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总工会关于转发《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广西工会全面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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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总工会关于转发《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广西工会全面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总)工会,隆安华侨管理区工会,县教育工会,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

按照《 (略) 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广西工会全面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南工办发〔2024〕2号)要求,为实现全县各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全覆盖,配齐配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请各基层工会于7月31日前成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并将成立文件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附件3)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通过隆 (略) “总工会”或邮箱(*@*q.com)报送至县总工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晓慧,*。

附件:1. (略) 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广西工会全面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南工办发〔2024〕2号)

2.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设立文件(样板)

3.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

隆安县总工会

2024年7月9日


表格名称
附件1 (略) 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广西工会全面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pdf
附件2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设立文件(样板).docx
附件3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docx

各乡镇(总)工会,隆安华侨管理区工会,县教育工会,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

按照《 (略) 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广西工会全面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南工办发〔2024〕2号)要求,为实现全县各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全覆盖,配齐配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请各基层工会于7月31日前成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并将成立文件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附件3)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通过隆 (略) “总工会”或邮箱(*@*q.com)报送至县总工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晓慧,*。

附件:1. (略) 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广西工会全面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南工办发〔2024〕2号)

2.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设立文件(样板)

3.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

隆安县总工会

2024年7月9日


表格名称
附件1 (略) 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广西工会全面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pdf
附件2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设立文件(样板).docx
附件3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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