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汤丽、晏伟《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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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汤丽、晏伟《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汤丽、晏伟因保管不善,不慎将位于南漳县城关镇凤凰大道南侧天一嘉苑《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为鄂(2021)南漳房县不动产权第*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6日


汤丽、晏伟因保管不善,不慎将位于南漳县城关镇凤凰大道南侧天一嘉苑《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为鄂(2021)南漳房县不动产权第*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6日


汤丽、晏伟因保管不善,不慎将位于南漳县城关镇凤凰大道南侧天一嘉苑《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为鄂(2021)南漳房县不动产权第*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6日


汤丽、晏伟因保管不善,不慎将位于南漳县城关镇凤凰大道南侧天一嘉苑《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为鄂(2021)南漳房县不动产权第*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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