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贪泉遗址”文化公园建设项目首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贪泉遗址”文化公园建设项目首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项目代码:2406-*-17-01-*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贪泉遗址”文化公园建设项目(首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穗白发改投批〔2024〕70号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略) 白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申 (略) “贪泉遗址”文化公园建设项目(首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贪泉遗址”文化公园建设项目(首期)协调会会议纪要》(会纪〔2024〕3号),原则同意经评审修改完善后的《 (略) “贪泉遗址”文化公园建设项目(首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2公顷,总建筑面积约342.5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约128.2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约214.3平方米。新 (略) 面积约630平方米,活动广场铺装面积约2390平方米,新建停车位约20泊。 (略) 家具、廉洁主题标识系统、绿化系统提升、市政配套系统、安防配套系统、园林电气照明工程等其他配套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924.*元,其中工程费用69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2.*元,预备费44.*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于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请使用节能工艺、节能设备,落实节能工作要求;落实《 (略) 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 (略) 理念建设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略) 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31日
项目代码:2406-*-17-01-*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贪泉遗址”文化公园建设项目(首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穗白发改投批〔2024〕70号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略) 白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申 (略) “贪泉遗址”文化公园建设项目(首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贪泉遗址”文化公园建设项目(首期)协调会会议纪要》(会纪〔2024〕3号),原则同意经评审修改完善后的《 (略) “贪泉遗址”文化公园建设项目(首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2公顷,总建筑面积约342.5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约128.2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约214.3平方米。新 (略) 面积约630平方米,活动广场铺装面积约2390平方米,新建停车位约20泊。 (略) 家具、廉洁主题标识系统、绿化系统提升、市政配套系统、安防配套系统、园林电气照明工程等其他配套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924.*元,其中工程费用69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2.*元,预备费44.*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于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请使用节能工艺、节能设备,落实节能工作要求;落实《 (略) 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 (略) 理念建设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略) 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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