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南郊街道甲里路二期道路工程临时围堰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鹿城区南郊街道甲里路二期道路工程临时围堰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我局已 (略) 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鹿城区南郊 (略) (略) 工程(临时围堰)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 (略) 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
2、项目位置:汇昌河
3、工程内容:本工程沿河道设置纵向围堰,距离岸线2m,两侧向上下游延伸共4m。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段围堰,长4m宽2m高度6m,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条件对围堰进行围堰。涉水面积8m2。具体实施起止时间: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9日,持续工期:10天。
4、占用水域面积:8㎡。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1、定期监测水域上下游流通情况;2、施工完成后拆除围堰,修复破坏的驳坎并对河道上下游清淤疏浚以保障河道排功能;3、遇紧急情况无条件服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调度与指挥并拆除围堰。
6、占用水域时间: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9日。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
邮编:*
联系地址:鹿 (略) 18号216办公室。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日
我局已 (略) 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鹿城区南郊 (略) (略) 工程(临时围堰)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 (略) 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
2、项目位置:汇昌河
3、工程内容:本工程沿河道设置纵向围堰,距离岸线2m,两侧向上下游延伸共4m。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段围堰,长4m宽2m高度6m,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条件对围堰进行围堰。涉水面积8m2。具体实施起止时间: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9日,持续工期:10天。
4、占用水域面积:8㎡。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1、定期监测水域上下游流通情况;2、施工完成后拆除围堰,修复破坏的驳坎并对河道上下游清淤疏浚以保障河道排功能;3、遇紧急情况无条件服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调度与指挥并拆除围堰。
6、占用水域时间: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9日。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
邮编:*
联系地址:鹿 (略) 18号216办公室。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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