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师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的公告
十二师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8.1-2024.8.7(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第十二师)头屯河区五一农场振华街 (略) 民中心一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者措施 |
1 | 年产*米35kV以下中低压电线电缆生产基地转移升级建设项目 | 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文竹二街1号 | 新疆 (略) | 项目租赁4个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车间内设置检测设备、管绞机、拉丝机、框绞机生产线及办公室;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作为原料、成品库房,设置食堂、值班室;3#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车间内设绕包机、挤塑机、成缆机;4#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车间内设检测设备、盘绞机、挤塑机、钢带机、铜带机、干法交联生产线及办公室。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挤出有机废气及电加热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项目设置封闭车间,提高处理设备效率,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限值。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废水。 (略) 排入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标准。 (三)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及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机油(*-08)及废催化剂(*-50)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2 | 天津 (略) 新疆分公司拌和站建设项目 | 兵团十二师一〇四团牧一场 | 四川禹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配套100吨沥青储罐1座、200吨沥青储罐1座、30吨沥青储罐4座、50吨石粉筒仓2座,2000平方米封闭式料仓1座、20吨柴油储罐1座、50吨柴油储罐1座,1500平方米办公生活区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沥青混凝土*吨/年。骨料烘干采用柴油燃烧器供热,沥青加热采用850千瓦柴油导热油炉供热,冬季不生产,无需供暖。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上料、运输粉尘,烘干筒燃油废气,导热油炉烟气,骨料筛分、沥青加热和拌合废气,卸料、堆存粉尘及柴油储罐呼吸粉尘,上料、运输粉尘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骨料筛分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后由33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沥青加热及拌合废气集中收集后经“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33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烘干筒燃烧器经低氮燃烧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导热油炉经低氮燃烧后经8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筒仓废气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设置封闭料仓,定期洒水降尘,物料密闭运输,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特别排放限值。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废水。经项目区内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河西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 (三)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除尘灰,不合格骨料,废布袋及生活垃圾。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不合格骨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机油(*-08),废焦油、废导热油(*-08)及废活性炭(*-49)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暂存厂内危废贮存库,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3 | 水煤浆稳定剂及气化工艺烧嘴研发制造项目 | 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蔷薇街1号 | 青海 (略) | 项目占地面积为*.33平方米(107.4亩),总建筑面积*.25平方米(新建*.76平方米,利旧5311.49平方米),包括主厂房、辅助厂房、办公及附属设施,设置水煤浆稳定剂车间、原料仓库、办公生活区及行政中心,建设水煤浆稳定剂生产线1条及其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982吨水煤浆稳定剂。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投料粉尘,搅拌在密闭池中进行,吨袋上方设置喷淋降尘,设置封闭车间,车间设置排气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废水, (略) 进入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 (三)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原料吨袋及生活垃圾。原料吨袋厂家定期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4 | 柳工新疆7S店投资项目 | 兵团第十二师三坪农场天恒基汽车城内 | 新疆天地源环保 (略) | 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07平方米。主体工程包含2座联合厂房,其中1#联合厂房为1层门式钢架结构,建筑面积5941.76平方米,设有整机维修工位,发动机、液压测试区域,整机、零件清洗工位,切割焊接工位,喷漆房等;2#联合厂房为1层和2层门式钢架结构,建筑面积*.13平方米,设有整机维修工位,发动机、液压测试区域,整机、零件清洗工位,切割焊接工位等。辅助工程包括1座3层框架结构车间辅房,1座地下1层地上1层框架结构功能辅房,1座2层框架结构倒班楼及1座门卫室。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设施,冬季采用电锅炉供暖。项目建成后再制造工程机械200台/年。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 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管理,落实“七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治 (略) 常态化清洁措施,拉运散装物料的车辆加盖篷布,防止散落。施工结束后,做好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补漆废气及焊接废气,补漆废气集中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23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设置封闭车间,提高处理设备效率,打磨机自带除尘设施,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限值。