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葫芦岛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三整改结果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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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葫芦岛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三整改结果公开公示

   (略)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三整改结果公开公示
  《 (略)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第三项整改任务,已完成了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现予以公开公示。

一、整改任务

  流经连山区二台子村和龙港区白马石村的一条入海河沟,生活垃圾污染河沟已成为常态,当地党委和政府对此熟视无睹。

二、整改目标

  实现河道无垃圾堆放、无杂物漂浮、无污泥淤积、无污水直排

三、整改措施

  1.对河道内垃圾进行彻底清理;

  2.垃圾清理后,在桥头处 (略) ,设置警示牌,防止群众继续倾倒垃圾;

  3.针对桥头处厕所,修建化粪池,防止向河道直排,并做好防渗透处理;

  4.修建公共垃圾池,由二台子村定期及时清理;

  5.锦郊街道成立工作专班,安排专人不定期、经常化巡查,随时发现垃圾,及时清除。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由街道组织人员对二台子村兴隆屯排洪沟进行起底式清理,共清理垃圾约60吨,清理河道300延长米。清理过程中因河道作业面狭窄,经协商后拆除私人仓房一间,期间出动钩机2台,由于河床淤泥较多,对原有河床用毛石进行铺垫,钩机进入河床对垃圾进行起底式清理,对部分河坝进行了修复,修复河坝80延长米。

  2.垃圾彻底清理后,已在桥头处 (略) ,并于河岸张贴悬挂“禁止向河内倾倒垃圾”的警示牌,防止群众继续倾倒垃圾;

  3.对沿河直排的18个厕所用水泥全部进行了封堵,对桥头未直排旱厕也进行了拆除,并在附近新建高标准防渗漏的公厕两座,解决附近村民的如厕问题;

  4.新建防渗漏公共垃圾池一座,由二台子村定期及时清理,原有垃圾池进行拆除;

  5.锦郊街道办事处成立此项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组织人力对此排洪 (略) 辖区段的垃圾进行捡*清理,并安排专人对排洪沟进行日常巡逻检查,发现垃圾及时清理,发现排放垃圾现象及时制止,二台子村委会还开展了对群众的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河道环境治理常态长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4年 8月 2日至 2024年 8月 8日(五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龙港区滨海 (略) 29号

   (略)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三整改结果公开公示
  《 (略)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第三项整改任务,已完成了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现予以公开公示。

一、整改任务

  流经连山区二台子村和龙港区白马石村的一条入海河沟,生活垃圾污染河沟已成为常态,当地党委和政府对此熟视无睹。

二、整改目标

  实现河道无垃圾堆放、无杂物漂浮、无污泥淤积、无污水直排

三、整改措施

  1.对河道内垃圾进行彻底清理;

  2.垃圾清理后,在桥头处 (略) ,设置警示牌,防止群众继续倾倒垃圾;

  3.针对桥头处厕所,修建化粪池,防止向河道直排,并做好防渗透处理;

  4.修建公共垃圾池,由二台子村定期及时清理;

  5.锦郊街道成立工作专班,安排专人不定期、经常化巡查,随时发现垃圾,及时清除。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由街道组织人员对二台子村兴隆屯排洪沟进行起底式清理,共清理垃圾约60吨,清理河道300延长米。清理过程中因河道作业面狭窄,经协商后拆除私人仓房一间,期间出动钩机2台,由于河床淤泥较多,对原有河床用毛石进行铺垫,钩机进入河床对垃圾进行起底式清理,对部分河坝进行了修复,修复河坝80延长米。

  2.垃圾彻底清理后,已在桥头处 (略) ,并于河岸张贴悬挂“禁止向河内倾倒垃圾”的警示牌,防止群众继续倾倒垃圾;

  3.对沿河直排的18个厕所用水泥全部进行了封堵,对桥头未直排旱厕也进行了拆除,并在附近新建高标准防渗漏的公厕两座,解决附近村民的如厕问题;

  4.新建防渗漏公共垃圾池一座,由二台子村定期及时清理,原有垃圾池进行拆除;

  5.锦郊街道办事处成立此项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组织人力对此排洪 (略) 辖区段的垃圾进行捡*清理,并安排专人对排洪沟进行日常巡逻检查,发现垃圾及时清理,发现排放垃圾现象及时制止,二台子村委会还开展了对群众的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河道环境治理常态长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4年 8月 2日至 2024年 8月 8日(五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龙港区滨海 (略) 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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