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乐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扩建年产200台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蚌埠乐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扩建年产200台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乐 (略) “扩建年产200台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联系电话:0552-*)。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 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扩建年产200台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怀远县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15-16号
建设单位:蚌埠乐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 (略) (略) 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该项目位于 (略) 怀远县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15-16号,占地面积4655.61平方米。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喷砂过程密闭,喷砂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过程中喷漆房密闭,调漆、喷漆、晾干、喷枪清洗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粉过程喷粉室密闭,喷粉粉尘通过负压收集后经滤筒过滤器(TA003)+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粉固化过程密闭,固化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经烟气冷却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切割、打磨粉尘经自然沉降后呈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要求;非*烷总烃、二*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表1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和表2挥发性有机物特征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要求;燃烧机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有关要求。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表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
(2)废水
车间清洁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池 (略) (略) 进入怀远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怀远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排放限值。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铁砂、喷砂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粉除尘灰回用于喷粉工序;焊接废渣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桶、漆渣、废溶剂、废机油、喷淋废液、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乐 (略) “扩建年产200台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联系电话:0552-*)。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 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扩建年产200台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怀远县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15-16号
建设单位:蚌埠乐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 (略) (略) 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该项目位于 (略) 怀远县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15-16号,占地面积4655.61平方米。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喷砂过程密闭,喷砂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过程中喷漆房密闭,调漆、喷漆、晾干、喷枪清洗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粉过程喷粉室密闭,喷粉粉尘通过负压收集后经滤筒过滤器(TA003)+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粉固化过程密闭,固化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经烟气冷却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切割、打磨粉尘经自然沉降后呈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要求;非*烷总烃、二*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表1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和表2挥发性有机物特征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要求;燃烧机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有关要求。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表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
(2)废水
车间清洁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池 (略) (略) 进入怀远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怀远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排放限值。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铁砂、喷砂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粉除尘灰回用于喷粉工序;焊接废渣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桶、漆渣、废溶剂、废机油、喷淋废液、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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