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岳普湖县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岳普湖县幼儿园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岳普湖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岳普湖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落实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要求,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落实好幼儿就近入园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和机制,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教育主管的原则。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每一个岳普湖县户籍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尽最大努力满足符合报名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需求。
(二)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各级各类幼儿园在招生中,要首先满足招生范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3周岁的幼儿入园。以“相对就近,免试入园”为出发点,优先解决招生范围内岳普湖县户籍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有序解决非岳普湖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实行“零择校”。
(三)依法入园原则。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园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对口幼儿园提出申请,符合延缓入园条件的报教育局备案,教育局与幼儿园对其实施入园情况追踪;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获得自治区及以上个人一等功和二等功公安民警子女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招生对象
2024年招收岳普湖县户籍及外来经商务工等人员适龄子女,年龄满三周岁,即202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范围
为防止出现择园热,根据居住情况对学区范围适龄幼儿分类如下:
第1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并户籍与房产证(不动产证)保持一致的适龄儿童。
第2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但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3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或无户籍有房产,在学区范围内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适龄儿童。
第4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或无户籍有房产,在学区范围内居住未满6个月的适龄儿童。
第5类:学区范围内租房满6个月及以上,但户籍不在学区范围内的本地户籍或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6类:学区范围内租房未满6个月的本地户籍或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
备注:以上六类适龄儿童入学条件以家庭实际居住住址为准,户籍、房产与监护人须一致,招生工作开始前还未入住的不纳入本学区招生范围,时间节点以发布招生简章时间为止。
(一)县直幼儿园
1.岳普湖县中心幼儿园,位 (略) 32号院。
招生范围:安居小区、警苑小区、绿洲华府、领秀嘉园一期、领秀嘉园二期、爱必客汉堡商住楼。
2.东城幼儿园,位 (略) 4号院。
招生范围:干部村、 (略) (略) 、花园小区B区、市政 (略) 、园*小区、斜楼小区、交通局小区、祥龙小区。
3. (略) 社区幼儿园,位于托格 (略) 21号院。
招生范围:岳普湖镇2村4组、农村 (略) 、银花小区、老广场周围、电 (略) 、 (略) 、 (略) 、艾买提小区、新 (略) 、红楼小区、医院小区、金桥大厦、金晨公寓、 (略) 、水利局小区、希望大厦。
4. (略) 社区幼儿园,位于艾吾再 (略) 6号院。
招生范围:阳光小区、亮星小区。
5.开发区社区幼儿园,位于库木 (略) 56号院。
招生范围:开发区社区辖区内,岳普湖镇2村5组。工业园区小区、锦绣庄园。
6.库 (略) 社区幼儿园,位于艾吾再 (略) (略) 。
招生范围:库 (略) 社区辖区内,岳普湖镇2村、老 (略) 、老 (略) 、种 (略) 、国际大巴扎小区、 (略) 、老修造厂小区、领秀嘉园三期、爱民小区。
7.育才幼儿园, (略) 305号。
招生范围:法院小区一期、二期,新城区公安局小区、卫生局小区、 (略) (略) 、 (略) (略) 、东方铭筑小区、达瓦花园、翡翠城小区、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众合领袖公园里、花园小区D区、物流园小区、岳普湖乡2村、9村、公寓家园、百姓家园、人才公寓、育才幼儿园以东新城区产业园各小区。
8.启航幼儿园,位 (略) 北侧。
招生范围:花苑小区、金昌利民小区、 (略) 小区、老医药公司、鑫源华庭、新鑫小区、新宇小区、粮食局小区、老财政局小区、大发住宅楼、农发行小区、经贸局小区、现代商住楼、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回迁房小区、棚户区小区、明德居小区、岳普湖镇3村、 (略) 、阿尔祖小区、岳普湖乡2村8组、 (略) 社区辖区,岳普湖镇3村1组、3组。
(二)乡镇幼儿园
9.乡镇幼儿园按照乡(镇)、村所辖范围内招收3-6岁适龄幼儿。
