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铜梁区大庙镇补充耕地项目-A实施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铜梁区大庙镇补充耕地项目-A实施方案的批复
铜发改委审〔2024〕94号
(略) 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4年铜梁区大庙镇补充耕地项目-A
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2024年铜梁区大庙镇补充耕地项目-A实施方案的函》(铜规资函〔2024〕213号)收悉。根据你局对该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铜规资发〔2024〕114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铜梁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作为项目法人。
二、项目建设地点
铜梁区大庙镇大狮村、黄升村、龙岩村、三品村、石兴村、双鹅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实施规模:项目红线面积14.3664公顷,新增耕地11.8868公顷。
主要建设内容:
土地平整工程。1、机械转场36台次;2、机械自开行进出场距离6680m;3、撂荒地开发整治0.902hm2;4、荒草地开发整治2.1307hm2;5、灌木林地开发整治6.1846hm2;6、竹林地开发整治0.5395 hm2;7、乔木林地开发整治4.6096hm2;8、田坎修筑811.29m3;9、培肥工程14.3664hm2。
四、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74.*元。其中:工程施工费55.*元,其他费用16.*元,不可预见费2.*元。资金来源为耕地开垦费。
五、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2024年9月—2024年10月。
六、招标核准
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达到《 (略) 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招 (略) 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略) 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发改委审〔2024〕94号
(略) 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4年铜梁区大庙镇补充耕地项目-A
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2024年铜梁区大庙镇补充耕地项目-A实施方案的函》(铜规资函〔2024〕213号)收悉。根据你局对该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铜规资发〔2024〕114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铜梁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作为项目法人。
二、项目建设地点
铜梁区大庙镇大狮村、黄升村、龙岩村、三品村、石兴村、双鹅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实施规模:项目红线面积14.3664公顷,新增耕地11.8868公顷。
主要建设内容:
土地平整工程。1、机械转场36台次;2、机械自开行进出场距离6680m;3、撂荒地开发整治0.902hm2;4、荒草地开发整治2.1307hm2;5、灌木林地开发整治6.1846hm2;6、竹林地开发整治0.5395 hm2;7、乔木林地开发整治4.6096hm2;8、田坎修筑811.29m3;9、培肥工程14.3664hm2。
四、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74.*元。其中:工程施工费55.*元,其他费用16.*元,不可预见费2.*元。资金来源为耕地开垦费。
五、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2024年9月—2024年10月。
六、招标核准
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达到《 (略) 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招 (略) 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略) 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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