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7月29日拟作出沈阳龙腾共创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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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7月29日拟作出沈阳龙腾共创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7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传真:024-*邮编*

联系地址: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 (略) 建设项目

(略) 沈北 (略) 18-12号

沈阳 (略)

辽宁 (略)

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总占地面积1694.3平方米,技改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无新增占地,原有项目年产金属制品1970吨,本次在原有机械加工生产工艺的基础上新增喷砂及喷漆工艺,技改后产品生产规模不变。

同意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喷砂工序颗粒物采用喷砂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于车间无组织排放;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工序均在1座封闭喷漆房内进行,负压收集废气采用1套二级干式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苯系物、NMHC、TVOC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活性炭需选碘值不低于800mg/g的活性炭;活性炭每两个月更换1次,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为0.3吨/年。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不用水,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等措施,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钢砂、废布袋均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抹布、废手套、废稀释剂,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7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传真:024-*邮编*

联系地址: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 (略) 建设项目

(略) 沈北 (略) 18-12号

沈阳 (略)

辽宁 (略)

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总占地面积1694.3平方米,技改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无新增占地,原有项目年产金属制品1970吨,本次在原有机械加工生产工艺的基础上新增喷砂及喷漆工艺,技改后产品生产规模不变。

同意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喷砂工序颗粒物采用喷砂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于车间无组织排放;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工序均在1座封闭喷漆房内进行,负压收集废气采用1套二级干式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苯系物、NMHC、TVOC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活性炭需选碘值不低于800mg/g的活性炭;活性炭每两个月更换1次,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为0.3吨/年。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不用水,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等措施,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钢砂、废布袋均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抹布、废手套、废稀释剂,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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