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关于甘肃黄羊抽水蓄能电站取水许可的批复
甘肃省水利厅关于甘肃黄羊抽水蓄能电站取水许可的批复
三峡新能源(武威) (略) :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甘肃黄羊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称《报告书》)及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黄羊抽水蓄能电站位于 (略) ,是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的项目。电站装机容量1400兆瓦,电站上、下水库均作为抽水蓄能电站专用水库,不承担其它综合利用任务。上水库位于黄羊河峡谷左岸大榆树沟的近沟脑石梯子处,调节库容*立方米,正常蓄水位2505米;下水库位于黄羊河干流黄羊河峡谷内,在河段上下游分别筑坝形成专用库,调节库容*立方米,正常蓄水位2012米, (略) 总长3141.55米。
二、同意该项目以黄羊河地表水为取水水源,取水地点为凉州区黄羊镇黄羊河左岸(东经 102°44′45.6",北纬37°35′24")、天桥支引水洞出口分流池位置(东经 102°46′1.2",北纬 37°36′18",该取水口仅用于施工期临时取水)。
三、根据该项目建设特点,在多年平均来水频率下,项目施工期总取水量873.*立方米、年最大取水量*立方米,初期蓄水期总取水量1177.*立方米、年最大取水量656.*立方米,运行期年取水量220.*立方米(其中生产取水量220.*立方米,生活取水量0.*立方米)。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
(略) 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甘肃黄羊抽水蓄能电站用水权配置的批复(凉政函〔2023〕176号),收储黄羊河水利管理处工业水权237.*立方米,配置给黄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期第4—6年超出水权指标部分水量,由凉州区负责统筹调剂解决。你公司支付补偿费用,用于凉州区人民政府改善灌区水利基础设施。
特殊情况下,你公司应服从省水利厅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调度。
四、根据《报告书》,以黄羊河水库(坝上)水文站为依据站,计算得取水口处多年平均径流量1.30亿立方米,扣除生态水量和其他用水户需水量,可供水量能够满足电站用水需求。建设期和初期蓄水期取水量较大时,应服从流域统一调度,避免对下游农业灌溉造成影响。根据第三方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各水源水质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Ш类水质标准,满足项目取水水质要求。
五、同意《报告书》中的节水评价章节和提出的节水评价措施。通过对上水库坝体及库周进行全库盆沥青混凝土防渗衬砌、下水库采用“防渗灌浆帷幕+幕后排水”方案减少渗漏损失。运行期生活用水定额100升/(人·天),符合《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满足节水要求。
你公司要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
六、该项目施工期的生产生活废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电站运行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回用于生活区绿化、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七、你公司要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 *-2012)《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并确保数据稳定传输至甘肃省取水口监测计量管理系统。要密切关注取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各断面生态流量(水量)达标。项目施工期、蓄水期和运行期的取水,均应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八、若本项目取水事项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九、市县水务局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开展日常监管,你公司要积极配合,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在取水工程或设施建成并运行满30日后,你公司应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向我厅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附件:《甘肃黄羊抽水蓄能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甘肃省水利厅
2024年7月25日
三峡新能源(武威) (略) :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甘肃黄羊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称《报告书》)及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黄羊抽水蓄能电站位于 (略) ,是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的项目。电站装机容量1400兆瓦,电站上、下水库均作为抽水蓄能电站专用水库,不承担其它综合利用任务。上水库位于黄羊河峡谷左岸大榆树沟的近沟脑石梯子处,调节库容*立方米,正常蓄水位2505米;下水库位于黄羊河干流黄羊河峡谷内,在河段上下游分别筑坝形成专用库,调节库容*立方米,正常蓄水位2012米, (略) 总长3141.55米。
二、同意该项目以黄羊河地表水为取水水源,取水地点为凉州区黄羊镇黄羊河左岸(东经 102°44′45.6",北纬37°35′24")、天桥支引水洞出口分流池位置(东经 102°46′1.2",北纬 37°36′18",该取水口仅用于施工期临时取水)。
三、根据该项目建设特点,在多年平均来水频率下,项目施工期总取水量873.*立方米、年最大取水量*立方米,初期蓄水期总取水量1177.*立方米、年最大取水量656.*立方米,运行期年取水量220.*立方米(其中生产取水量220.*立方米,生活取水量0.*立方米)。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
(略) 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甘肃黄羊抽水蓄能电站用水权配置的批复(凉政函〔2023〕176号),收储黄羊河水利管理处工业水权237.*立方米,配置给黄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期第4—6年超出水权指标部分水量,由凉州区负责统筹调剂解决。你公司支付补偿费用,用于凉州区人民政府改善灌区水利基础设施。
特殊情况下,你公司应服从省水利厅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调度。
四、根据《报告书》,以黄羊河水库(坝上)水文站为依据站,计算得取水口处多年平均径流量1.30亿立方米,扣除生态水量和其他用水户需水量,可供水量能够满足电站用水需求。建设期和初期蓄水期取水量较大时,应服从流域统一调度,避免对下游农业灌溉造成影响。根据第三方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各水源水质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Ш类水质标准,满足项目取水水质要求。
五、同意《报告书》中的节水评价章节和提出的节水评价措施。通过对上水库坝体及库周进行全库盆沥青混凝土防渗衬砌、下水库采用“防渗灌浆帷幕+幕后排水”方案减少渗漏损失。运行期生活用水定额100升/(人·天),符合《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满足节水要求。
你公司要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
六、该项目施工期的生产生活废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电站运行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回用于生活区绿化、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七、你公司要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 *-2012)《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并确保数据稳定传输至甘肃省取水口监测计量管理系统。要密切关注取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各断面生态流量(水量)达标。项目施工期、蓄水期和运行期的取水,均应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八、若本项目取水事项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九、市县水务局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开展日常监管,你公司要积极配合,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在取水工程或设施建成并运行满30日后,你公司应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向我厅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附件:《甘肃黄羊抽水蓄能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甘肃省水利厅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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