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农业“双强”预备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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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农业“双强”预备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农业“双强”项目建设,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浙农计发〔2024〕1 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农业“双强”项目的通知》(浙农字函〔2023〕42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级定方向、市县竞项目、评审方入库、立项必问效、闭环化管理、全过程跟踪”,促进资金统筹整合和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建立“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项目滚动储备机制,决定组织开展 2025 年农业“双强”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本县内从事种养殖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村公司等,并承诺足额配套自筹资金;

2、具有国土部门批准的项目用地审批手续;

3、符合所在乡镇规划并同意申报。

二、项目支持范围

(一)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建设

围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效率效益提升为目标,以农艺农机协同攻关为重点,建设一批设施装备先进、机艺融合深入、要素保障有力、运行管理规范、示范引领明显的示范试验基地,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宜机化提升改造和农艺农机深度融合。

(二)农事服务中心建设

以粮油产业为重点,兼顾其他产业发展需求,规划建设一批具备全程机械化作业、农技服务、农资配送等生产服务和供销、信用服务功能的农事服务中心,变革重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和农技公共服务体系。

(三)种业振兴基地(平台)建设

以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为目标,按照《浙江省现代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规划,建设一批种业振兴基地(平台),强化种质资源保护、良种繁育和种业创新能力。

三、项目资金补助

1.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元。农业设施投入占比超过30%,具有很强先进性、示范性和带动性的项目,最高补助可提高到*元。

2.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实行星级管理、分类分档补助,其中:按其申报星级验收后达到三星至五星的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每个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元、*元、*元;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每个不超过*元。

3.种业振兴示范(创新)基地建设。单个项目补助每个不超过*元;畜禽保种场、种畜禽场建设,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元。

财政资金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50%。项目批复后实施内容原则上不得变更,若项目实施内容未完成,或验收不合格、且在规定期限不能整改到位的,按规定扣减或取消项目扶持资金。

四、实施期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五、项目申报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六、项目申报程序:申报主体填写项目申报简表、项目实施方案简表及项目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要对照申报要求,抓紧遴选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和汇总表盖章后(附件1)一起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电子稿通过浙政钉发送。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纳入当地项目储备库,省、市开展项目评审从储备库中择优选取,评审通过后进行立项。

联系人:天台县农业 “双强”专班 朱东升 * ( *),潘红艳 *( *)。

附件:1、 乡镇(街道)农业 “双强”项 目申报汇总表

2、农业 “双强”项 目申报简表

3、农业 “双强”项 目实施方案简表

天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0日

天农业〔2024〕70号下天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5 年农业“双强”预备项目的通知.doc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农业“双强”项目建设,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浙农计发〔2024〕1 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农业“双强”项目的通知》(浙农字函〔2023〕42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级定方向、市县竞项目、评审方入库、立项必问效、闭环化管理、全过程跟踪”,促进资金统筹整合和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建立“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项目滚动储备机制,决定组织开展 2025 年农业“双强”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本县内从事种养殖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村公司等,并承诺足额配套自筹资金;

2、具有国土部门批准的项目用地审批手续;

3、符合所在乡镇规划并同意申报。

二、项目支持范围

(一)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建设

围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效率效益提升为目标,以农艺农机协同攻关为重点,建设一批设施装备先进、机艺融合深入、要素保障有力、运行管理规范、示范引领明显的示范试验基地,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宜机化提升改造和农艺农机深度融合。

(二)农事服务中心建设

以粮油产业为重点,兼顾其他产业发展需求,规划建设一批具备全程机械化作业、农技服务、农资配送等生产服务和供销、信用服务功能的农事服务中心,变革重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和农技公共服务体系。

(三)种业振兴基地(平台)建设

以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为目标,按照《浙江省现代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规划,建设一批种业振兴基地(平台),强化种质资源保护、良种繁育和种业创新能力。

三、项目资金补助

1.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元。农业设施投入占比超过30%,具有很强先进性、示范性和带动性的项目,最高补助可提高到*元。

2.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实行星级管理、分类分档补助,其中:按其申报星级验收后达到三星至五星的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每个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元、*元、*元;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每个不超过*元。

3.种业振兴示范(创新)基地建设。单个项目补助每个不超过*元;畜禽保种场、种畜禽场建设,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元。

财政资金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50%。项目批复后实施内容原则上不得变更,若项目实施内容未完成,或验收不合格、且在规定期限不能整改到位的,按规定扣减或取消项目扶持资金。

四、实施期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五、项目申报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六、项目申报程序:申报主体填写项目申报简表、项目实施方案简表及项目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要对照申报要求,抓紧遴选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和汇总表盖章后(附件1)一起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电子稿通过浙政钉发送。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纳入当地项目储备库,省、市开展项目评审从储备库中择优选取,评审通过后进行立项。

联系人:天台县农业 “双强”专班 朱东升 * ( *),潘红艳 *( *)。

附件:1、 乡镇(街道)农业 “双强”项 目申报汇总表

2、农业 “双强”项 目申报简表

3、农业 “双强”项 目实施方案简表

天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0日

天农业〔2024〕70号下天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5 年农业“双强”预备项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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