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1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1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略) 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 年产*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背板生产项目(一期) |
建设单位 | 江苏鼎九天 (略) |
建设地点 | 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膜材料产业园7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新诚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书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放卷机、电晕机、涂布机、烘箱、复合机、收卷机、天然气燃烧机、高速分切机等设备,建设3条太阳能光伏背板生产线,实现年产*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背板的生产能力。项目原辅料:*酸*酯、*酸*酯、*二醇*醚醋酸酯(PMA)、PE膜、胶黏剂、涂料、氟膜、PET膜、E膜等.;生产工艺为:放卷、电晕、涂料配制、胶水配制、涂布、固化、覆膜、收卷、熟化、分切、包装等。项目已取得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锡沂备〔2022〕53号),项目代码为:2209-*-89-0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 (略) 。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排水一同接管至锡沂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接管废水须满足接管标准。 3、严格落实《报告书》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配制、涂布、固化、设备清洗、危废暂存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及催化焚烧、热风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3条生产线配制、涂布、固化及设备清洗废气采用“集中收集+冷凝+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危废间废气采用“集中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一并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热风炉须配备低氮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项目配制、涂布、固化、设备清洗、危废暂存产生的非*烷总烃及催化焚烧装置伴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相关标准限值;热风炉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相关标准限值。本项目厂界即为生产车间边界,监测点“厂界”与“厂区内”重合,两点合为一点,非*烷总烃从严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限值。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废胶桶、废涂料桶、废溶剂桶、废抹布、废催化剂、 (略) 、废溶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略) 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 年产*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背板生产项目(一期) |
建设单位 | 江苏鼎九天 (略) |
建设地点 | 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膜材料产业园7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新诚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书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放卷机、电晕机、涂布机、烘箱、复合机、收卷机、天然气燃烧机、高速分切机等设备,建设3条太阳能光伏背板生产线,实现年产*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背板的生产能力。项目原辅料:*酸*酯、*酸*酯、*二醇*醚醋酸酯(PMA)、PE膜、胶黏剂、涂料、氟膜、PET膜、E膜等.;生产工艺为:放卷、电晕、涂料配制、胶水配制、涂布、固化、覆膜、收卷、熟化、分切、包装等。项目已取得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锡沂备〔2022〕53号),项目代码为:2209-*-89-0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 (略) 。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排水一同接管至锡沂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接管废水须满足接管标准。 3、严格落实《报告书》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配制、涂布、固化、设备清洗、危废暂存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及催化焚烧、热风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3条生产线配制、涂布、固化及设备清洗废气采用“集中收集+冷凝+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危废间废气采用“集中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一并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热风炉须配备低氮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项目配制、涂布、固化、设备清洗、危废暂存产生的非*烷总烃及催化焚烧装置伴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相关标准限值;热风炉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相关标准限值。本项目厂界即为生产车间边界,监测点“厂界”与“厂区内”重合,两点合为一点,非*烷总烃从严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限值。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废胶桶、废涂料桶、废溶剂桶、废抹布、废催化剂、 (略) 、废溶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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