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汇总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年产30万套汽车内饰件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湘潭汇总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年产30万套汽车内饰件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汽车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年产*套汽车内饰件),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 (略) 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汽车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年产*套汽车内饰件) |
建设地点 | (略)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 (略) 吉利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内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投资*万元,于湖南省湘潭经开区开发 (略) 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年产*套汽车内饰件)。项目占地面积*.85m2,主要原料有玻璃棉、面料、棉毡、EPP垫块、G426地毯卡扣、G426歇脚板、G426 PE垫块、G426地毯基材、保护膜、改性异氰酸酯、组合聚醚、BYD EVA板、双组份吸音棉、水性脱膜剂、PE塑料袋、玻璃棉、*蜂窝板、备胎盖板拉带、*阻尼垫块、*拉绳、*隔板卡扣、SX11隔板转轴、SX11隔板GMT板、隔板面料、黑色梅花卡扣、地毯EPP、SX11前地毯基材、隔音垫、SX11搁脚板、SX11铝箔、轻质PU、左右侧基材等,主要设备包括液压机、发泡机、空压机、水切机器人、烘箱等,主要工艺有热压成型、发泡、手工修整、水切、配件安装、包装入库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厂房外设置监控点,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排放限值。热压成型废气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中标准限值。发泡废气产生的非*烷总烃经密闭负压发泡房收集后进入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中标准限值。 2.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设厂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略) 河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车间厂房的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东、西、北三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厂界南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废其他原料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及残次品经分类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液压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发泡原料桶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分类贮存,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必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置并报环保部门备案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 (略) 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汽车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年产*套汽车内饰件),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 (略) 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汽车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年产*套汽车内饰件) |
建设地点 | (略)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 (略) 吉利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内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投资*万元,于湖南省湘潭经开区开发 (略) 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年产*套汽车内饰件)。项目占地面积*.85m2,主要原料有玻璃棉、面料、棉毡、EPP垫块、G426地毯卡扣、G426歇脚板、G426 PE垫块、G426地毯基材、保护膜、改性异氰酸酯、组合聚醚、BYD EVA板、双组份吸音棉、水性脱膜剂、PE塑料袋、玻璃棉、*蜂窝板、备胎盖板拉带、*阻尼垫块、*拉绳、*隔板卡扣、SX11隔板转轴、SX11隔板GMT板、隔板面料、黑色梅花卡扣、地毯EPP、SX11前地毯基材、隔音垫、SX11搁脚板、SX11铝箔、轻质PU、左右侧基材等,主要设备包括液压机、发泡机、空压机、水切机器人、烘箱等,主要工艺有热压成型、发泡、手工修整、水切、配件安装、包装入库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厂房外设置监控点,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排放限值。热压成型废气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中标准限值。发泡废气产生的非*烷总烃经密闭负压发泡房收集后进入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中标准限值。 2.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设厂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略) 河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车间厂房的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东、西、北三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厂界南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废其他原料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及残次品经分类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液压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发泡原料桶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分类贮存,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必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置并报环保部门备案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 (略) 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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