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作出五宝山生猪养殖场存栏母猪1800头、年出栏育肥猪4万头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作出五宝山生猪养殖场存栏母猪1800头、年出栏育肥猪4万头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4年7月30日对《五宝山生猪养殖场存栏母猪1800头、年出栏育肥猪*头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7日(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6-*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
邮 编:*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五宝山生猪养殖场存栏母猪1800头、年出栏育肥猪*头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3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4年7月30日对《五宝山生猪养殖场存栏母猪1800头、年出栏育肥猪*头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7日(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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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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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五宝山生猪养殖场存栏母猪1800头、年出栏育肥猪*头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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