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新河镇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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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新河镇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告

(略) 新河镇*地块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告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台州豪 (略) 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目现场 (略) 站—— (略) (略) 站http://**.cn→站群导航→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76-*

联系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314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31日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略) 新河镇*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

台州豪 (略)

项目地址

(略) 新河镇屿詹村

用地面积

*㎡

调整内容

1、本项目1-8#楼原立面图材质局部标注不明确,立面补充所有楼栋立面不明确处材质索引示意。1#楼1-13轴至1-1轴立面商业裙房深灰色铝合金型材原图纸局部造型表达有误,现予以更正,4#楼4-1轴至4-17轴立面原标注错误现予以明确材质,补充材质图纸详见联系单。

2、对原温自然资规审【2022】0660号文件处理单中的部分图纸予以补充明确:1#楼南面1-5轴至1-9轴交1-A轴至1-C轴除的“不上人屋面”改为“ (略) ”;3#、4#楼屋顶层出屋面楼梯间顶板局部降板;具体详见联系单。

附:联系单 联系单.pdf


(略) 新河镇*地块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告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台州豪 (略) 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目现场 (略) 站—— (略) (略) 站http://**.cn→站群导航→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76-*

联系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314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31日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略) 新河镇*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

台州豪 (略)

项目地址

(略) 新河镇屿詹村

用地面积

*㎡

调整内容

1、本项目1-8#楼原立面图材质局部标注不明确,立面补充所有楼栋立面不明确处材质索引示意。1#楼1-13轴至1-1轴立面商业裙房深灰色铝合金型材原图纸局部造型表达有误,现予以更正,4#楼4-1轴至4-17轴立面原标注错误现予以明确材质,补充材质图纸详见联系单。

2、对原温自然资规审【2022】0660号文件处理单中的部分图纸予以补充明确:1#楼南面1-5轴至1-9轴交1-A轴至1-C轴除的“不上人屋面”改为“ (略) ”;3#、4#楼屋顶层出屋面楼梯间顶板局部降板;具体详见联系单。

附:联系单 联系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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