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大通县农村公路巩固提升项目的公示
大通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大通县农村公路巩固提升项目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大通 (略) 巩固提升项目
二、项目类别
产业发展
三、项目性质
改(扩)建
四、主管单位
大通县农业农村局
五、实施单位
大通县交通运输局
六、实施地点
大通县长宁镇、景阳镇和桦林乡等15个乡镇,东风村、什家村和贲哇村等47个村。
七、实施期限
(略) 线长102.004Km,总投资为4165.*元,该项目因工程量较大且面广点多,初步计划分三年进行实施,最终年度实施村庄数量及规模根据实际到位资金及实际急需的程度确定。
计划安排如下:
计划 | 年份(年) | 金额(万元) | 备注 |
第一批 | 2024 | 773.58 | 其中中央资金*元,省级资金380.*元 |
第二批 | 2025 | 2056.68 | |
第三批 | 2026 | 1407.09 |
八、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面、排水、安防、防护、桥梁及涵洞工程。路面工程102.004km,其中原有水泥混凝土进行 (略) 段81.256km,新建或加铺水 (略) 面20.748km。排水工程2656m,为混凝土矩形边沟。安防工程149m,为波形梁护栏。防护工程100m,其 (略) 肩墙65m,护肩墙35m。桥梁工程1座,为3-8.0m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扩建)。涵洞工程4道,其中钢筋混凝土盖板涵2道,钢波纹管涵2道。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该项目概算总金额为416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951.*元,建筑工程其他费214.*元。
(二)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金额为416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951.*元。采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筑工程其他费214.*元,采用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十、项目效益
项目建设方便当地居民交通往来,项目的实施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交通发展理念,全面推进“ (略) ”建设、加 (略) 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及改 (略) 路况差等问题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将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促进区域交流,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交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进一步巩固了“脱贫攻坚”及“ (略) ”的建设成果,有效衔接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十一、受益对象
该项目覆盖大通县15个乡镇47个村,受益总人口*户*人,其中脱贫户1248户4514人。
十二、绩效目标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 (略) 面工程102.004km,其中原有水泥混凝土进行 (略) 段 73.668km,新建或加铺水 (略) 面21.748km,混凝土矩形边沟 2656m,波形梁护栏149m,挡土墙 100m,3-8.0m 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扩建)1座,涵洞4道,完成投资4165.*元。改善项目村庄沿线 (略) 通行条件,助力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完善项目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区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
十三、群众参与
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
十四、运行机制
(一)产权归属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项目资产移交到养护中心,并按规定进行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由养护中心进行管理和维护。
(二)联农带农机制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鼓励脱贫村采取“劳务报酬发放+公益性岗位设置”的模式,每*元收纳 2名脱贫户及监测户,优先吸纳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行同工同酬,劳务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民工平均工资水平。在脱贫村项目建设中设置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发放比例由项目实施单位与工程建设单位协商确定,由建设单位与项目村村集体按确定的比例进行发放。项目施工时,严格进行用工实名登记,足额存储工资保证金,开设工资专户并委托银行直接将劳务报酬按时足额发放至以工代赈务工人员银行账户。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将劳务报酬、公益性岗位工资支付标准、金额和发放名册列为一项验收资料。在绩效考核中,将劳务报酬、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作为绩效目标评价的重要内容。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31日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大通 (略) 巩固提升项目
二、项目类别
产业发展
三、项目性质
改(扩)建
四、主管单位
大通县农业农村局
五、实施单位
大通县交通运输局
六、实施地点
大通县长宁镇、景阳镇和桦林乡等15个乡镇,东风村、什家村和贲哇村等47个村。
七、实施期限
(略) 线长102.004Km,总投资为4165.*元,该项目因工程量较大且面广点多,初步计划分三年进行实施,最终年度实施村庄数量及规模根据实际到位资金及实际急需的程度确定。
计划安排如下:
计划 | 年份(年) | 金额(万元) | 备注 |
第一批 | 2024 | 773.58 | 其中中央资金*元,省级资金380.*元 |
第二批 | 2025 | 2056.68 | |
第三批 | 2026 | 1407.09 |
八、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面、排水、安防、防护、桥梁及涵洞工程。路面工程102.004km,其中原有水泥混凝土进行 (略) 段81.256km,新建或加铺水 (略) 面20.748km。排水工程2656m,为混凝土矩形边沟。安防工程149m,为波形梁护栏。防护工程100m,其 (略) 肩墙65m,护肩墙35m。桥梁工程1座,为3-8.0m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扩建)。涵洞工程4道,其中钢筋混凝土盖板涵2道,钢波纹管涵2道。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该项目概算总金额为416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951.*元,建筑工程其他费214.*元。
(二)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金额为416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951.*元。采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筑工程其他费214.*元,采用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十、项目效益
项目建设方便当地居民交通往来,项目的实施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交通发展理念,全面推进“ (略) ”建设、加 (略) 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及改 (略) 路况差等问题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将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促进区域交流,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交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进一步巩固了“脱贫攻坚”及“ (略) ”的建设成果,有效衔接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十一、受益对象
该项目覆盖大通县15个乡镇47个村,受益总人口*户*人,其中脱贫户1248户4514人。
十二、绩效目标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 (略) 面工程102.004km,其中原有水泥混凝土进行 (略) 段 73.668km,新建或加铺水 (略) 面21.748km,混凝土矩形边沟 2656m,波形梁护栏149m,挡土墙 100m,3-8.0m 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扩建)1座,涵洞4道,完成投资4165.*元。改善项目村庄沿线 (略) 通行条件,助力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完善项目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区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
十三、群众参与
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
十四、运行机制
(一)产权归属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项目资产移交到养护中心,并按规定进行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由养护中心进行管理和维护。
(二)联农带农机制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鼓励脱贫村采取“劳务报酬发放+公益性岗位设置”的模式,每*元收纳 2名脱贫户及监测户,优先吸纳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行同工同酬,劳务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民工平均工资水平。在脱贫村项目建设中设置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发放比例由项目实施单位与工程建设单位协商确定,由建设单位与项目村村集体按确定的比例进行发放。项目施工时,严格进行用工实名登记,足额存储工资保证金,开设工资专户并委托银行直接将劳务报酬按时足额发放至以工代赈务工人员银行账户。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将劳务报酬、公益性岗位工资支付标准、金额和发放名册列为一项验收资料。在绩效考核中,将劳务报酬、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作为绩效目标评价的重要内容。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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