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2024年威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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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2024年威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 20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桑沟湾西侧的斜口流潟湖、八亩地潟湖以及两者之间的砂质海岸区
建设单位: (略) 海洋发展局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青岛海洋地 (略)
项目概况: 项目 (略) 桑沟湾西侧的斜口流潟湖、八亩地潟湖以及两者之间的砂质海岸区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修复内容包括潟湖湿地生态修复、砂质海岸生态修复、海草床修复三大类,主要包括:1.潟湖湿地生态修复:退养还湿107.07ha、水系治理39.5ha、盐沼湿地修复36.54ha和岸线生态修复9564.3m;2.砂质海岸生态修复:退养还滩17.37ha、岸线生态修复4333m和沙丘植被修复7.18ha;3.海草床修复32.96ha。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施工期间,主要污染物为施工人员产生的*域生活污水、施工船舶生活污水、施工船舶油污水和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车辆运输扬尘以及施工机械、车辆、船舶产生的废气,施工机械、车辆、船舶噪声,施工作业人员产生的*域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水系治理产生的土石料、施工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土石、混凝土碎块、水闸等混合物)、岸滩清理出的建筑垃圾和海草垃圾。通过加强管理和落实环保措施,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主要防治措施包括:养殖构筑物拆除、沙滩补砂等工程采取低潮期施工;施工期加强管理,严禁向海域内随意排放和丢弃污染物;施工人员租住于当地民房,依托于当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施工现场仅设环保厕所,定期清运,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油污水须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 (略) 、喷淋、围挡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装载高度不得高于车厢边缘高度;养殖厂房拆除区施工场界设置围挡,采用低噪设备,施工过程中采取隔声、消声等有效的降噪措施;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理;水系治理产生的土石料 (略) 由购买方自行利用,施工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岸滩清理出的建筑 (略) 智傲再生 (略) 资源化利用,其他 (略) 固废综合处理与应用产业园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运维船舶的生活污水和船舶油污水、船舶废气、船舶噪声、船舶生活垃圾,以及岸滩清理垃圾。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油污水须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加强运维船舶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运维船舶 (略) 政环卫部门处理,岸滩巡护过程中收集到的垃圾分类收集,妥善处置。运营期做好植被和沙滩养护工作,严禁随意排放和丢弃污染物,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听证权利告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2023年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631-*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生态环境局108室 邮编:*


项目名称: 20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桑沟湾西侧的斜口流潟湖、八亩地潟湖以及两者之间的砂质海岸区
建设单位: (略) 海洋发展局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青岛海洋地 (略)
项目概况: 项目 (略) 桑沟湾西侧的斜口流潟湖、八亩地潟湖以及两者之间的砂质海岸区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修复内容包括潟湖湿地生态修复、砂质海岸生态修复、海草床修复三大类,主要包括:1.潟湖湿地生态修复:退养还湿107.07ha、水系治理39.5ha、盐沼湿地修复36.54ha和岸线生态修复9564.3m;2.砂质海岸生态修复:退养还滩17.37ha、岸线生态修复4333m和沙丘植被修复7.18ha;3.海草床修复32.96ha。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施工期间,主要污染物为施工人员产生的*域生活污水、施工船舶生活污水、施工船舶油污水和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车辆运输扬尘以及施工机械、车辆、船舶产生的废气,施工机械、车辆、船舶噪声,施工作业人员产生的*域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水系治理产生的土石料、施工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土石、混凝土碎块、水闸等混合物)、岸滩清理出的建筑垃圾和海草垃圾。通过加强管理和落实环保措施,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主要防治措施包括:养殖构筑物拆除、沙滩补砂等工程采取低潮期施工;施工期加强管理,严禁向海域内随意排放和丢弃污染物;施工人员租住于当地民房,依托于当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施工现场仅设环保厕所,定期清运,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油污水须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 (略) 、喷淋、围挡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装载高度不得高于车厢边缘高度;养殖厂房拆除区施工场界设置围挡,采用低噪设备,施工过程中采取隔声、消声等有效的降噪措施;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理;水系治理产生的土石料 (略) 由购买方自行利用,施工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岸滩清理出的建筑 (略) 智傲再生 (略) 资源化利用,其他 (略) 固废综合处理与应用产业园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运维船舶的生活污水和船舶油污水、船舶废气、船舶噪声、船舶生活垃圾,以及岸滩清理垃圾。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油污水须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加强运维船舶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运维船舶 (略) 政环卫部门处理,岸滩巡护过程中收集到的垃圾分类收集,妥善处置。运营期做好植被和沙滩养护工作,严禁随意排放和丢弃污染物,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听证权利告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2023年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631-*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生态环境局108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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