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801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福建省 (略) 年检测鞋纺服类产品*份、箱包类产品5000份、玩具类产品8000份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新塘街道上郭 (略) 18号雷诺斯大厦7楼B区
3.建设单位:福建省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新 (略)
5.项目概况:福建省 (略) 年检测鞋纺服类产品*份、箱包类产品5000份、玩具类产品8000份项目 (略) 新塘街道上郭 (略) 18号雷诺斯大厦7楼B区。项目总投资*元,项目建成运营后可提供年检测鞋纺服类产品*份、箱包类产品5000份、玩具类产品8000份的质量检测服务。该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闽发改备[2024C*号。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实验废水经“酸碱中和+混凝沉淀”预处理达标后汇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厂区出租方化粪池进一步处理, (略) (略) ,最 (略) 南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实验室无机废气经万向抽气罩及通风橱收集后引至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实验室有机废气经万向抽气罩及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加强通风橱及风机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并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对通风橱的进风口处安装消声器等;确保实验过程门窗关闭。因此,在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④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项目样品废包装材料、样品边角料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实验废液、废弃的化学试剂及其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碱液喷淋塔废液密封贮存于危废贮存库,并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选址没有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8月01日—2024年08月07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801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福建省 (略) 年检测鞋纺服类产品*份、箱包类产品5000份、玩具类产品8000份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新塘街道上郭 (略) 18号雷诺斯大厦7楼B区
3.建设单位:福建省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新 (略)
5.项目概况:福建省 (略) 年检测鞋纺服类产品*份、箱包类产品5000份、玩具类产品8000份项目 (略) 新塘街道上郭 (略) 18号雷诺斯大厦7楼B区。项目总投资*元,项目建成运营后可提供年检测鞋纺服类产品*份、箱包类产品5000份、玩具类产品8000份的质量检测服务。该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闽发改备[2024C*号。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实验废水经“酸碱中和+混凝沉淀”预处理达标后汇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厂区出租方化粪池进一步处理, (略) (略) ,最 (略) 南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实验室无机废气经万向抽气罩及通风橱收集后引至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实验室有机废气经万向抽气罩及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加强通风橱及风机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并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对通风橱的进风口处安装消声器等;确保实验过程门窗关闭。因此,在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④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项目样品废包装材料、样品边角料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实验废液、废弃的化学试剂及其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碱液喷淋塔废液密封贮存于危废贮存库,并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选址没有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8月01日—2024年08月07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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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名称:福建省 (略) 年检测鞋纺服类产品*份、箱包类产品5000份、玩具类产品8000份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新塘街道上郭 (略) 18号雷诺斯大厦7楼B区
3.建设单位:福建省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新 (略)
5.项目概况:福建省 (略) 年检测鞋纺服类产品*份、箱包类产品5000份、玩具类产品8000份项目 (略) 新塘街道上郭 (略) 18号雷诺斯大厦7楼B区。项目总投资*元,项目建成运营后可提供年检测鞋纺服类产品*份、箱包类产品5000份、玩具类产品8000份的质量检测服务。该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闽发改备[2024C*号。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实验废水经“酸碱中和+混凝沉淀”预处理达标后汇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厂区出租方化粪池进一步处理, (略) (略) ,最 (略) 南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实验室无机废气经万向抽气罩及通风橱收集后引至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实验室有机废气经万向抽气罩及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加强通风橱及风机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并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对通风橱的进风口处安装消声器等;确保实验过程门窗关闭。因此,在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④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项目样品废包装材料、样品边角料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实验废液、废弃的化学试剂及其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碱液喷淋塔废液密封贮存于危废贮存库,并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选址没有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8月01日—2024年08月07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801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福建省 (略) 年检测鞋纺服类产品*份、箱包类产品5000份、玩具类产品8000份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新塘街道上郭 (略) 18号雷诺斯大厦7楼B区
3.建设单位:福建省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新 (略)
5.项目概况:福建省 (略) 年检测鞋纺服类产品*份、箱包类产品5000份、玩具类产品8000份项目 (略) 新塘街道上郭 (略) 18号雷诺斯大厦7楼B区。项目总投资*元,项目建成运营后可提供年检测鞋纺服类产品*份、箱包类产品5000份、玩具类产品8000份的质量检测服务。该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闽发改备[2024C*号。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实验废水经“酸碱中和+混凝沉淀”预处理达标后汇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厂区出租方化粪池进一步处理, (略) (略) ,最 (略) 南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实验室无机废气经万向抽气罩及通风橱收集后引至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实验室有机废气经万向抽气罩及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加强通风橱及风机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并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对通风橱的进风口处安装消声器等;确保实验过程门窗关闭。因此,在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④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项目样品废包装材料、样品边角料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实验废液、废弃的化学试剂及其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碱液喷淋塔废液密封贮存于危废贮存库,并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选址没有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8月01日—2024年08月07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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