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钢梯具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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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钢梯具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玻璃钢梯具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张家楼 (略) 237号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8月07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张家楼 (略) 237号,嘉信 (略) 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5529.1m2,建筑面积6609.1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条玻璃钢梯具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包括切毡机2台、搅拌器4台、玻璃钢拉挤机9台、玻璃钢切割锯9台、粉碎机1台、自动锯1个、冲孔机8台、冲床22台、液压成型组装机4台、铆钉机20台、自动包装机2台、常规打包机4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玻纤纤维纱/毡250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100吨/年、碳酸钙17吨/年、固化剂1.7吨/年、促进剂1.7吨/年、脱模剂1.1吨/年、色粉1.7吨/年、铝合金型材350吨/年、钣金配件60吨/年、塑料配件30吨/年、铆钉10吨/年等,建成后年产玻璃钢梯具*件。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切割用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排入张家楼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同时须满足下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封闭,配料废气、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支15m高排气筒DAP001排放。 有组织废气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中“其他行业”Ⅱ时段的排放限值标准要求;苯*烯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 限值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中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VOCs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苯*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废包装桶(不饱和树脂、固化剂、促进剂、脱模剂)、废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防锈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的36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废包装箱、废模具、废玻璃钢渣、玻璃钢下脚料、铝合金下脚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新建36m2工业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玻璃钢梯具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张家楼 (略) 237号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8月07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张家楼 (略) 237号,嘉信 (略) 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5529.1m2,建筑面积6609.1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条玻璃钢梯具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包括切毡机2台、搅拌器4台、玻璃钢拉挤机9台、玻璃钢切割锯9台、粉碎机1台、自动锯1个、冲孔机8台、冲床22台、液压成型组装机4台、铆钉机20台、自动包装机2台、常规打包机4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玻纤纤维纱/毡250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100吨/年、碳酸钙17吨/年、固化剂1.7吨/年、促进剂1.7吨/年、脱模剂1.1吨/年、色粉1.7吨/年、铝合金型材350吨/年、钣金配件60吨/年、塑料配件30吨/年、铆钉10吨/年等,建成后年产玻璃钢梯具*件。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切割用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排入张家楼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同时须满足下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封闭,配料废气、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支15m高排气筒DAP001排放。 有组织废气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中“其他行业”Ⅱ时段的排放限值标准要求;苯*烯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 限值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中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VOCs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苯*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废包装桶(不饱和树脂、固化剂、促进剂、脱模剂)、废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防锈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的36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废包装箱、废模具、废玻璃钢渣、玻璃钢下脚料、铝合金下脚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新建36m2工业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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