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协同处置及替代燃料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
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协同处置及替代燃料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协同处置及替代燃料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协同处置及替代燃料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涿鹿县卧佛寺镇大斜阳村 (略) 现有厂区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新建替代燃料贮存库一座,新增抓斗机、计量秤、大倾角皮带、皮带输送机、阶梯预燃炉及附属设备;项目建成后实现可处置污泥*t/a和替代燃料*t/a。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涿鹿县卧佛寺镇大斜阳村
联系人:朱部长
电话:*
三、评价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北 (略)
联系地址:河 (略) 裕华 (略) 145号西美五洲大厦28层2802
联系人:姚工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征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_2vPnOv1BKE_V14Z4T1lMQ
提取码:goke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_bpidJM7k_6rw
提取码:2qe2
七、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4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协同处置及替代燃料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协同处置及替代燃料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涿鹿县卧佛寺镇大斜阳村 (略) 现有厂区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新建替代燃料贮存库一座,新增抓斗机、计量秤、大倾角皮带、皮带输送机、阶梯预燃炉及附属设备;项目建成后实现可处置污泥*t/a和替代燃料*t/a。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涿鹿县卧佛寺镇大斜阳村
联系人:朱部长
电话:*
三、评价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北 (略)
联系地址:河 (略) 裕华 (略) 145号西美五洲大厦28层2802
联系人:姚工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征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_2vPnOv1BKE_V14Z4T1lMQ
提取码:goke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_bpidJM7k_6rw
提取码:2qe2
七、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4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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