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江南印染有限公司印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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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江南印染有限公司印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略) (略) 印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 (略) (略) 印染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根据高质量发展方案申报书及“改建印染项目”联审意见要求,对印染企业工艺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提标改造,产业提档升级,淘汰部分落后陈旧设备,项目采用低浴比溢流染色技术、数字化智能化印染装备以及逆流水洗设备,特别是引进了先进的染料称料计量系统、染化料全自动称重、溶解、输送系统、液体助剂计量、输送系统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染色涤纶布8000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本项目定型、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导热油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油暂存库产生的非*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分析以及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项目产生的各项目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染色废水、水洗废水、地面和设备冲洗水、废气洗涤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等经厂区污水站预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 (略) (略) 进行处理,污水厂尾水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及其修改单,《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3标准(其中总氮执行6mg/L、总磷执行0.25mg/L),《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2-2018)中表2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标准等标准后,最终排放徐六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八字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排放盐铁塘。本项目建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有染色机、定型机、脱水机等生产设备,以及空压机、水泵等公用设备。经预测,项目运行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投产后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外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油、废机油、污泥、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废液、废膜、生活垃圾。
  其中废油、废机油、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废液、废膜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外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污泥委托有利用处置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处置。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对外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小程度。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报告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与区域规划相容、选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从生态环境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查阅报告书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梅 (略) 154号
  联系人:曹厂
  电话:0512—*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师大环 (略)
  联系人:沙工
  电话:025-*
   (略) (略)
  2024年7月31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 (略) 服务电话:025-*,*@*ttp://**,江苏 (略) 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附件1 公众意见表.docx
附件2 (略) (略) 征求意见稿.pdf
  《 (略) (略) 印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 (略) (略) 印染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根据高质量发展方案申报书及“改建印染项目”联审意见要求,对印染企业工艺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提标改造,产业提档升级,淘汰部分落后陈旧设备,项目采用低浴比溢流染色技术、数字化智能化印染装备以及逆流水洗设备,特别是引进了先进的染料称料计量系统、染化料全自动称重、溶解、输送系统、液体助剂计量、输送系统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染色涤纶布8000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本项目定型、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导热油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油暂存库产生的非*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分析以及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项目产生的各项目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染色废水、水洗废水、地面和设备冲洗水、废气洗涤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等经厂区污水站预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 (略) (略) 进行处理,污水厂尾水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及其修改单,《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3标准(其中总氮执行6mg/L、总磷执行0.25mg/L),《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2-2018)中表2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标准等标准后,最终排放徐六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八字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排放盐铁塘。本项目建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有染色机、定型机、脱水机等生产设备,以及空压机、水泵等公用设备。经预测,项目运行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投产后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外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油、废机油、污泥、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废液、废膜、生活垃圾。
  其中废油、废机油、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废液、废膜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外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污泥委托有利用处置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处置。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对外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小程度。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报告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与区域规划相容、选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从生态环境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查阅报告书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梅 (略) 154号
  联系人:曹厂
  电话:0512—*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师大环 (略)
  联系人:沙工
  电话:025-*
   (略) (略)
  2024年7月31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 (略) 服务电话:025-*,*@*ttp://**,江苏 (略) 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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