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预案体系?
1.5?工作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县指挥部
2.2?县指挥部办公室
2.3?县指挥部应急工作组
2.4?县指挥部成员单位
3.?应急准备
3.1?修订应急减排项目清单
3.2?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3.3?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4.监测与预警
4.1?监测与预报
4.2?预警分级
4.3?预警会商
4.4?预警发布
4.5?预警调级
4.6?预警解除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2?响应启动
5.3?响应措施
5.4?响应级别调整
6.?应急联动
7.?总结评估
8.?应急保障
8.1?人力资源保障
8.2?资金保障
8.3?科技保障
8.4?通信与信息保障
8.5?制度保障
8.6?责任与奖惩
9.?预案管理
9.1?公众宣传
9.2?预案培训与演练
9.3?预案管理
9.4?预案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结合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
(5)《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6)《 (略) 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
(7)《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3〕106号);
(8)《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
(9)《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
(10)《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略) 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
(1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1260号);
(1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7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33号);
(13)《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17〕107号);
(14)《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6月12日施?行?)?;
(15)《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版);
(16)《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17)《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怀政发〔2013〕20号);
(18)《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空气重污染时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
1.4?预案体系
本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下的下级预案,也??是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下的专项应??急预案,其下级预案(子预案)包括全县各有关部门应对重污染 ?天气专项实施方案、乡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 各重点排污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以下简称“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本预案与其子预案共同构成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重污染天 气应急预案体系。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切实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
(2)属地管理,区域统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县直有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积极开展区域应急联动。
(3)科学预警,分级管控。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监控体系,?加强分析研判,实行定期会商,科学预警。积极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根据不同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有效降低污染影响程度。
(4)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要求按职责分工、厘清工作重点、工作程序,?确保监测、预报、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有人、有据、有序、有?效执行。
(5)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各自专业优势,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县人民政府设立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应急工作小组,办公? (略) 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由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应急工作小组由监测预警组、污染控制组、健康防护组、督?导检查组、宣传报道组、专家组组成。
2.1?县指挥部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污染天气防治和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
(2)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县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研?究制定全县重污染天气防治、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的政策措施;
(3)指导各有关单位制定应急行动方案;
(4)组织、协调全县重污染天气和重污染天气重大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
(5)督促、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6)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组、应急队*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2.2?县指挥部办公室
(1)贯彻落实县指挥部有关重污染天气防治、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的决策部署;
(2)承担县指挥部的应急值守工作;
(3)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形势?分析会议,提出预警建议和应急措施;
(4)根据县指挥部授权,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新闻发布工作;
(6)根据县指挥部指示,对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
(7)履行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中需要县指挥部协调、支援的职责;
(8)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9)组织开展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10)负责联系县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组;
(11)负责建立县级重污染天气应对 (略) 络;
(12)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县指挥部应急工作组
(1)监测预警组
负责本县空气质量和气象监测,向县指挥部提供监测数据信?息,根据县指挥部统一调度进行跟踪分析并做好信息反馈。负责?会同专家组及时研判事态发展趋势,制定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信息,确定预警等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县?气象局)
(2)污染控制组
工业源控制组负责监督检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工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设施;根据应急相应级别提出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并监督实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网靖州?县供电公司)
移动源控制组负责组织实施机动车限行 (略) 行驶机?动车监管;监督检查油站、加油站、油罐车污染防治措施,监督?抽检油品质量。(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
施工源控制组负责组织督促建筑施工、公路施工、市政工程、?房屋拆除、水利工程、城市绿化作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制定停止或减少建筑拆除工程、土石方作业等室外施工作业的计??划措施并监督执行。(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
市容环境控制组负责督促检查各环 (略) 清扫保洁、洒?水抑尘;实施物料渣土垃圾等运输车监管及禁行管制;加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监管; (略) 遗撒、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等)、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执法检查。?(责任单位: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农业源控制组负责指导和督促主要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健康防护组
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救护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县?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尤其是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健康防护工作。?(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
(4)宣传报道组
负责组织社会信息发布和重污染天气新闻报道,组织协调媒体和记者;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开展建议性减排措施的?宣传。(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气象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5)督导检查组
负责督查重污染天气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6)专家组
负责参与预测分析和应急处置,提出意见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提供科学指导和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
