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消除黑臭及河流水质保障工程-龙岗河流域增补-南约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
2019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消除黑臭及河流水质保障工程-龙岗河流域增补-南约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
根据《 (略) 龙岗区水务局关于做好已完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 收工作的通知》(深龙水通〔2020〕158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规定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1号〕和 《 (略) 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 保〔2019〕617号)规定, (略) 龙岗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持召开2019 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消除黑臭及河流水质保障工 程—龙岗河流域(增补)一南约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 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 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共5人名单附后)。
验收组查看了工程现场,听取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施 工、监理、建设等单位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后,形成验收意见如 下:
(一)本项 (略) 龙岗区宝龙街道,项目治理范围为南约河流域, 工程占地面积*m2,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管2142m、 *雨水管666m、补水管道7582m、调蓄池2座,工程于2019年8月开 工,2020年7月完工,工程实际总投资*.*元。
(二)2019年9月19日,《2019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 流域消除黑臭及河流水质保障工程—龙岗河流域(增补)一南约河流域水环境 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略) 龙岗区水务局批复准予行政许可(详见深龙
水保复(2019)30号),本次验收范围为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 m2,均为项目建设区面积。实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施工期为*m2,运行 期为*m2。 (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
防治措施,实施了排水、沉沙和绿化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程建设内容包括新 建排水沟623m、沉砂池11座、三级沉砂池3座、临时土袋挡墙3555m,临时转运 场2370m2。
(四)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新增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408.*元,实际完成
水土保持投资103.*元,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投资以竣工决算为准。
(五)根据评估结果,2019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 域消除黑臭及河流水质保障工程—龙岗河流域(增补)一南约河流域水环境治 理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布局总体合理,各项工程措施外观整齐,工程 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 目标值,其中扰动土地整治率100%,水土流失治理度100%,裸露地表覆盖率 100%,土壤流失控制比1,渣土防护率100%,林草植被恢复率100%,林草覆盖率 28%,边坡生态防护率100%。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发挥了较好的水土保 持功能。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 各项防治措施, (略) 龙岗区水务局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措 施总体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 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 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建设单位: (略) 龙岗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龙岗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监测单位:机械工业勘 (略)
建设地点:广东省/ (略) /龙岗区
备注:
根据《 (略) 龙岗区水务局关于做好已完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 收工作的通知》(深龙水通〔2020〕158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规定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1号〕和 《 (略) 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 保〔2019〕617号)规定, (略) 龙岗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持召开2019 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消除黑臭及河流水质保障工 程—龙岗河流域(增补)一南约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 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 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共5人名单附后)。
验收组查看了工程现场,听取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施 工、监理、建设等单位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后,形成验收意见如 下:
(一)本项 (略) 龙岗区宝龙街道,项目治理范围为南约河流域, 工程占地面积*m2,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管2142m、 *雨水管666m、补水管道7582m、调蓄池2座,工程于2019年8月开 工,2020年7月完工,工程实际总投资*.*元。
(二)2019年9月19日,《2019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 流域消除黑臭及河流水质保障工程—龙岗河流域(增补)一南约河流域水环境 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略) 龙岗区水务局批复准予行政许可(详见深龙
水保复(2019)30号),本次验收范围为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 m2,均为项目建设区面积。实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施工期为*m2,运行 期为*m2。 (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
防治措施,实施了排水、沉沙和绿化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程建设内容包括新 建排水沟623m、沉砂池11座、三级沉砂池3座、临时土袋挡墙3555m,临时转运 场2370m2。
(四)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新增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408.*元,实际完成
水土保持投资103.*元,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投资以竣工决算为准。
(五)根据评估结果,2019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 域消除黑臭及河流水质保障工程—龙岗河流域(增补)一南约河流域水环境治 理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布局总体合理,各项工程措施外观整齐,工程 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 目标值,其中扰动土地整治率100%,水土流失治理度100%,裸露地表覆盖率 100%,土壤流失控制比1,渣土防护率100%,林草植被恢复率100%,林草覆盖率 28%,边坡生态防护率100%。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发挥了较好的水土保 持功能。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 各项防治措施, (略) 龙岗区水务局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措 施总体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 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 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建设单位: (略) 龙岗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龙岗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监测单位:机械工业勘 (略)
建设地点:广东省/ (略) /龙岗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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