(三)残疾幼儿入园
本县户籍的残疾幼儿按前述招生办法申请入园。各幼儿园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无法到园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幼儿,幼儿园要实施“一人一案”送教上门,并纳入园籍管理。
(四)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幼儿入园
(1)父母在岳普湖县城有实际居住自购房产的适龄幼儿,在本县申请接受学前教育,根据县城各幼儿园学位空余情况安排入园。
(2)户籍自出生日起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并长期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上实际居住在县城的适龄幼儿,在本县申请接受教育,可根据辖区幼儿园学位空余情况安排入园,若幼儿园无空余学位,由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园原则安置到其他幼儿园。
(3)父母在岳普湖县区域内务工经商,且无自购房产的适龄幼儿,在居住地申请接受学前教育,可根据辖区幼儿园学位空余情况安排入园,若幼儿园无空余学位,由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园原则安置到其他幼儿园。
五、登记办法
(一)县直幼儿园
按照免试就近入园总目标,若学区范围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的,幼儿园全部招收;若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的,按照第1类至第6类依次开展招生;若某一类别招生人数已满,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的,幼儿园推荐联系其他有学位的幼儿园入园,确保应入尽入。
(二)乡镇幼儿园
乡镇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幼儿凭户口簿到对口幼儿园报名登记。不属于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幼儿凭户口簿、居住证明等材料一并予以报名登记。
六、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7月31日)
县教育局通过岳普湖县 (略) 、岳普湖县零距离等公众媒体上发布招生公告,各幼儿园在招生范围内各村(社区)、小区(小组)张贴招生公告共同做好招生宣传告知工作。
(二)现场登记确认(8月19日-8月21日)
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到幼儿园公布的招生地点进行现场登记并确认信息,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顺序登记确认,计划招满为止,信息确认后以幼儿园最终公布录取花名册为准入园,现场审核未通过的在招生计划未满情况下重新提供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方可登记确认,现场确认不符合条件的请按照招生要求到符合条件的幼儿园登记。
(三)统筹调剂入学(8月22日)
各幼儿园均未报名成功的适龄幼儿或从乡镇、 (略) 转入的适龄幼儿,家长(法定监护人)可到所居住辖区幼儿园申请入园安排,幼儿园将根据幼儿园空余情况,安排入园,若幼儿园无空余学位,由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园原则安置到其他幼儿园。
(四)公布入园名册(8月23日)
各幼儿园公布最终入园花名册,通知入园事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招生政策,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
(二)优化服务措施,规范入园行为。各幼儿园要牢固树立“教育就是服务”的理念,以服务幼儿、方便家长为宗旨,完善服务措施,优化服务项目。认真做好电话咨询、来访接待等服务工作。各幼儿园要严格遵守招生入园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切实规范入园行为。
(三)加强行风建设,强化纪检监察。切实加强招生过程中的监督与检查工作。各幼儿园要认真执行招生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对违规招生的幼儿园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学籍管理,实行均衡编班。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学籍电子化管理的规定,对违规招收的幼儿,一律不得建立学籍档案。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额和招生计划,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一律不得突破,幼儿园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均衡编班(小班25人)。
(五)强化控辍保学,落实学前教育有保障
1.各幼儿园在安排招生计划前,必须查看辖区范围的家庭文化档案,家庭文化档案不全的幼儿园应及时补全家庭文化档案,并对不在家庭文化档案内的适龄幼儿进行全面调查,按要求适龄幼儿全部入园。坚决杜绝适龄幼儿辍学现象的发生,要严格学籍管理。
2.各幼儿园优先招收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招收其他辖区新入园幼儿。在招生过程中,幼儿园要安排专人负责仔细调查在外就读,毕业后又回本辖区的幼儿,确保其入园就读,不得辍学。确保适龄幼儿入园率、残疾幼儿入园率。对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入园的幼儿,必须及时上报本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县教育局,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拒绝残疾适龄幼儿入园。
3.如各幼儿园招生人数较多无法容纳,各幼儿园推荐联系其他有学位的幼儿园入园,确保应入尽入。
4.招生范围以每年招生方案为主。