2.4?县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委宣传部: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宣传工作,加大对公众健?康防护、倡议性和强制性污染减排等措施的宣传力度;负责组织、?协调电视台等媒体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准确向公?众发布相应等级的预警、应急信息;根据县指挥部的安排和工作?需要,组织新闻发布会,向公众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有关信?息;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
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负责本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会同县气象局做好污染趋势分析研判,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措施,提出控制大气污染和防止事态扩大的建议;参与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与实施;依法确定限产、停产减排企业名单,?并对重点企业减排情况依法进行检查。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数据监测,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略) 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制定完善社会、经济、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合理调控能源结构,优化产业布局,遏制“两高”行业过?快增长;协调落实应急状态下的能源调配及保障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建设经费保障。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教育培?训机构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等措施;总结评?估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重污染天气预防与改善个人环境行为的环?保知识普及教育。
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略) 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制?定并更新重污染天气期间限产、停产工业企业名录;协助县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监督重点排污工业企业编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等相关部门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企业限产、停产情况执法检查;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中通讯保障有关协调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机动车限行或临时管制,协 (略) ?行驶的高油耗、高排放机动车,落实燃油机动车限行措施;落实?烟花爆竹禁放相关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并组织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方案和措施,负责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时建筑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或拆除建筑物施工等应急措施。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重污 (略) 、船舶运输保畅通?工作,保障应急物资的运输;组 (略)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控?制应急方案,查处超载运输车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时土地储备项目拆迁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方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略) 场油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行为; (略) 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对不符合能效要求的燃煤锅炉开展整治。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诊疗方案,组织医?疗机构做好敏感人群医疗救治工作,开展大气污染防病知识及救?护常识宣传教育。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中心城区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控制方案和措施,负责组织中心城区实施重污染?天气时渣土运输管理、道路扬尘防治、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垃?圾露天焚烧等大气污染控制应急措施。落实主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相关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各项预防预警措 施,参与并配合辖区因重污染天气导致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做好重污染天气秸秆禁烧?等工作,督促落实郊区农田禁燃秸秆的处置措施。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等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旅游场所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指导等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旅游场所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采取缩短?户外旅游活动开放时间、游客限流和有序疏导等应对措施,配合?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知识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开展用电在线监测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停限产等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
县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各项措施,督导所属企业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清单要求落实?差异化减排措施; (略) 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制定对重污染?天气有明显影响的企业名录并及时更新;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应急指挥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本辖?区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职责划分落实应对措施,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3.?应急准备
3.1??修订应急减排项目清单
按照重污染天气减排比例要求,定期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清单须包括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排放源的基?本信息和相应预警级别下的减排措施,原则上所有涉气企业均应?纳入应急减排清单。每年9月底前,应完成年度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将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报?县指挥部,并向社会公开。
3.2??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以全县为单位核算减排基数,主要包括基础排放量和应急减排基数,通过实施协同减排,全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重污染天气ⅢI级、Ⅱ级、I级应急响应期间强?制性减排措施污染物应急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10%、20%和30%以上。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可适当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在满足减排比例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差异化减排措施。
3.3?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和“公示牌”。实?施方案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含重型运输车 (略) 移动机械), 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细化具体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公示牌应安装在厂区入口等醒目位置。对?生产工序简单,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全厂停产、整条生产线?停产和轮流停产的工业企业,可只制定“公示牌”。
4.监测与预警
4.1?监测与预报
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会同县气象局联合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整合环境空气和气象监测资源,完善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严格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及有关规定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日?常监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预报工作。对发生在辖区以外、可能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造?成重污染天气的信息进行收集和汇总。建立日常联席会议制度,?将有可能造成重污染天气的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县指挥部。
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县气象局?应跟踪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开展应急加密?监测,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为应急预警、响应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4.2?预警分级
以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结合全县实际,按照污染天气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污?染程度等因素,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Ⅲ级)预警、橙色(Ⅱ级)预警和红色?(I??级)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预测日AQI>150 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预测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 持续72小时且预测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当预测未来24小时出现PM?0均值浓?度>150μg/m3?、PM?.5均值浓度>75μg/m3?或臭氧(O?)8 ???小时滑?动平均浓度>160μg/m3,?且尚未达到黄色预警条件时,应加强公?众健康防护信息提示,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管控。
