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7月29日拟作出沈北新区长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7月29日拟作出沈北新区长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7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传真:024-*邮编*
联系地址: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北新区长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 (略) 沈北新区 | (略) 沈北新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辽宁 (略) | 沈北新区长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目的为提高河道防洪能力,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建设水平。治理范围位于桩号0+000~2+752(董三家子桥至永乐桥)段,治理干流河长2752m。 桩号0+000~1+100之间采用固滨笼挡土墙形式(墙高2m),治理山洪沟长度1100m,两侧护岸总长度2200m;桩号1+100~1+830之间采用固滨笼挡土墙形式(墙高3m),治理山洪沟长度730m,两侧护岸总长度1460m;拆除重建桩号1+830~2+225现状浆砌石挡墙,结构形式为重力式混凝土挡土墙,治理山洪沟长度395m,两侧护岸总长度790m;桩号2+225~2+752采用生态护岸形式,治理总长度527m,两侧护岸总长度1054m,采用岸坡播撒草籽的形式。 | 同意 | /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通过采取“报告表”提出的措施后,本项目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会大大降低,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活动结束影响消除,不会遗留环境问题。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临时场地内设置沉淀池1座,施工设备、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区域地面抑尘;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设施依托周边村屯。 土方开挖等施工作业过程中扰动水体,使水体SS升高,本项目避开丰水期施工,河道水量较小,施工扰动对水质影响较小,随着施工结束,对水体的扰动随之消失,水质经河道自净后可逐渐恢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采取施工现场合理布置、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临近敏感目标施工段设置声屏障以及交通噪声控制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声环境敏感目标产生的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设施依托周边村屯,对废钢材等回收利用,拆除的浆砌石弃渣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其他建筑垃圾 (略) 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清理的生活垃圾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 (略) 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沈建发〔2020〕67号)相关要求进行了处置。 5.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①对植被的影响 (略) 设置、土方开挖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对现有植被进行破坏,使生物量降低、土壤结构遭到破坏,改变原有的地貌类型以及自然景观,使区域植被覆盖度降低。 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禁止砍伐;对占用区域的表土单独剥离妥善堆存至临时场地,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占用区域的植被恢复;避开主要耕种季节施工,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复耕。 ②对动物的影响 施工作业对植被的清理破坏了动物的生境,施工设备作业、运输车辆噪声也对周边动物产生一定的干扰,对动物的栖息环境造成破坏,影响其分布。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缩短施工工期,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干扰。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野生动物原有生境。 ③水生生态保护 避开丰水期施工,施工前对施工区域进行降水,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机械的日常养护和施工作业监管;严禁向水体抛弃建筑垃圾、排放废水;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按设计要求进行开挖作业。 ④生态恢复措施 临 (略) 、临时场地、以及土方开挖作业前先对占地区域的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堆放在临时场地表土堆存区并 (略) 进行全面苫盖,表土堆存区域周边设置挡土编织袋防止被雨水冲刷。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区域进行土地平整并采取覆表土、播撒草籽等生态恢复措施。 6.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一方面本工程对河道堆积的垃圾进行清理,减少了污染物向水体的排放,改善了水质。另一方面本工程实施后,改变河段河势,进而改变了河道水文情势,提高流域防洪排涝能力,使河道的过水能力加大,流速变大,提高了对污染物的净化能力,改善河流水质。 7.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运行期工程本身不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且项目实施后河道原有生态环境将大为改善,河道行洪能力将得到提高,运营后对生态环境产生有利影响。 工程运行期间,管理单位应加强巡视与管理,禁止向河道或岸滩倾倒垃圾,同时应在河道沿线树立警示牌等。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7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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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北新区长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 (略) 沈北新区 | (略) 沈北新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辽宁 (略) | 沈北新区长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目的为提高河道防洪能力,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建设水平。治理范围位于桩号0+000~2+752(董三家子桥至永乐桥)段,治理干流河长2752m。 桩号0+000~1+100之间采用固滨笼挡土墙形式(墙高2m),治理山洪沟长度1100m,两侧护岸总长度2200m;桩号1+100~1+830之间采用固滨笼挡土墙形式(墙高3m),治理山洪沟长度730m,两侧护岸总长度1460m;拆除重建桩号1+830~2+225现状浆砌石挡墙,结构形式为重力式混凝土挡土墙,治理山洪沟长度395m,两侧护岸总长度790m;桩号2+225~2+752采用生态护岸形式,治理总长度527m,两侧护岸总长度1054m,采用岸坡播撒草籽的形式。 | 同意 | /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通过采取“报告表”提出的措施后,本项目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会大大降低,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活动结束影响消除,不会遗留环境问题。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临时场地内设置沉淀池1座,施工设备、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区域地面抑尘;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设施依托周边村屯。 土方开挖等施工作业过程中扰动水体,使水体SS升高,本项目避开丰水期施工,河道水量较小,施工扰动对水质影响较小,随着施工结束,对水体的扰动随之消失,水质经河道自净后可逐渐恢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采取施工现场合理布置、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临近敏感目标施工段设置声屏障以及交通噪声控制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声环境敏感目标产生的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设施依托周边村屯,对废钢材等回收利用,拆除的浆砌石弃渣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其他建筑垃圾 (略) 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清理的生活垃圾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 (略) 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沈建发〔2020〕67号)相关要求进行了处置。 5.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①对植被的影响 (略) 设置、土方开挖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对现有植被进行破坏,使生物量降低、土壤结构遭到破坏,改变原有的地貌类型以及自然景观,使区域植被覆盖度降低。 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禁止砍伐;对占用区域的表土单独剥离妥善堆存至临时场地,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占用区域的植被恢复;避开主要耕种季节施工,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复耕。 ②对动物的影响 施工作业对植被的清理破坏了动物的生境,施工设备作业、运输车辆噪声也对周边动物产生一定的干扰,对动物的栖息环境造成破坏,影响其分布。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缩短施工工期,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干扰。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野生动物原有生境。 ③水生生态保护 避开丰水期施工,施工前对施工区域进行降水,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机械的日常养护和施工作业监管;严禁向水体抛弃建筑垃圾、排放废水;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按设计要求进行开挖作业。 ④生态恢复措施 临 (略) 、临时场地、以及土方开挖作业前先对占地区域的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堆放在临时场地表土堆存区并 (略) 进行全面苫盖,表土堆存区域周边设置挡土编织袋防止被雨水冲刷。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区域进行土地平整并采取覆表土、播撒草籽等生态恢复措施。 6.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一方面本工程对河道堆积的垃圾进行清理,减少了污染物向水体的排放,改善了水质。另一方面本工程实施后,改变河段河势,进而改变了河道水文情势,提高流域防洪排涝能力,使河道的过水能力加大,流速变大,提高了对污染物的净化能力,改善河流水质。 7.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运行期工程本身不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且项目实施后河道原有生态环境将大为改善,河道行洪能力将得到提高,运营后对生态环境产生有利影响。 工程运行期间,管理单位应加强巡视与管理,禁止向河道或岸滩倾倒垃圾,同时应在河道沿线树立警示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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