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车间冲洗水,机械设备和零件冲洗水及生活废水。车间冲洗水和机械设备零件冲洗水经混凝气浮处置设施处理后同 (略) (略) 排入头屯河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标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为废弃零部件,除尘灰及生活垃圾。废弃零部件及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油漆桶、废过滤棉、 (略) ( *-49),漆渣(*-12),废蓄电池(*-31),废机油(*-08)及油泥(*-49)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5 | 年产*平方米铜门及智能门生产建设项目 | 兵团第十二师三坪农场三坪大道右侧 | 乌鲁木齐天 (略) | 项目占地面积6948.71平方米,依托现有厂房建设本项目,其中2#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6948.71平方米,内设1条智能门生产线和1条铜门生产线;1#厂房作为产品和原料库房,建筑面积6948.71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平方米铜门及智能门。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喷塑粉尘,喷漆、烘干及喷塑固化废气,切割烟尘及焊接烟尘,喷塑粉尘经负压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烘干及喷塑固化废气集中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焊接废气,切割废气分别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设置封闭车间,提高处理设备效率,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限值。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废水。 (略) 排入头屯河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标准。 (三)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为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有除尘灰,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焊渣,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液压油(*-08),废机油(*-08),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漆桶(*-49),废包装痛(*-08),废活性炭(*-49),油性漆渣(*-12)及废催化剂(*-50)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6 |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生产加工 项目 | 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香一街5-7号 | 新疆中新 (略) | 租用新 (略) 已建的12#厂房作为生产车间,设一条果蔬汁饮料生产线,主要包括原果前处理间、软水制备间、CPI清洗系统、清洗打浆间、净化、灌装间、杀菌间、外包装间、原辅料冷冻库以及成品库等,并配套建设公用、辅助、储运、环保等工程。年产沙棘果浆约483t/a。生产采用一台1吨/小时燃气锅炉供热。冬季供暖依 (略) 已建燃气锅炉。灌装玻璃瓶均外购成品。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腐烂果蔬异味及燃气锅炉废气。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 001-2018)表1限值。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日产日清产生的腐烂果蔬,定期清扫,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水、地面清洗水以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与锅炉排水直接排入园 (略) ,生产废水同地面清洗水依托新 (略) 已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物理化学处理法+缺氧生物处理法+好氧生物处理法”工艺,处理规模为15m3/h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标准。 (三)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为腐烂果蔬、果皮滤渣,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及生活垃圾。腐烂果蔬及果皮滤渣由周边养殖户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期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7 | 年产8000吨耐火材料生产项目(干混砂浆4000吨) | 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文竹一街10号8-3号 | 新疆金咨源建设 (略) | 项目利用厂区原有空置生产车间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利用现有空置的300平方米生产车间进行本项目的建设,扩建1条生产线,用于年生产干混砂浆4000吨。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投料粉尘、搅拌粉尘、筒仓呼吸粉尘、装袋粉尘及筛分粉尘。集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项目设置封闭车间,车间设排气扇,加强通风,定期清扫,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废水。 (略)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标准。 (三)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及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矿物油(*-08)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8 | 年产3000吨石膏粉、2500吨腻子粉生产项目 | 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印刷产业园文竹一街10号12-2号 | 新疆天润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782.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0平方米。已建2座生产车间、1间办公用房及1间卫生间。其中1#生产车间建有1条腻子粉生产线和1条石膏粉生产线,2#生产车间建砂石料堆场、成品堆场及2座筒仓。建成后年产3000t石膏粉、年 2500t腻子粉。项目生活供热为电采暖。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上料、出料粉尘,筒仓呼吸粉尘及堆场粉尘。上料、出料粉尘集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提高设备集气效率,筒仓粉尘经仓顶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设封闭料仓,定期洒水降尘,物料输送采用全封闭运输,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废水。 (略)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标准。 (三)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袋,破损布袋及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废包装袋及破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机油(*-08)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8.1-2024.8.7(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第十二师)头屯河区五一农场振华街 (略) 民中心一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者措施 |
