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博升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铝箔胶粘带、牛皮纸粘带、泡棉粘带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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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博升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铝箔胶粘带、牛皮纸粘带、泡棉粘带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略) 生产铝箔胶粘带、牛皮纸粘带、泡棉粘带新建项目验收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 (略) (略) 生产铝箔胶粘带、牛皮纸粘带、泡棉粘带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建设概况: (略) (略) 生产铝箔胶粘带、牛皮纸粘带、泡棉粘带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三 (略) 5号厂房之一(地理坐标为N22°41′9.251″,E113°23′3.554″)。本项目用地面积900m2,主要从事铝箔胶粘带、牛皮纸粘带、泡棉粘带的生产。年产铝箔胶粘带*平方米、牛皮纸粘带*平方米、泡棉粘带*平方米。环评计划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5%。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5.6%。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

二、建设单位验收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 (略) 三角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最终排入洪奇沥水道。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间,涂布、烘干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通过“废气排口直连收集和进出口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在设备选型过程中积极选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局,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生产时间,不在夜间进行交通运输,行驶至敏感区时减速、禁止鸣笛,减轻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生活垃圾;产生废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废活性炭、废机油包装物、含机油废抹布、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废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包装物、含机油废抹布、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6、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已编制《 (略)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备案,并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4年8月29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电话、邮箱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60-*
邮箱:*@*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验收报告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29日。
(略) (略)

2024年8月1日

, (略) ,中山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略) 生产铝箔胶粘带、牛皮纸粘带、泡棉粘带新建项目验收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 (略) (略) 生产铝箔胶粘带、牛皮纸粘带、泡棉粘带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建设概况: (略) (略) 生产铝箔胶粘带、牛皮纸粘带、泡棉粘带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三 (略) 5号厂房之一(地理坐标为N22°41′9.251″,E113°23′3.554″)。本项目用地面积900m2,主要从事铝箔胶粘带、牛皮纸粘带、泡棉粘带的生产。年产铝箔胶粘带*平方米、牛皮纸粘带*平方米、泡棉粘带*平方米。环评计划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5%。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5.6%。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

二、建设单位验收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 (略) 三角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最终排入洪奇沥水道。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间,涂布、烘干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通过“废气排口直连收集和进出口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在设备选型过程中积极选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局,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生产时间,不在夜间进行交通运输,行驶至敏感区时减速、禁止鸣笛,减轻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生活垃圾;产生废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废活性炭、废机油包装物、含机油废抹布、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废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包装物、含机油废抹布、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6、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已编制《 (略)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备案,并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4年8月29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电话、邮箱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60-*
邮箱:*@*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验收报告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29日。
(略) (略)

2024年8月1日

, (略) ,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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