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程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学校工程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YG*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47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 2024-07-30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天河区教师发展中心
建设项目名称
综合受理号
用地性质
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平方米)
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略) 天河区教师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
综合受理号
批准用地机关
批准用地文号
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建设规模
土地取得方式

附图及附件名称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立案号 *0
发文号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472号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YG*
综合受理号 thMB2C*471
日期 2024-07-30
日期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略) 天河区教师发展中心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天河区教师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 学校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名称 学校工程项目
用地性质
批准用地机关 (略) 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92)城地批字第365号《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穗府(天河)规划资源审〔2024〕5号文
用地位置 (略) 天河区五山街 (略) 595号、597号
建设位置 (略) 天河区五山街 (略) 595号、597号
用地面积(平方米) 地表总面积:*仟零**点**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1717.37平方米, (略) 用地面积323.14平方米。)
土地用途 教育用地
建设规模 /
土地取得方式 划拨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天函〔2023〕2258号文附图(建设用地红线图D2421-07)为准
附加说明 1.根据(91)穗城规地105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府(天河)规划资源审〔2024〕5号文、(92)城地批字第365号《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4721号文、*-2024-0021《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A*)核发此证。 2.根据穗规划资源天函〔2023〕2258号文,该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323.14 (略) 用地( (略) )应保持通畅和对外开放,不得围蔽及影 (略) 通行。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YG*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47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 2024-07-30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天河区教师发展中心
建设项目名称
综合受理号
用地性质
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平方米)
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略) 天河区教师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
综合受理号
批准用地机关
批准用地文号
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建设规模
土地取得方式

附图及附件名称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立案号 *0
发文号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472号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YG*
综合受理号 thMB2C*471
日期 2024-07-30
日期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略) 天河区教师发展中心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天河区教师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 学校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名称 学校工程项目
用地性质
批准用地机关 (略) 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92)城地批字第365号《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穗府(天河)规划资源审〔2024〕5号文
用地位置 (略) 天河区五山街 (略) 595号、597号
建设位置 (略) 天河区五山街 (略) 595号、597号
用地面积(平方米) 地表总面积:*仟零**点**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1717.37平方米, (略) 用地面积323.14平方米。)
土地用途 教育用地
建设规模 /
土地取得方式 划拨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天函〔2023〕2258号文附图(建设用地红线图D2421-07)为准
附加说明 1.根据(91)穗城规地105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府(天河)规划资源审〔2024〕5号文、(92)城地批字第365号《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4721号文、*-2024-0021《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A*)核发此证。 2.根据穗规划资源天函〔2023〕2258号文,该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323.14 (略) 用地( (略) )应保持通畅和对外开放,不得围蔽及影 (略) 通行。
相关链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