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做出的关于江苏英科医疗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台电动轮椅、5万台电动代步车、2万台电动移位机、1万台电动沙发、1万台电动护理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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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做出的关于江苏英科医疗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台电动轮椅、5万台电动代步车、2万台电动移位机、1万台电动沙发、1万台电动护理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医疗设备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镇江经 (略) 39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C03号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江苏 (略)

项目名称

年产*台电动轮椅、*台电动代步车、*台电动移位机、*台电动沙发、*台电动护理床项目

建设地点

镇江经济技术开 (略) 66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美鸿 (略)

项目概况

拟投资*.*元在镇江经济技术开 (略) 66号新增用地约39亩,扩建年产*台电动轮椅、*台电动代步车、*台电动移位机、*台电动沙发、*台电动护理床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气浮沉淀+接触氧化+砂滤+碳滤)处理后,达接管标准排入镇江经开区东区污水处理厂。

(三)本项目焊接废气经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电泳及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热水炉采用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焊接排气筒(DA001)废气的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相应标准;固化废气排气筒中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固化废气排气筒中SO2、NOx、烟气黑度从严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热水炉燃烧废气排口筒(DA003)中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单位边界外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标准。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弯管机激光切管机、精密冲床、金属圆锯机、管端成型机、钻孔机、三社焊机等设备,应严格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隔振、隔声、建筑物隔声、设备合理布局远离厂界等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废焊渣、废RO反渗透膜、废包装材料、化粪池污泥由有能力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废润滑油、废超滤膜、废活性炭、水处理污泥、废润滑包装桶、脱脂废液、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医疗设备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镇江经 (略) 39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C03号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江苏 (略)

项目名称

年产*台电动轮椅、*台电动代步车、*台电动移位机、*台电动沙发、*台电动护理床项目

建设地点

镇江经济技术开 (略) 66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美鸿 (略)

项目概况

拟投资*.*元在镇江经济技术开 (略) 66号新增用地约39亩,扩建年产*台电动轮椅、*台电动代步车、*台电动移位机、*台电动沙发、*台电动护理床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气浮沉淀+接触氧化+砂滤+碳滤)处理后,达接管标准排入镇江经开区东区污水处理厂。

(三)本项目焊接废气经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电泳及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热水炉采用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焊接排气筒(DA001)废气的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相应标准;固化废气排气筒中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固化废气排气筒中SO2、NOx、烟气黑度从严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热水炉燃烧废气排口筒(DA003)中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单位边界外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标准。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弯管机激光切管机、精密冲床、金属圆锯机、管端成型机、钻孔机、三社焊机等设备,应严格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隔振、隔声、建筑物隔声、设备合理布局远离厂界等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废焊渣、废RO反渗透膜、废包装材料、化粪池污泥由有能力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废润滑油、废超滤膜、废活性炭、水处理污泥、废润滑包装桶、脱脂废液、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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