为了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岳普湖县幼儿园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岳普湖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岳普湖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落实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要求,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落实好幼儿就近入园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和机制,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教育主管的原则。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每一个岳普湖县户籍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尽最大努力满足符合报名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需求。
(二)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各级各类幼儿园在招生中,要首先满足招生范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3周岁的幼儿入园。以“相对就近,免试入园”为出发点,优先解决招生范围内岳普湖县户籍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有序解决非岳普湖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实行“零择校”。
(三)依法入园原则。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园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对口幼儿园提出申请,符合延缓入园条件的报教育局备案,教育局与幼儿园对其实施入园情况追踪;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获得自治区及以上个人一等功和二等功公安民警子女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招生对象
2024年招收岳普湖县户籍及外来经商务工等人员适龄子女,年龄满三周岁,即202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范围
为防止出现择园热,根据居住情况对学区范围适龄幼儿分类如下:
第1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并户籍与房产证(不动产证)保持一致的适龄儿童。
第2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但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3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或无户籍有房产,在学区范围内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适龄儿童。
第4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或无户籍有房产,在学区范围内居住未满6个月的适龄儿童。
第5类:学区范围内租房满6个月及以上,但户籍不在学区范围内的本地户籍或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6类:学区范围内租房未满6个月的本地户籍或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
备注:以上六类适龄儿童入学条件以家庭实际居住住址为准,户籍、房产与监护人须一致,招生工作开始前还未入住的不纳入本学区招生范围,时间节点以发布招生简章时间为止。
(一)县直幼儿园
1.岳普湖县中心幼儿园,位 (略) 32号院。
招生范围:安居小区、警苑小区、绿洲华府、领秀嘉园一期、领秀嘉园二期、爱必客汉堡商住楼。
2.东城幼儿园,位 (略) 4号院。
招生范围:干部村、 (略) (略) 、花园小区B区、市政 (略) 、园*小区、斜楼小区、交通局小区、祥龙小区。
3. (略) 社区幼儿园,位于托格 (略) 21号院。
招生范围:岳普湖镇2村4组、农村 (略) 、银花小区、老广场周围、电 (略) 、 (略) 、 (略) 、艾买提小区、新 (略) 、红楼小区、医院小区、金桥大厦、金晨公寓、 (略) 、水利局小区、希望大厦。
4. (略) 社区幼儿园,位于艾吾再 (略) 6号院。
招生范围:阳光小区、亮星小区。
5.开发区社区幼儿园,位于库木 (略) 56号院。
招生范围:开发区社区辖区内,岳普湖镇2村5组。工业园区小区、锦绣庄园。
6.库 (略) 社区幼儿园,位于艾吾再 (略) (略) 。
招生范围:库 (略) 社区辖区内,岳普湖镇2村、老 (略) 、老 (略) 、种 (略) 、国际大巴扎小区、 (略) 、老修造厂小区、领秀嘉园三期、爱民小区。
7.育才幼儿园, (略) 305号。
招生范围:法院小区一期、二期,新城区公安局小区、卫生局小区、 (略) (略) 、 (略) (略) 、东方铭筑小区、达瓦花园、翡翠城小区、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众合领袖公园里、花园小区D区、物流园小区、岳普湖乡2村、9村、公寓家园、百姓家园、人才公寓、育才幼儿园以东新城区产业园各小区。
8.启航幼儿园,位 (略) 北侧。
招生范围:花苑小区、金昌利民小区、 (略) 小区、老医药公司、鑫源华庭、新鑫小区、新宇小区、粮食局小区、老财政局小区、大发住宅楼、农发行小区、经贸局小区、现代商住楼、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回迁房小区、棚户区小区、明德居小区、岳普湖镇3村、 (略) 、阿尔祖小区、岳普湖乡2村8组、 (略) 社区辖区,岳普湖镇3村1组、3组。
(二)乡镇幼儿园
9.乡镇幼儿园按照乡(镇)、村所辖范围内招收3-6岁适龄幼儿。
(三)残疾幼儿入园
