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731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略) 实验中学扩建项目
2. 建设地点: (略) 青阳街道象山社区
3. 建设单位: (略) 实验中学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5. 项目概况: (略) 实验中学扩建项 (略) 青阳街道象山社区,项目总投资*.*元,总用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96m2。扩建后,办学规模由现有48个班初级中学扩至120个班的完全中学,并配套化学、生物及物理实验室,其中初中部60个班,高中部60个班,在校学生6000人,教职工500人。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及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综合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略) 仙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略) (略) 仙石污水处理厂。
(2)废气
废气主要来自食堂油烟、实验室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以及汽车尾气等,柴油发电机废气、汽车尾气及实验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标准限值。
(3)噪声
运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有水泵、空调机组运行产生的噪声以及教学生活和大型运动会(广播)时的社会生活噪声。项目运营过程场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东南角临近世纪大道执行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室废弃物、实验废液及残渣、餐厨垃圾以及教职工、学生生活垃圾等。其中,实验室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师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7、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于2024年6月11日在 (略) 网站上(http://**)发布了公示信息,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及报告表全本。
公示期间,无人反馈信息。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7月31日—2024年08月0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731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略) 实验中学扩建项目
2. 建设地点: (略) 青阳街道象山社区
3. 建设单位: (略) 实验中学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5. 项目概况: (略) 实验中学扩建项 (略) 青阳街道象山社区,项目总投资*.*元,总用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96m2。扩建后,办学规模由现有48个班初级中学扩至120个班的完全中学,并配套化学、生物及物理实验室,其中初中部60个班,高中部60个班,在校学生6000人,教职工500人。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及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综合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略) 仙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略) (略) 仙石污水处理厂。
(2)废气
废气主要来自食堂油烟、实验室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以及汽车尾气等,柴油发电机废气、汽车尾气及实验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标准限值。
(3)噪声
运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有水泵、空调机组运行产生的噪声以及教学生活和大型运动会(广播)时的社会生活噪声。项目运营过程场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东南角临近世纪大道执行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室废弃物、实验废液及残渣、餐厨垃圾以及教职工、学生生活垃圾等。其中,实验室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师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7、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于2024年6月11日在 (略) 网站上(http://**)发布了公示信息,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及报告表全本。
公示期间,无人反馈信息。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7月31日—2024年08月0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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