当预测可能出现上述污染天气条件时,应当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当监测?AQI>150,?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或?调整相应级别的预警。
县指挥部应根据预测预报情况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预警提?示信息,通知相关乡镇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相应级别或更高级别的预警响应。
4.3?预警会商
(略) 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工作,预测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应当及时发起会商。未?发布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要实时会商。当预测出现符合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的天气时,及时向本级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提出预警建议。必要时请县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专家组参与会商。
4.4?预警发布
当预测到未来环境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县指挥部原则上应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预警,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应急联动要求时应??立即启动预警。预警由县指挥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具体由县指挥部办公室落实。
黄色预警由县指挥部副指挥长签发,橙色预警经县指挥部指?挥长授权后由副指挥长签发,红色预警由县指挥部指挥长签发。
预警发布后由县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电子公文、传真、邮件等方式?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备案。
预警信息须明确预警级别、启动时间、应急响应区域范围、?响应级别和响应措施等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会同县气象局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向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责任人发送,同时 (略) 站、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新闻媒介发布,必要时通信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向公众发送重污染天气预警短信。
4.5?预警调级
在预警有效期内,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会同县气象局加强研判和跟踪分析,如有分析结论证明可以提升或降低预警级别?的,向县指挥部报告并提出预警变更的建议。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按高级别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尽早升级管控措施。?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降低预警级别。
预警变更的主体及程序和预警发布相同。
4.6?预警解除
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指数将降至或已降至黄色预警条件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会同?县气象局提出解除预警建议,报县指挥部批准后发布。
预警解除的主体及程序和预警发布相同。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对重污染天气实行分级响应,对应预警分级,将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I?级应急响应。
1. 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 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3. ??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5.2?响应启动
预警发布后,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启动相应级别或更高级别应急响应,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做好应急人员、车辆、设备、物资的调度,并采取相应?措施。乡镇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更为严格、具体、有效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并抓好落实。
5.3?响应措施
5.3.1?Ⅲ级响应措施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应当至少采取以下措施:
(1)强制性减排措施
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实施对应预警级别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略) 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当地政府应督导落实以下?措施:
①工业源减排措施。水泥行业实施常态化错峰生产;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精准实施黄色预警级别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按照“一厂一?策”企业减排操作方案,明确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和各类关键性指标,做到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应以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为主;对不可临时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应当依?法安装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和分布式控制系统,并能够提供一年以上的数据记录,同时应根据季节特点指导企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能够落实减排措施。避免对非涉气工序、生产?设施采取停限产措施,确保应急管控措施精准到位,降低对企业?正当生产经营的影响。
②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对?应预警级别减排措施。加强施工 (略) 交通扬尘控制,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在常规作业基础上,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城区?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③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级别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运输车 (略) 行驶。矿山、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 上)的单位应制定详细交通运输源头管控方案并配备有关硬件监?管设施。严格按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相关公告执行 (略) 和车?辆限行管理及高 (略) 移动机械限值使用的要求,加强柴油? (略) 查以及集中使用、停放地入户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等,? (略) 移动机械的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油品?储运销环节监管和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的使用情况排?查,开展油品检测、抽查机动车销售企业环保达标情况。
④其他减排措施。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禁止秸?秆禁烧,并开展巡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开展对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沿途遗撒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并查禁燃放烟?花爆竹。
(2)建议性减排措施
①倡导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设施?温度较平日调低2-4摄氏度;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推广使用节能?照明灯具,尽可能减少照明数量和时间。
②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汽车?等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③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④倡导未纳入应急管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污染工序生产,主动减排,可在达标排放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污染工序的生产时间,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3)健康防护措施
①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②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佩戴合适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合适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③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户外集体活动可改为?室内活动。
④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开展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的科?普宣传,增设呼吸类等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延长工作时间,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⑤县指挥部要组织专家解读预警信息,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和公众健康防护知识,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客观?评价并积极参与到应对工作中。
5.3.2?Ⅱ级响应措施
