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出具江苏中石油昆仑液化气有限公司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重新报批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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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出具江苏中石油昆仑液化气有限公司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重新报批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中石 (略) 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

传真:0515-*

(略) 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中石 (略)

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重新报批)

(略) 滨海县滨海港区

2019年5月22日,原滨海县环境保护局下发《关于对<江苏中石 (略) LPG 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滨环管〔2019〕60号) 。截至目前,项目未开工建设,距原环评审批意见已满5年,本次为重新报批文件。与原环评相比,项目主要功能、性质、建设地点、运输货种及规模、工艺均未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1.废气:本项目燃气锅炉经低氮燃烧后锅炉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烷/*烷BOG压缩机设有冷凝回收系统,非正常工况(如压缩机损坏等)下未收集的*烷/*烷BOG送至火炬系统进行燃烧处理,尾气经45m高火炬达标排放,本项目采用密闭装卸工艺,减少厂内无组织排放量。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进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经“化粪池+提升泵+一体化处理装置—膜处理—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02)道路清洗和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厂区 (略) 浇洒;生产废水经“提升泵+加药+气浮装置+核桃壳过滤器+双滤料过滤器”处理,达到新滩工业废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接管水质标准后,送至新滩工业废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略) 铺设到位前由槽车运至新滩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略) 铺设到 (略) 接入新滩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深海排放。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泵、柴油发电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尽可能安置在室内,采取罩壳隔声、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项目的建设对厂界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到港船舶垃圾,来自国外疫情港口的船舶垃圾接收前消毒处理,消毒后送检疫部门进行检疫,经检疫合格后 (略) 处置;非疫区船舶垃圾委托滨海 (略) 接收处理;*域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含油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含油废物、机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化验室试验过程中产生的废药品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及地下水:针对可能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的各环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跟踪监测”的原则,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的前提下,正常运行工况时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中石 (略) 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

传真:0515-*

(略) 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中石 (略)

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重新报批)

(略) 滨海县滨海港区

2019年5月22日,原滨海县环境保护局下发《关于对<江苏中石 (略) LPG 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滨环管〔2019〕60号) 。截至目前,项目未开工建设,距原环评审批意见已满5年,本次为重新报批文件。与原环评相比,项目主要功能、性质、建设地点、运输货种及规模、工艺均未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1.废气:本项目燃气锅炉经低氮燃烧后锅炉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烷/*烷BOG压缩机设有冷凝回收系统,非正常工况(如压缩机损坏等)下未收集的*烷/*烷BOG送至火炬系统进行燃烧处理,尾气经45m高火炬达标排放,本项目采用密闭装卸工艺,减少厂内无组织排放量。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进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经“化粪池+提升泵+一体化处理装置—膜处理—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02)道路清洗和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厂区 (略) 浇洒;生产废水经“提升泵+加药+气浮装置+核桃壳过滤器+双滤料过滤器”处理,达到新滩工业废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接管水质标准后,送至新滩工业废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略) 铺设到位前由槽车运至新滩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略) 铺设到 (略) 接入新滩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深海排放。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泵、柴油发电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尽可能安置在室内,采取罩壳隔声、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项目的建设对厂界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到港船舶垃圾,来自国外疫情港口的船舶垃圾接收前消毒处理,消毒后送检疫部门进行检疫,经检疫合格后 (略) 处置;非疫区船舶垃圾委托滨海 (略) 接收处理;*域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含油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含油废物、机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化验室试验过程中产生的废药品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及地下水:针对可能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的各环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跟踪监测”的原则,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的前提下,正常运行工况时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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