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平遥分局关于受理并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平遥分局关于受理并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30日我分局受理并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平遥县政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通讯地址:平遥县柳根西街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与途径 |
建设*吨新型烧烤炭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平遥县南政乡侯郭村村南 | 平 (略) | 山西 (略) | 拆除现有年储运*吨煤炭项目输送皮带及分级筛分设施,新建烘干室、破碎机、搅拌机、成型机等。 | (1)物料储存工序污染防治要求: 原(物)料储存,应设置在封闭空间内。 (2)破碎、搅拌工序污染防治要求: 破碎、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收集后通过一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排放颗粒物执行《山西省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中表1排放限值。 (3)烘干工序污染防治要求: 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废气执行《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中排放限值。 |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采取项 (略) 站及报纸、张贴公告、 (略) 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 | 0354-* |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30日我分局受理并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平遥县政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通讯地址:平遥县柳根西街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与途径 |
建设*吨新型烧烤炭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平遥县南政乡侯郭村村南 | 平 (略) | 山西 (略) | 拆除现有年储运*吨煤炭项目输送皮带及分级筛分设施,新建烘干室、破碎机、搅拌机、成型机等。 | (1)物料储存工序污染防治要求: 原(物)料储存,应设置在封闭空间内。 (2)破碎、搅拌工序污染防治要求: 破碎、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收集后通过一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排放颗粒物执行《山西省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中表1排放限值。 (3)烘干工序污染防治要求: 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废气执行《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中排放限值。 |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采取项 (略) 站及报纸、张贴公告、 (略) 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 | 0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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