(略) 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应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耐?火材料行业和使用煤作为燃料的企业停产;使用非天然气、煤气?或液化气等作为燃料的企业,停产50%(含)以上;水泥制品制?造企业、粉磨站停产和水泥熟料生产线停产,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日处理污泥总量低于400吨(含),且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总量低于熟料产能4%(含)的生产线停产;砖瓦窑企业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②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 (略) 移动机械;除主城区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全天或白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不超过10辆)的企业和单位应合理安排运输,减少?或停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县交通运输局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略) 主干?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②在科学研判且条件适宜的情况下,采用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施改善大气环境。
③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温度调?高1-2摄氏度,冬天可适当将空调温度调低1-2摄氏度。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在 (略) 通行且需停车三分钟以上的情况下熄灭发动机,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3)健康防护措施
①停止举办露天比赛等大型集体性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延期举行体育考试和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③加 (略) 呼吸及心血管门诊、急诊就诊情况监测,?包括就诊人数、就诊疾病种类、抢救、住院、死亡等情况。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5.3.3?????I级响应措施
(略) 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工业企业应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实施红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
②机动 (略) 移动机械按照移动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实施红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经县指挥部同意,可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 (略) 移动机械(电动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可采取在部分区域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等更加严格的?机动车管控措施。
③施工工地按照扬尘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实施红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建议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②倡导过境的柴油货车绕行,避开主城区行驶。
(3)健康防护措施
①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
②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
③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停止或减少室外作?业,并加强防护。
④根据空气质量监测中主要污染物种类,针对性开展主要污?染物健康危害的监测,包括人体内暴露水平以及生物效应指标等。
5.4?响应级别调整
应急响应期间,根据预警级别调整,及时提升或降低应急响?应的级别,提高应急响应的针对性。
当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6.?应急联动
加 (略) 区的联动协作,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县指挥部办 (略) 和周边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区域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
度,积极参与区域联合预警会商;收到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区域
联动预警提示信息后,及时积极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共同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重大活动期间,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要求,采取相应应急响应措施。
7.?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预警解除后1个工作日内,相关乡镇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调度表报至县指挥部办公室;预警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相关乡?镇要将辖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总结评估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总结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及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启动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污?染物应急减排比例等,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监?测达到预警启动条件而未启动预警的乡镇也应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报告。
预警解除后,县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并报县指挥部。
根据评估结果,应急预案、实施方案需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在当年9月底前完成修订和报备工作。
8.?应急保障
8.1?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监测预警、专家、医护等应急队?*建设,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管能力,确保?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能迅速参与并完成各项应急响应工作。?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和县气象局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适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需要。
8.2?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为做好重污染天气防范和应?对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8.3?科技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和县气象局要加强合作,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强化环境空气质量、气象条件预测预报?等相关领域基础工作。充分利用各种监测手段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报的准确度。
8.4??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通信和信息保障机制,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8.5??制度保障
县指挥部针对预防预警与应急措施以及其他保障措施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学习培训制度、值班制度、应急设?备及物资管理保障制度、例会制度、应急演练制度等,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应急资源库和物资储备信息库,明确应?急救援所需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形成以应急物资储备为主,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立应急物资?动态管理制度,确保在重污染天气状态下,在最短的时间内调集?应急物资,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8.6?责任与奖惩
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有关成员单位专项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制(修)订、应急体系建设、应急措施的组织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
县指挥部办公室对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中反应迅速、措施妥当、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影响全县重污染天气?相关目标完成的部门及个人,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对于未按要求执行排污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企业,依?法实施处罚。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追究法律责任。绩效分级为非最低?等级的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进行降级处理。
9.??预案管理
9.1?公众宣传
充分 (略) 、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 (略) 络,?加强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事件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9.2?预案培训与演练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县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应围绕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开展培训,确保应急时监督?执法到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方式、参与人员、内容、规则以及场景等,重点检验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组织机构、预警信息发布、预警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编制、解释和日常管理,根据?中央、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布置和本预案实施情况,适时?组织修订,报县人民政府印发。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牵头负责?全县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编制、修订、发布等工作。
县直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有关要求,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并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9.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预案体系?