1 | 年产*米35kV以下中低压电线电缆生产基地转移升级建设项目 | 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文竹二街1号 | 新疆 (略) | 项目租赁4个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车间内设置检测设备、管绞机、拉丝机、框绞机生产线及办公室;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作为原料、成品库房,设置食堂、值班室;3#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车间内设绕包机、挤塑机、成缆机;4#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车间内设检测设备、盘绞机、挤塑机、钢带机、铜带机、干法交联生产线及办公室。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挤出有机废气及电加热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项目设置封闭车间,提高处理设备效率,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限值。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废水。 (略) 排入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标准。 (三)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及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机油(*-08)及废催化剂(*-50)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2 | 天津 (略) 新疆分公司拌和站建设项目 | 兵团十二师一〇四团牧一场 | 四川禹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配套100吨沥青储罐1座、200吨沥青储罐1座、30吨沥青储罐4座、50吨石粉筒仓2座,2000平方米封闭式料仓1座、20吨柴油储罐1座、50吨柴油储罐1座,1500平方米办公生活区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沥青混凝土*吨/年。骨料烘干采用柴油燃烧器供热,沥青加热采用850千瓦柴油导热油炉供热,冬季不生产,无需供暖。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上料、运输粉尘,烘干筒燃油废气,导热油炉烟气,骨料筛分、沥青加热和拌合废气,卸料、堆存粉尘及柴油储罐呼吸粉尘,上料、运输粉尘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骨料筛分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后由33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沥青加热及拌合废气集中收集后经“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33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烘干筒燃烧器经低氮燃烧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导热油炉经低氮燃烧后经8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筒仓废气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设置封闭料仓,定期洒水降尘,物料密闭运输,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特别排放限值。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废水。经项目区内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河西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 (三)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除尘灰,不合格骨料,废布袋及生活垃圾。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不合格骨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机油(*-08),废焦油、废导热油(*-08)及废活性炭(*-49)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暂存厂内危废贮存库,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3 | 水煤浆稳定剂及气化工艺烧嘴研发制造项目 | 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蔷薇街1号 | 青海 (略) | 项目占地面积为*.33平方米(107.4亩),总建筑面积*.25平方米(新建*.76平方米,利旧5311.49平方米),包括主厂房、辅助厂房、办公及附属设施,设置水煤浆稳定剂车间、原料仓库、办公生活区及行政中心,建设水煤浆稳定剂生产线1条及其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982吨水煤浆稳定剂。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投料粉尘,搅拌在密闭池中进行,吨袋上方设置喷淋降尘,设置封闭车间,车间设置排气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废水, (略) 进入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 (三)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原料吨袋及生活垃圾。原料吨袋厂家定期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4 | 柳工新疆7S店投资项目 | 兵团第十二师三坪农场天恒基汽车城内 | 新疆天地源环保 (略) | 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07平方米。主体工程包含2座联合厂房,其中1#联合厂房为1层门式钢架结构,建筑面积5941.76平方米,设有整机维修工位,发动机、液压测试区域,整机、零件清洗工位,切割焊接工位,喷漆房等;2#联合厂房为1层和2层门式钢架结构,建筑面积*.13平方米,设有整机维修工位,发动机、液压测试区域,整机、零件清洗工位,切割焊接工位等。辅助工程包括1座3层框架结构车间辅房,1座地下1层地上1层框架结构功能辅房,1座2层框架结构倒班楼及1座门卫室。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设施,冬季采用电锅炉供暖。项目建成后再制造工程机械200台/年。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 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管理,落实“七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治 (略) 常态化清洁措施,拉运散装物料的车辆加盖篷布,防止散落。施工结束后,做好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补漆废气及焊接废气,补漆废气集中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23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设置封闭车间,提高处理设备效率,打磨机自带除尘设施,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限值。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车间冲洗水,机械设备和零件冲洗水及生活废水。