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的公告表2024年第44号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的公告表2024年第44号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反馈意见受理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共5个工作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环评类别 | 建设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1 | 中子科学(重庆) (略) | 中 (略) (重庆) (略) 建设二期项目(配套*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部分) | 重庆高新区巴福镇 | (略)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项目位于重庆高新区西彭组团Q7-3/05地块中子科学基地1#中子源厂房4F和-1F,利用已建厂房(建筑面积约700m2)建设氚工艺实验室以及配套用房,进行氚靶制备,年制备氚靶14枚。项目总投资约*万元,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3.2%。 | 1.辐射环境影响 项目工作场所进行辐射屏蔽防护设计建设、实行分区管理以及采取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后满足辐射安全要求,辐射水平和年有效剂量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设置3套独立排风系统。工艺实验室、净化室以及其他各功能房废气经2套活性炭过滤装置处理后排放,含氚废气出口配备氚排放测量仪实时监测氚活度,活度高于排放限值时采用催化氧化、冷凝、分子筛吸附的方式净化,直至活度低于排放限值后方可排放。 3.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正常工况下无放射性废水产生,仅少量生活污水排放。 4.声环境影响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环境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放射性固废分类收集委托有处置、贮存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交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处置。 |
附件:中 (略) (重庆) (略) 建设二期项目(配套*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部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日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反馈意见受理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共5个工作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环评类别 | 建设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1 | 中子科学(重庆) (略) | 中 (略) (重庆) (略) 建设二期项目(配套*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部分) | 重庆高新区巴福镇 | (略)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项目位于重庆高新区西彭组团Q7-3/05地块中子科学基地1#中子源厂房4F和-1F,利用已建厂房(建筑面积约700m2)建设氚工艺实验室以及配套用房,进行氚靶制备,年制备氚靶14枚。项目总投资约*万元,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3.2%。 | 1.辐射环境影响 项目工作场所进行辐射屏蔽防护设计建设、实行分区管理以及采取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后满足辐射安全要求,辐射水平和年有效剂量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设置3套独立排风系统。工艺实验室、净化室以及其他各功能房废气经2套活性炭过滤装置处理后排放,含氚废气出口配备氚排放测量仪实时监测氚活度,活度高于排放限值时采用催化氧化、冷凝、分子筛吸附的方式净化,直至活度低于排放限值后方可排放。 3.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正常工况下无放射性废水产生,仅少量生活污水排放。 4.声环境影响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环境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放射性固废分类收集委托有处置、贮存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交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处置。 |
附件:中 (略) (重庆) (略) 建设二期项目(配套*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部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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