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对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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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对象公示

根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丽经开〔2022〕40号)和《丽水经济开发区C彩虹城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公告》精神,经用人单位申报,相关部门审核,以下6人符合开发区人才公寓申请的相关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起至2024年8月6日止。若有异议,请予反映,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公寓安排

1

张云翔

(略)

1

2

陶伟

(略)

1

3

沈星宇

(略) (重大项目)

1

4

吴建政

(略) (重大项目)

1

5

穆志玮

(略) (重大项目)

1

6

李再成

(略) (重大项目)

1

根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丽经开〔2022〕40号)和《丽水经济开发区C彩虹城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公告》精神,经用人单位申报,相关部门审核,以下6人符合开发区人才公寓申请的相关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起至2024年8月6日止。若有异议,请予反映,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公寓安排

1

张云翔

(略)

1

2

陶伟

(略)

1

3

沈星宇

(略) (重大项目)

1

4

吴建政

(略) (重大项目)

1

5

穆志玮

(略) (重大项目)

1

6

李再成

(略) (重大项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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