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的公告表2024年第48号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的公告表2024年第48号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反馈意见受理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共5个工作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环评类别 | 建设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1 | (略) (略) | 高 (略) 22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 | 重庆高新区西永街道、香炉山街道 | 重庆后环环境 (略) | 环评报告表(常规审批) | 项目在现有微电园220 kV变电站和龙荫220kV变电站内实施间隔扩建,利用已建(在建)电缆通道敷设微电园至芯联专用站220千 (略) ,电缆长度5.59公里, (略) ,单相敷设电缆长5.804公里,采用ZB-*-127/220kV-1×400型交联聚*烯绝缘皱纹铝护套阻燃纵向阻水电力电缆。项目无土建施工,无永久占地。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26%。 | 施工期应严格控制临时用地范围,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严禁燃烧废弃的包装材料,防止噪声、扬尘扰民。 运营期主要为电磁环境影响,提出措施包括:1.线路与沿线敏感点之间的距离应控制在电磁达标距离。2.加强环境管理,定期监测。 |
附件:高 (略) 22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31日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反馈意见受理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共5个工作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环评类别 | 建设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1 | (略) (略) | 高 (略) 22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 | 重庆高新区西永街道、香炉山街道 | 重庆后环环境 (略) | 环评报告表(常规审批) | 项目在现有微电园220 kV变电站和龙荫220kV变电站内实施间隔扩建,利用已建(在建)电缆通道敷设微电园至芯联专用站220千 (略) ,电缆长度5.59公里, (略) ,单相敷设电缆长5.804公里,采用ZB-*-127/220kV-1×400型交联聚*烯绝缘皱纹铝护套阻燃纵向阻水电力电缆。项目无土建施工,无永久占地。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26%。 | 施工期应严格控制临时用地范围,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严禁燃烧废弃的包装材料,防止噪声、扬尘扰民。 运营期主要为电磁环境影响,提出措施包括:1.线路与沿线敏感点之间的距离应控制在电磁达标距离。2.加强环境管理,定期监测。 |
附件:高 (略) 22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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