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关于2024年7月31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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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关于2024年7月31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文

1

(略) 汽车轻量化挤压件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

湖吴环建【2024】18号

2024年7月31日

见附件

湖吴环建【2024】18号-关于 (略) 汽车轻量化挤压件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 (略) 提起行政诉讼。


*-*-34-吴兴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文

1

(略) 汽车轻量化挤压件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

湖吴环建【2024】18号

2024年7月31日

见附件

湖吴环建【2024】18号-关于 (略) 汽车轻量化挤压件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 (略) 提起行政诉讼。


*-*-34-吴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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