1.5?工作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县指挥部
2.2?县指挥部办公室
2.3?县指挥部应急工作组
2.4?县指挥部成员单位
3.?应急准备
3.1?修订应急减排项目清单
3.2?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3.3?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4.监测与预警
4.1?监测与预报
4.2?预警分级
4.3?预警会商
4.4?预警发布
4.5?预警调级
4.6?预警解除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2?响应启动
5.3?响应措施
5.4?响应级别调整
6.?应急联动
7.?总结评估
8.?应急保障
8.1?人力资源保障
8.2?资金保障
8.3?科技保障
8.4?通信与信息保障
8.5?制度保障
8.6?责任与奖惩
9.?预案管理
9.1?公众宣传
9.2?预案培训与演练
9.3?预案管理
9.4?预案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结合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
(5)《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6)《 (略) 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
(7)《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3〕106号);
(8)《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
(9)《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
(10)《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略) 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
(1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1260号);
(1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7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33号);
(13)《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17〕107号);
(14)《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6月12日施?行?)?;
(15)《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版);
(16)《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17)《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怀政发〔2013〕20号);
(18)《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空气重污染时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
1.4?预案体系
本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下的下级预案,也??是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下的专项应??急预案,其下级预案(子预案)包括全县各有关部门应对重污染 ?天气专项实施方案、乡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 各重点排污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以下简称“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本预案与其子预案共同构成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重污染天 气应急预案体系。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切实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
(2)属地管理,区域统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县直有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积极开展区域应急联动。
(3)科学预警,分级管控。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监控体系,?加强分析研判,实行定期会商,科学预警。积极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根据不同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有效降低污染影响程度。
(4)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要求按职责分工、厘清工作重点、工作程序,?确保监测、预报、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有人、有据、有序、有?效执行。
(5)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各自专业优势,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县人民政府设立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应急工作小组,办公? (略) 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由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应急工作小组由监测预警组、污染控制组、健康防护组、督?导检查组、宣传报道组、专家组组成。
2.1?县指挥部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污染天气防治和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
(2)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县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研?究制定全县重污染天气防治、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的政策措施;
(3)指导各有关单位制定应急行动方案;
(4)组织、协调全县重污染天气和重污染天气重大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
(5)督促、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6)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组、应急队*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2.2?县指挥部办公室
(1)贯彻落实县指挥部有关重污染天气防治、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的决策部署;
(2)承担县指挥部的应急值守工作;
(3)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形势?分析会议,提出预警建议和应急措施;
(4)根据县指挥部授权,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新闻发布工作;
(6)根据县指挥部指示,对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
(7)履行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中需要县指挥部协调、支援的职责;
(8)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9)组织开展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10)负责联系县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组;
(11)负责建立县级重污染天气应对 (略) 络;
(12)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县指挥部应急工作组
(1)监测预警组
负责本县空气质量和气象监测,向县指挥部提供监测数据信?息,根据县指挥部统一调度进行跟踪分析并做好信息反馈。负责?会同专家组及时研判事态发展趋势,制定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信息,确定预警等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县?气象局)
(2)污染控制组
工业源控制组负责监督检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工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设施;根据应急相应级别提出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并监督实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网靖州?县供电公司)
移动源控制组负责组织实施机动车限行 (略) 行驶机?动车监管;监督检查油站、加油站、油罐车污染防治措施,监督?抽检油品质量。(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
施工源控制组负责组织督促建筑施工、公路施工、市政工程、?房屋拆除、水利工程、城市绿化作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制定停止或减少建筑拆除工程、土石方作业等室外施工作业的计??划措施并监督执行。(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
市容环境控制组负责督促检查各环 (略) 清扫保洁、洒?水抑尘;实施物料渣土垃圾等运输车监管及禁行管制;加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监管; (略) 遗撒、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等)、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执法检查。?(责任单位: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农业源控制组负责指导和督促主要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健康防护组
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救护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县?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尤其是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健康防护工作。?(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
(4)宣传报道组
负责组织社会信息发布和重污染天气新闻报道,组织协调媒体和记者;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开展建议性减排措施的?宣传。(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气象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5)督导检查组
负责督查重污染天气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6)专家组
负责参与预测分析和应急处置,提出意见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提供科学指导和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
