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兹有赣州阳明 (略) 吧(个人独资)申请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事项, (略) 《 (略) 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称:赣州阳明 (略) 吧(个人独资)
地址: (略) 崇义县新世界购物公园14栋113-115号
经济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 (略) 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飞斐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行政审批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15日(*个工作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中学、小学校园(幼儿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 (略) 服务营业场所。
2. (略)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 (略) 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对举报或反馈意见的要求:
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 (略) 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或有其他不实之处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崇义县行政审批局反映,行政审批部门根据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反映意见的单位和个人的情况予以保密:
(一)以单位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要加盖公章;
(二)以个人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反映问题要事实清楚或基本清楚;
(四)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举报信和电话一般不做调查;对虽未署名,但反映问题线索清楚、有据可查的,要进行核实;
(五)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电 ?????话:0797-* ???*
受理人姓名:张捷
地 址: (略) 崇义县横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邮 ?????编:*
公示机关:崇义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08月01日
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兹有赣州阳明 (略) 吧(个人独资)申请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事项, (略) 《 (略) 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称:赣州阳明 (略) 吧(个人独资)
地址: (略) 崇义县新世界购物公园14栋113-115号
经济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 (略) 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飞斐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行政审批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15日(*个工作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中学、小学校园(幼儿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 (略) 服务营业场所。
2. (略)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 (略) 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对举报或反馈意见的要求:
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 (略) 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或有其他不实之处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崇义县行政审批局反映,行政审批部门根据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反映意见的单位和个人的情况予以保密:
(一)以单位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要加盖公章;
(二)以个人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反映问题要事实清楚或基本清楚;
(四)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举报信和电话一般不做调查;对虽未署名,但反映问题线索清楚、有据可查的,要进行核实;
(五)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电 ?????话:0797-* ???*
受理人姓名:张捷
地 址: (略) 崇义县横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邮 ?????编:*
公示机关:崇义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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