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8月1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盖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8月1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府路1号行政审批局环保审批科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宏升砖厂原料预处理项目 | (略) (略) 太阳升街道办事处果园村 | (略) 宏升砖厂 | 辽宁 (略) | 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 (略) 太阳升街道办事处果园村,公司总占地面积为*.4m2。本项目不新增用地, (略) 宏升砖厂现有用 (略) 宏升砖厂原料预处理项目,项目计划在露天原料堆放场2建设1座占地面积为200m2的原料预处理车间,安装1套原料筛分装置(主要包括上料筛1台、振动筛1台),办公室依托现有项目办公室,原料及产品堆场依托现有项目露天原料堆放场2。本项目建成后可对原料锯泥、淤泥增加筛分工序,将锯泥、淤泥中混入的石块筛分出来,筛分后的锯泥、淤泥用于现有项目的制砖工序,以保证页岩砖的产品品质,建成后年筛分锯泥2.*t、淤泥2.*t。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基础工程,主要建筑设施修建、设备安装和工程验收等环节。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噪声、扬尘、固体废物、少量污水和废气等污染物。对施工过程工艺流程中产生的扬尘进行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等措施处理。要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对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采取必要的治理、控制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土地平整、打桩、开挖及建材运输、建筑材料堆放、装卸和搅拌过程中都会产生扬尘。施工中应采取施工场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0.8mg/m3排放浓度限值。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砂石料洗涤用水、混凝土养护排水和设备冲洗排水等,排水总量较小,经临建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和SS,施工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的特点。施工过程中应采取设置四周围挡、选择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技术作业、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时间、定期维护施工机械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弃石弃土等。施工中应加强各个施工点的管理,注意文明施工,及时回填平整或者运往合适的建筑垃圾安置点;工人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 (略) 垃圾填埋场处理。 二、营运期 1.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上料、筛分工序、皮带输送机物料上料和落料、倒料、废石倒运、原料卸料堆存以及运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粉尘,通过洒水抑尘沉降后,沉降的粉尘回用于现有项目制砖工序,未沉降的粉尘以无组织排放。营运期应采取地面硬化,生产厂房封闭、厂房内及时清扫,原料、产品运输车辆使用苫布覆盖,采用封闭皮带输送机输送系统以降低落料高度等措施控制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保养、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置等措施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排放标准要求。 4.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上料、筛分产生的废石,车间沉降产生的落地灰,设备养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石在一般固废暂存处 (略) ,落地灰经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后回用于现有项目制砖工序,废石和落地灰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废润滑油及包装桶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 的单位处置及运输,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要求;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府路1号行政审批局环保审批科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宏升砖厂原料预处理项目 | (略) (略) 太阳升街道办事处果园村 | (略) 宏升砖厂 | 辽宁 (略) | 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 (略) 太阳升街道办事处果园村,公司总占地面积为*.4m2。本项目不新增用地, (略) 宏升砖厂现有用 (略) 宏升砖厂原料预处理项目,项目计划在露天原料堆放场2建设1座占地面积为200m2的原料预处理车间,安装1套原料筛分装置(主要包括上料筛1台、振动筛1台),办公室依托现有项目办公室,原料及产品堆场依托现有项目露天原料堆放场2。本项目建成后可对原料锯泥、淤泥增加筛分工序,将锯泥、淤泥中混入的石块筛分出来,筛分后的锯泥、淤泥用于现有项目的制砖工序,以保证页岩砖的产品品质,建成后年筛分锯泥2.*t、淤泥2.*t。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基础工程,主要建筑设施修建、设备安装和工程验收等环节。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噪声、扬尘、固体废物、少量污水和废气等污染物。对施工过程工艺流程中产生的扬尘进行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等措施处理。要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对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采取必要的治理、控制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土地平整、打桩、开挖及建材运输、建筑材料堆放、装卸和搅拌过程中都会产生扬尘。施工中应采取施工场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0.8mg/m3排放浓度限值。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砂石料洗涤用水、混凝土养护排水和设备冲洗排水等,排水总量较小,经临建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和SS,施工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的特点。施工过程中应采取设置四周围挡、选择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技术作业、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时间、定期维护施工机械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弃石弃土等。施工中应加强各个施工点的管理,注意文明施工,及时回填平整或者运往合适的建筑垃圾安置点;工人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 (略) 垃圾填埋场处理。 二、营运期 1.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上料、筛分工序、皮带输送机物料上料和落料、倒料、废石倒运、原料卸料堆存以及运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粉尘,通过洒水抑尘沉降后,沉降的粉尘回用于现有项目制砖工序,未沉降的粉尘以无组织排放。营运期应采取地面硬化,生产厂房封闭、厂房内及时清扫,原料、产品运输车辆使用苫布覆盖,采用封闭皮带输送机输送系统以降低落料高度等措施控制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保养、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置等措施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排放标准要求。 4.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上料、筛分产生的废石,车间沉降产生的落地灰,设备养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石在一般固废暂存处 (略) ,落地灰经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后回用于现有项目制砖工序,废石和落地灰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废润滑油及包装桶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 的单位处置及运输,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要求;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