2.4?县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委宣传部: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宣传工作,加大对公众健?康防护、倡议性和强制性污染减排等措施的宣传力度;负责组织、?协调电视台等媒体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准确向公?众发布相应等级的预警、应急信息;根据县指挥部的安排和工作?需要,组织新闻发布会,向公众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有关信?息;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
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负责本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会同县气象局做好污染趋势分析研判,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措施,提出控制大气污染和防止事态扩大的建议;参与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与实施;依法确定限产、停产减排企业名单,?并对重点企业减排情况依法进行检查。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数据监测,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略) 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制定完善社会、经济、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合理调控能源结构,优化产业布局,遏制“两高”行业过?快增长;协调落实应急状态下的能源调配及保障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建设经费保障。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教育培?训机构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等措施;总结评?估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重污染天气预防与改善个人环境行为的环?保知识普及教育。
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略) 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制?定并更新重污染天气期间限产、停产工业企业名录;协助县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监督重点排污工业企业编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等相关部门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企业限产、停产情况执法检查;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中通讯保障有关协调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机动车限行或临时管制,协 (略) ?行驶的高油耗、高排放机动车,落实燃油机动车限行措施;落实?烟花爆竹禁放相关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并组织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方案和措施,负责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时建筑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或拆除建筑物施工等应急措施。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重污 (略) 、船舶运输保畅通?工作,保障应急物资的运输;组 (略)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控?制应急方案,查处超载运输车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时土地储备项目拆迁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方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略) 场油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行为; (略) 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对不符合能效要求的燃煤锅炉开展整治。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诊疗方案,组织医?疗机构做好敏感人群医疗救治工作,开展大气污染防病知识及救?护常识宣传教育。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中心城区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控制方案和措施,负责组织中心城区实施重污染?天气时渣土运输管理、道路扬尘防治、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垃?圾露天焚烧等大气污染控制应急措施。落实主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相关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各项预防预警措 施,参与并配合辖区因重污染天气导致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做好重污染天气秸秆禁烧?等工作,督促落实郊区农田禁燃秸秆的处置措施。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等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旅游场所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指导等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旅游场所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采取缩短?户外旅游活动开放时间、游客限流和有序疏导等应对措施,配合?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知识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开展用电在线监测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停限产等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
县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各项措施,督导所属企业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清单要求落实?差异化减排措施; (略) 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制定对重污染?天气有明显影响的企业名录并及时更新;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应急指挥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本辖?区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职责划分落实应对措施,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3.?应急准备
3.1??修订应急减排项目清单
按照重污染天气减排比例要求,定期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清单须包括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排放源的基?本信息和相应预警级别下的减排措施,原则上所有涉气企业均应?纳入应急减排清单。每年9月底前,应完成年度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将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报?县指挥部,并向社会公开。
3.2??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以全县为单位核算减排基数,主要包括基础排放量和应急减排基数,通过实施协同减排,全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重污染天气ⅢI级、Ⅱ级、I级应急响应期间强?制性减排措施污染物应急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10%、20%和30%以上。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可适当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在满足减排比例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差异化减排措施。
3.3?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和“公示牌”。实?施方案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含重型运输车 (略) 移动机械), 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细化具体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公示牌应安装在厂区入口等醒目位置。对?生产工序简单,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全厂停产、整条生产线?停产和轮流停产的工业企业,可只制定“公示牌”。
4.监测与预警
4.1?监测与预报
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会同县气象局联合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整合环境空气和气象监测资源,完善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严格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及有关规定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日?常监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预报工作。对发生在辖区以外、可能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造?成重污染天气的信息进行收集和汇总。建立日常联席会议制度,?将有可能造成重污染天气的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县指挥部。
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县气象局?应跟踪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开展应急加密?监测,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为应急预警、响应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4.2?预警分级
以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结合全县实际,按照污染天气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污?染程度等因素,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Ⅲ级)预警、橙色(Ⅱ级)预警和红色?(I??级)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预测日AQI>150 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预测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 持续72小时且预测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当预测未来24小时出现PM?0均值浓?度>150μg/m3?、PM?.5均值浓度>75μg/m3?或臭氧(O?)8 ???小时滑?动平均浓度>160μg/m3,?且尚未达到黄色预警条件时,应加强公?众健康防护信息提示,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管控。
