压强度等计算公式,计算数据等信息;

6.水泥砂浆标识信息不完整,未注明制件日期;

7.水泥样品留样管理不规范,部分样品未按规范要求留样,留样数量不满足要求,为存放管理;

8.水泥胶砂强度试件未登记出入库记录。

6

合肥工大工程 (略) 阜阳公司

1.部分试验原始记录信息不全,水泥砖细集料试验记录缺少含量、堆积密度等计算公式,水泥比表面积试验记录缺少相对湿度数据、凝结时间试验过程记录不满足标准要求;

2.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校准证书确认依据不正确;

3.水泥比表面积测定仪存放、使用环境不满足标准要求;

4.设备标识无授权使用人等信息;

5.质量负责人任命文件有效期已过期,技术负责人岗位未进行能力确认评价;

6.标准物质管理不规范,未进行领用、存储情况登记。

7

(略) 建设工 (略)

1.缺少6月份钢筋原材样品处置记录;

2.水泥密度比表面积检验记录(样品编号BSN*)中未体现水泥密度计算公式信息;

3.编号为BSBJ-057的水泥胶砂搅拌机校准证书未对加砂时间进行校准。

8

(略) (略) 阜阳分公司

1.EDTA滴定法测定石灰剂量移液管规格及数量配备不符合标准要求;

2.水泥胶砂搅拌机校准证书确认依据不正确,为对加沙时间进行校准;

3.水泥胶砂强度试件(编号Y24K101CEJ*)无样品标识;

4.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记录无试件尺寸及形状检验记录;

5.试验室未提供废液处理记录;

6.水泥试体成型室缺少湿度控制设备。



(略) 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略) (略) 建设和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阜商改联办〔2024〕4号) (略) 城乡建设局年度工作计划,2024年6月18日至21日,市城乡 (略) 市场监管局成立检查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 (略) 所有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随机抽取50%共9家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查看了各检测机构企业资质等基本情况、人员管理、样品管理、仪器设备及设施管理、报告及记录管理等内容,并随机抽取检测报告中涉及现场检测工程项目的混凝土构件强度进行原位复核,对各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和检测质量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共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检测机构都能注重自身建设,在仪器设备配置、试验室环境条件、人员业务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等方面都有较大提高,信息化管理逐步完善,检测手段不断更新,检测能力不断提升,现场原位复核的检测数据基本一致,能够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今第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9﹞69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检测工作。但仍有部分检测机构,存在检测仪器设备存在交叉干扰、规范标准、体系文件更新不及时,制度不健全、检测人员职责不清、检测试验室布置混乱、检测报告原始记录内容信息不完整等问题。(见附件)

各检测机构要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开展整改,形成完整的整改报告, (略) 城乡建设局。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开展全面排查,逐项落实整改;各检测机构要及时补充、完善、更新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档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档案资料,检测报告、检测数据真实有效,具备可追溯性;各检测机构要按相关规定及时报送不合格台帐,加强对检测试验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和上岗考核,逐步提高企业管理能力。

(略) 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属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对发现 (略) 场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造成后果的将依照法律法规,移交有关单位追究法律责任。

(略) 城乡建设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



附件

2024年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存在问题

1

阜南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材料检测中心

1.年度监督计划未明确监督频次、监督人员,缺少监督结果评价;

2.编号为YQSB045水泥胶砂搅拌机校准证书,未对加砂时间进行校准;

3.水泥留样室管理不规范,未对水泥样品进行封存管理;

4.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无检测依据。

2

颍上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

1.混凝土抗渗仪校准证书未确认,门窗检测仪空气流量装置未定期校验;

2.缺少钢筋原材样品处置记录;

3.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原始记录缺少检测依据、环境条件等信息;

4.水泥物理性能试验记录中凝结时间记录信息不充分;

5.门窗检测室堆放与试验无关物品,不能正常开展试验。

3

(略) (略)

1.水泥细度试验环境不符合要求,水泥试验筛未校准/检定;

2.砂浆试件养护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3.缺少集料类样品处置记录,样品留样记录中未注明留样开始日期、处置结果等信息;

4.钢筋原材检验报告中未体现检测依据信息;

5.水泥物理性能检验记录中未体现试验环境条件信息,凝结时间试验过程记录信息不满足标准要求;

6.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未及时修订。

4

安徽联盈 (略)

1.热变形微卡软化点温度测定仪校准结果确认记录无确认依据;

2.单体燃烧室气体钢瓶未固定存放;

3.缺少水泥胶砂强度试验的出入库记录;

4.缺少集料类、钢材类、水泥混凝土类等样品处置记录;

5.未提供影像资料记录与留存制度;

6.钢筋原材料检验报告未体现检测依据,原始记录缺少抗压强度、屈服强度等计算公式和结果信息。

5

安徽省 (略)

1.标养室试件部分试件堆集摆放,不能正常养护;

2.设备标识不符合程序文件管理规定,无授权使用人等信息;

3.水泥细度负压筛析仪存放使用环境条件不满足标准要求;

4.未提供标准物质证书、台账及领用记录;

5.砌体砂浆抗压强度检测记录、烧结普通砖检验记录信息不全,无抗压强度等计算公式,计算数据等信息;

6.水泥砂浆标识信息不完整,未注明制件日期;

7.水泥样品留样管理不规范,部分样品未按规范要求留样,留样数量不满足要求,为存放管理;

8.水泥胶砂强度试件未登记出入库记录。

6

合肥工大工程 (略) 阜阳公司

1.部分试验原始记录信息不全,水泥砖细集料试验记录缺少含量、堆积密度等计算公式,水泥比表面积试验记录缺少相对湿度数据、凝结时间试验过程记录不满足标准要求;

2.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校准证书确认依据不正确;

3.水泥比表面积测定仪存放、使用环境不满足标准要求;

4.设备标识无授权使用人等信息;

5.质量负责人任命文件有效期已过期,技术负责人岗位未进行能力确认评价;

6.标准物质管理不规范,未进行领用、存储情况登记。

7

(略) 建设工 (略)

1.缺少6月份钢筋原材样品处置记录;

2.水泥密度比表面积检验记录(样品编号BSN*)中未体现水泥密度计算公式信息;

3.编号为BSBJ-057的水泥胶砂搅拌机校准证书未对加砂时间进行校准。

8

(略) (略) 阜阳分公司

1.EDTA滴定法测定石灰剂量移液管规格及数量配备不符合标准要求;

2.水泥胶砂搅拌机校准证书确认依据不正确,为对加沙时间进行校准;

3.水泥胶砂强度试件(编号Y24K101CEJ*)无样品标识;

4.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记录无试件尺寸及形状检验记录;

5.试验室未提供废液处理记录;

6.水泥试体成型室缺少湿度控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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