车间冲洗水和机械设备零件冲洗水经混凝气浮处置设施处理后同 (略) (略) 排入头屯河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标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为废弃零部件,除尘灰及生活垃圾。废弃零部件及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油漆桶、废过滤棉、 (略) ( *-49),漆渣(*-12),废蓄电池(*-31),废机油(*-08)及油泥(*-49)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5 | 年产*平方米铜门及智能门生产建设项目 | 兵团第十二师三坪农场三坪大道右侧 | 乌鲁木齐天 (略) | 项目占地面积6948.71平方米,依托现有厂房建设本项目,其中2#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6948.71平方米,内设1条智能门生产线和1条铜门生产线;1#厂房作为产品和原料库房,建筑面积6948.71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平方米铜门及智能门。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喷塑粉尘,喷漆、烘干及喷塑固化废气,切割烟尘及焊接烟尘,喷塑粉尘经负压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烘干及喷塑固化废气集中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焊接废气,切割废气分别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设置封闭车间,提高处理设备效率,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限值。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废水。 (略) 排入头屯河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标准。 (三)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为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有除尘灰,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焊渣,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液压油(*-08),废机油(*-08),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漆桶(*-49),废包装痛(*-08),废活性炭(*-49),油性漆渣(*-12)及废催化剂(*-50)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6 |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生产加工 项目 | 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香一街5-7号 | 新疆中新 (略) | 租用新 (略) 已建的12#厂房作为生产车间,设一条果蔬汁饮料生产线,主要包括原果前处理间、软水制备间、CPI清洗系统、清洗打浆间、净化、灌装间、杀菌间、外包装间、原辅料冷冻库以及成品库等,并配套建设公用、辅助、储运、环保等工程。年产沙棘果浆约483t/a。生产采用一台1吨/小时燃气锅炉供热。冬季供暖依 (略) 已建燃气锅炉。灌装玻璃瓶均外购成品。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腐烂果蔬异味及燃气锅炉废气。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 001-2018)表1限值。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日产日清产生的腐烂果蔬,定期清扫,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水、地面清洗水以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与锅炉排水直接排入园 (略) ,生产废水同地面清洗水依托新 (略) 已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物理化学处理法+缺氧生物处理法+好氧生物处理法”工艺,处理规模为15m3/h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标准。 (三)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为腐烂果蔬、果皮滤渣,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及生活垃圾。腐烂果蔬及果皮滤渣由周边养殖户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期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7 | 年产8000吨耐火材料生产项目(干混砂浆4000吨) | 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文竹一街10号8-3号 | 新疆金咨源建设 (略) | 项目利用厂区原有空置生产车间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利用现有空置的300平方米生产车间进行本项目的建设,扩建1条生产线,用于年生产干混砂浆4000吨。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投料粉尘、搅拌粉尘、筒仓呼吸粉尘、装袋粉尘及筛分粉尘。集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项目设置封闭车间,车间设排气扇,加强通风,定期清扫,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废水。 (略)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标准。 (三)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及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矿物油(*-08)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8 | 年产3000吨石膏粉、2500吨腻子粉生产项目 | 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印刷产业园文竹一街10号12-2号 | 新疆天润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782.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0平方米。已建2座生产车间、1间办公用房及1间卫生间。其中1#生产车间建有1条腻子粉生产线和1条石膏粉生产线,2#生产车间建砂石料堆场、成品堆场及2座筒仓。建成后年产3000t石膏粉、年 2500t腻子粉。项目生活供热为电采暖。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上料、出料粉尘,筒仓呼吸粉尘及堆场粉尘。上料、出料粉尘集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提高设备集气效率,筒仓粉尘经仓顶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设封闭料仓,定期洒水降尘,物料输送采用全封闭运输,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废水。 (略)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标准。 (三)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袋,破损布袋及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废包装袋及破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机油(*-08)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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