当预测可能出现上述污染天气条件时,应当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当监测?AQI>150,?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或?调整相应级别的预警。
县指挥部应根据预测预报情况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预警提?示信息,通知相关乡镇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相应级别或更高级别的预警响应。
4.3?预警会商
(略) 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工作,预测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应当及时发起会商。未?发布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要实时会商。当预测出现符合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的天气时,及时向本级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提出预警建议。必要时请县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专家组参与会商。
4.4?预警发布
当预测到未来环境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县指挥部原则上应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预警,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应急联动要求时应??立即启动预警。预警由县指挥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具体由县指挥部办公室落实。
黄色预警由县指挥部副指挥长签发,橙色预警经县指挥部指?挥长授权后由副指挥长签发,红色预警由县指挥部指挥长签发。
预警发布后由县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电子公文、传真、邮件等方式?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备案。
预警信息须明确预警级别、启动时间、应急响应区域范围、?响应级别和响应措施等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会同县气象局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向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责任人发送,同时 (略) 站、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新闻媒介发布,必要时通信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向公众发送重污染天气预警短信。
4.5?预警调级
在预警有效期内,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会同县气象局加强研判和跟踪分析,如有分析结论证明可以提升或降低预警级别?的,向县指挥部报告并提出预警变更的建议。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按高级别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尽早升级管控措施。?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降低预警级别。
预警变更的主体及程序和预警发布相同。
4.6?预警解除
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指数将降至或已降至黄色预警条件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会同?县气象局提出解除预警建议,报县指挥部批准后发布。
预警解除的主体及程序和预警发布相同。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对重污染天气实行分级响应,对应预警分级,将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I?级应急响应。
1. 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 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3. ??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5.2?响应启动
预警发布后,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启动相应级别或更高级别应急响应,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做好应急人员、车辆、设备、物资的调度,并采取相应?措施。乡镇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更为严格、具体、有效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并抓好落实。
5.3?响应措施
5.3.1?Ⅲ级响应措施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应当至少采取以下措施:
(1)强制性减排措施
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实施对应预警级别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略) 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当地政府应督导落实以下?措施:
①工业源减排措施。水泥行业实施常态化错峰生产;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精准实施黄色预警级别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按照“一厂一?策”企业减排操作方案,明确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和各类关键性指标,做到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应以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为主;对不可临时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应当依?法安装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和分布式控制系统,并能够提供一年以上的数据记录,同时应根据季节特点指导企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能够落实减排措施。避免对非涉气工序、生产?设施采取停限产措施,确保应急管控措施精准到位,降低对企业?正当生产经营的影响。
②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对?应预警级别减排措施。加强施工 (略) 交通扬尘控制,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在常规作业基础上,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城区?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③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级别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运输车 (略) 行驶。矿山、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 上)的单位应制定详细交通运输源头管控方案并配备有关硬件监?管设施。严格按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相关公告执行 (略) 和车?辆限行管理及高 (略) 移动机械限值使用的要求,加强柴油? (略) 查以及集中使用、停放地入户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等,? (略) 移动机械的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油品?储运销环节监管和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的使用情况排?查,开展油品检测、抽查机动车销售企业环保达标情况。
④其他减排措施。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禁止秸?秆禁烧,并开展巡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开展对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沿途遗撒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并查禁燃放烟?花爆竹。
(2)建议性减排措施
①倡导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设施?温度较平日调低2-4摄氏度;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推广使用节能?照明灯具,尽可能减少照明数量和时间。
②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汽车?等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③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④倡导未纳入应急管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污染工序生产,主动减排,可在达标排放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污染工序的生产时间,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3)健康防护措施
①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②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佩戴合适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合适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③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户外集体活动可改为?室内活动。
④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开展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的科?普宣传,增设呼吸类等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延长工作时间,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⑤县指挥部要组织专家解读预警信息,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和公众健康防护知识,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客观?评价并积极参与到应对工作中。
5.3.2?Ⅱ级响应措施
