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博白县英桥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博白县英桥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批复博白县英桥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博住建函﹝2024﹞27号)及初步设计等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由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经广西 (略) 组织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评审通过并出具《博白县英桥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报告》。根据审查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博白县英桥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博白县英桥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2212-*-04-01-*。
三、项目业主: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建设性质:扩建。
五、建设地址:博白县401县道鹿浪(博白县英桥镇污水处理厂内)。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扩建一组处理规模为700m3/d的生产线,新建细格栅及调节池(一二期共用)、AO填料池及二沉池(与细格栅沉砂池合建)、絮凝沉淀池、气浮池、污泥池、综合用房、杂物房,同时对粗格栅及提升泵房、水解池及氧化槽、紫外线消毒渠及巴氏计量槽、脱水车间进行改造;拆除生态滤槽和人工湿地。现状污水处理规模800m3/d,本次扩建规模700m3/d,扩建完成后总规模达1500m3/d。
七、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本项目总投资为1175.*元,其中工程费用100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9.*元,预备费66.*元。资金来源:2023年广东省九洲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024年自治区九洲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
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文件的有关规定,遵循土地保护原则,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批复博白县英桥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博住建函﹝2024﹞27号)及初步设计等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由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经广西 (略) 组织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评审通过并出具《博白县英桥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报告》。根据审查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博白县英桥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博白县英桥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2212-*-04-01-*。
三、项目业主: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建设性质:扩建。
五、建设地址:博白县401县道鹿浪(博白县英桥镇污水处理厂内)。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扩建一组处理规模为700m3/d的生产线,新建细格栅及调节池(一二期共用)、AO填料池及二沉池(与细格栅沉砂池合建)、絮凝沉淀池、气浮池、污泥池、综合用房、杂物房,同时对粗格栅及提升泵房、水解池及氧化槽、紫外线消毒渠及巴氏计量槽、脱水车间进行改造;拆除生态滤槽和人工湿地。现状污水处理规模800m3/d,本次扩建规模700m3/d,扩建完成后总规模达1500m3/d。
七、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本项目总投资为1175.*元,其中工程费用100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9.*元,预备费66.*元。资金来源:2023年广东省九洲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024年自治区九洲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
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文件的有关规定,遵循土地保护原则,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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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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