本县户籍的残疾幼儿按前述招生办法申请入园。各幼儿园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无法到园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幼儿,幼儿园要实施“一人一案”送教上门,并纳入园籍管理。
(四)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幼儿入园
(1)父母在岳普湖县城有实际居住自购房产的适龄幼儿,在本县申请接受学前教育,根据县城各幼儿园学位空余情况安排入园。
(2)户籍自出生日起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并长期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上实际居住在县城的适龄幼儿,在本县申请接受教育,可根据辖区幼儿园学位空余情况安排入园,若幼儿园无空余学位,由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园原则安置到其他幼儿园。
(3)父母在岳普湖县区域内务工经商,且无自购房产的适龄幼儿,在居住地申请接受学前教育,可根据辖区幼儿园学位空余情况安排入园,若幼儿园无空余学位,由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园原则安置到其他幼儿园。
五、登记办法
(一)县直幼儿园
按照免试就近入园总目标,若学区范围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的,幼儿园全部招收;若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的,按照第1类至第6类依次开展招生;若某一类别招生人数已满,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的,幼儿园推荐联系其他有学位的幼儿园入园,确保应入尽入。
(二)乡镇幼儿园
乡镇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幼儿凭户口簿到对口幼儿园报名登记。不属于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幼儿凭户口簿、居住证明等材料一并予以报名登记。
六、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7月31日)
县教育局通过岳普湖县 (略) 、岳普湖县零距离等公众媒体上发布招生公告,各幼儿园在招生范围内各村(社区)、小区(小组)张贴招生公告共同做好招生宣传告知工作。
(二)现场登记确认(8月19日-8月21日)
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到幼儿园公布的招生地点进行现场登记并确认信息,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顺序登记确认,计划招满为止,信息确认后以幼儿园最终公布录取花名册为准入园,现场审核未通过的在招生计划未满情况下重新提供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方可登记确认,现场确认不符合条件的请按照招生要求到符合条件的幼儿园登记。
(三)统筹调剂入学(8月22日)
各幼儿园均未报名成功的适龄幼儿或从乡镇、 (略) 转入的适龄幼儿,家长(法定监护人)可到所居住辖区幼儿园申请入园安排,幼儿园将根据幼儿园空余情况,安排入园,若幼儿园无空余学位,由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园原则安置到其他幼儿园。
(四)公布入园名册(8月23日)
各幼儿园公布最终入园花名册,通知入园事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招生政策,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
(二)优化服务措施,规范入园行为。各幼儿园要牢固树立“教育就是服务”的理念,以服务幼儿、方便家长为宗旨,完善服务措施,优化服务项目。认真做好电话咨询、来访接待等服务工作。各幼儿园要严格遵守招生入园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切实规范入园行为。
(三)加强行风建设,强化纪检监察。切实加强招生过程中的监督与检查工作。各幼儿园要认真执行招生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对违规招生的幼儿园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学籍管理,实行均衡编班。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学籍电子化管理的规定,对违规招收的幼儿,一律不得建立学籍档案。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额和招生计划,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一律不得突破,幼儿园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均衡编班(小班25人)。
(五)强化控辍保学,落实学前教育有保障
1.各幼儿园在安排招生计划前,必须查看辖区范围的家庭文化档案,家庭文化档案不全的幼儿园应及时补全家庭文化档案,并对不在家庭文化档案内的适龄幼儿进行全面调查,按要求适龄幼儿全部入园。坚决杜绝适龄幼儿辍学现象的发生,要严格学籍管理。
2.各幼儿园优先招收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招收其他辖区新入园幼儿。在招生过程中,幼儿园要安排专人负责仔细调查在外就读,毕业后又回本辖区的幼儿,确保其入园就读,不得辍学。确保适龄幼儿入园率、残疾幼儿入园率。对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入园的幼儿,必须及时上报本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县教育局,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拒绝残疾适龄幼儿入园。
3.如各幼儿园招生人数较多无法容纳,各幼儿园推荐联系其他有学位的幼儿园入园,确保应入尽入。
4.招生范围以每年招生方案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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