(略) 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应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耐?火材料行业和使用煤作为燃料的企业停产;使用非天然气、煤气?或液化气等作为燃料的企业,停产50%(含)以上;水泥制品制?造企业、粉磨站停产和水泥熟料生产线停产,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日处理污泥总量低于400吨(含),且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总量低于熟料产能4%(含)的生产线停产;砖瓦窑企业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②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 (略) 移动机械;除主城区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全天或白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不超过10辆)的企业和单位应合理安排运输,减少?或停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县交通运输局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略) 主干?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②在科学研判且条件适宜的情况下,采用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施改善大气环境。
③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温度调?高1-2摄氏度,冬天可适当将空调温度调低1-2摄氏度。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在 (略) 通行且需停车三分钟以上的情况下熄灭发动机,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3)健康防护措施
①停止举办露天比赛等大型集体性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延期举行体育考试和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③加 (略) 呼吸及心血管门诊、急诊就诊情况监测,?包括就诊人数、就诊疾病种类、抢救、住院、死亡等情况。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5.3.3?????I级响应措施
(略) 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工业企业应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实施红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
②机动 (略) 移动机械按照移动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实施红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经县指挥部同意,可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 (略) 移动机械(电动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可采取在部分区域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等更加严格的?机动车管控措施。
③施工工地按照扬尘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实施红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建议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②倡导过境的柴油货车绕行,避开主城区行驶。
(3)健康防护措施
①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
②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
③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停止或减少室外作?业,并加强防护。
④根据空气质量监测中主要污染物种类,针对性开展主要污?染物健康危害的监测,包括人体内暴露水平以及生物效应指标等。
5.4?响应级别调整
应急响应期间,根据预警级别调整,及时提升或降低应急响?应的级别,提高应急响应的针对性。
当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6.?应急联动
加 (略) 区的联动协作,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县指挥部办 (略) 和周边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区域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
度,积极参与区域联合预警会商;收到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区域
联动预警提示信息后,及时积极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共同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重大活动期间,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要求,采取相应应急响应措施。
7.?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预警解除后1个工作日内,相关乡镇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调度表报至县指挥部办公室;预警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相关乡?镇要将辖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总结评估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总结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及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启动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污?染物应急减排比例等,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监?测达到预警启动条件而未启动预警的乡镇也应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报告。
预警解除后,县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并报县指挥部。
根据评估结果,应急预案、实施方案需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在当年9月底前完成修订和报备工作。
8.?应急保障
8.1?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监测预警、专家、医护等应急队?*建设,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管能力,确保?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能迅速参与并完成各项应急响应工作。?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和县气象局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适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需要。
8.2?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为做好重污染天气防范和应?对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8.3?科技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和县气象局要加强合作,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强化环境空气质量、气象条件预测预报?等相关领域基础工作。充分利用各种监测手段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报的准确度。
8.4??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通信和信息保障机制,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8.5??制度保障
县指挥部针对预防预警与应急措施以及其他保障措施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学习培训制度、值班制度、应急设?备及物资管理保障制度、例会制度、应急演练制度等,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应急资源库和物资储备信息库,明确应?急救援所需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形成以应急物资储备为主,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立应急物资?动态管理制度,确保在重污染天气状态下,在最短的时间内调集?应急物资,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8.6?责任与奖惩
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有关成员单位专项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制(修)订、应急体系建设、应急措施的组织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
县指挥部办公室对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中反应迅速、措施妥当、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影响全县重污染天气?相关目标完成的部门及个人,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对于未按要求执行排污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企业,依?法实施处罚。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追究法律责任。绩效分级为非最低?等级的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进行降级处理。
9.??预案管理
9.1?公众宣传
充分 (略) 、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 (略) 络,?加强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事件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9.2?预案培训与演练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县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应围绕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开展培训,确保应急时监督?执法到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方式、参与人员、内容、规则以及场景等,重点检验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组织机构、预警信息发布、预警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编制、解释和日常管理,根据?中央、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布置和本预案实施情况,适时?组织修订,报县人民政府印发。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牵头负责?全县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编制、修订、发布等工作。
县直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有关要求,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并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9.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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