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德佑生物有限公司新建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江西德佑生物有限公司新建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新建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地址: (略) 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63.com

项目名称

(略) 新建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江西德兴高新技术产业园新硫化工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江西德兴高新技术产业园新硫化工产业园区,属新建项目,占地面积约合102亩。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产品方案为:年产2-溴*烷2000t、溴*烷1000t、正溴*烷1000t、正溴*烷1000t、溴化钾3000t、硫酸锌1000t、溴*基二苯*腈4240t、2-溴*酸*酯2000t、2-溴*酸*酯1000t、十溴二苯*烷1000t、4-溴*基喹啉酮90t、溴缩酮60t、1-氯*烷2400t、2-氯*烷600t、1,4-二氯*烷600t、1,6-二氯已烷600t、1-氯辛烷960t、亚磷酸1200t,共计医药中间体*t;年产副产品氯化钠2316.321t。二期产品方案为:年产氨*环酸500t、维生素C*基醚200t、1,6己二醇原料药*t。

项目以异*醇、*醇、无水正*醇、氢溴酸、碳酸氢钠、硅胶等为原辅料,通过合成、蒸馏、分离、中和水洗、静置分层、灌装等工序生产2-溴*烷、溴*烷、正溴*烷、正溴*烷;以溴化锌、氢氧化钾、溴化钾、氢溴酸、活性炭、水等为原辅料,通过合成、离心过滤、脱色、抽滤、浓缩、结晶、过滤、烘干等工序生产溴化钾;以氢氧化锌、硫酸、活性炭等为原辅料,通过合成、脱色、抽滤、浓缩、离心甩滤、烘干、高温干燥等工序生产硫酸锌;以*烯、溴素、三*胺、间二*苯、水、二苯*腈、片碱等为原辅料,通过加成反应、取代反应及脱溶、中和等工序生产溴*基二苯*腈;以*酸、*酸、溴素、硫酸、*醇、碳酸氢钠等为原辅料,通过溴代反应、酯化反应、水洗分层、中和水洗及精馏等工序生产2-溴*酸*酯、2-溴*酸*酯;以溴素、无水氯化铝、二苯溴*烷、氢氧化钠等为原辅料,通过回流反应、中和、蒸馏、离心及干燥等工序生产十溴二苯*烷;以双*酰苯胺、溴素、1,2-二氯*烷、水、碳酸氢钠、浓硫酸、催化剂等为原辅料,通过溴代反应、水洗分层、压滤、精制、离心、二次精制、离心、闭环反应、稀释、压滤、烘干等工序生产4-溴*基喹啉酮;以二氯苯*酮、纯苯、戊二醇、溴素、纯碱等为原辅料,通过缩合反应、溴代反应、中和水洗、静置分层、脱溶等工序生产溴缩酮;以正*醇、异*醇、1,4-*二醇、1,6-己二醇、正辛醇、盐酸等为原辅料,通过卤代反应、水洗、静置分层、蒸馏等工序生产1-氯*烷、2-氯*烷、1,4-二氯*烷、1,6-二氯己烷、1-氯辛烷;以盐酸、三氯化磷、亚磷酸晶种等为原辅料,通过水解反应、蒸馏脱水、保温结晶、过滤、干燥等工序生产亚磷酸。

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一车间2-溴*烷、溴*烷、正溴*烷、正溴*烷生产线产生的工艺废气、精馏废气及灌装废气经导管收集采用“碱液喷淋塔+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外排,一车间溴化钾、硫酸锌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导管收集采用“水喷淋塔”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外排;二车间工艺废气经导管收集采用“冷凝系统(水冷+冷冻盐冷)+碱液喷淋塔+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三车间工艺废气经导管收集采用“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裂解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采用“二级碱洗喷淋塔+干式过滤箱+蓄热式热力焚烧(RTO)+二级喷淋塔”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采用“碱洗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碱洗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加强贮存、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做好管道和生产设备密封,防止跑冒滴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及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TVOC、NMHC、氢溴酸、2-溴*烷、溴*烷、异*醇、*醇、正溴*烷、正*醇、正溴*烷、正*醇、醚类、二氯*烷、苯、1-氯*烷、2-氯*烷、1,6-二氯己烷、1-氯辛烷、正辛醇等污染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 1101.3-2019),溴化氢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标准要求,硫酸雾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标准要求,氯气、氯化氢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溴素排放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附录C要求,二*苯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6/ 1101.2-2019),二噁英、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氨气、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冷却系统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物化调节池+芬顿氧化+絮凝沉淀+生化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厌氧沉淀池+好氧池+二沉池”处理,后通过园 (略) 接入德兴高新技术产业园新硫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德兴高新技术产业园新硫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特征因子苯、二*苯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急性毒性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二氯*烷参 (略) 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 199—2018)二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反应釜、离心机、冷凝器、真空泵、压缩机、干燥剂等生产设备。应优化项目厂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等综合治理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尘灰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机构进行填埋处置,更换保温材料供应商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精(蒸)馏残液、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及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6、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

卫生防护距离为一车间周边200m,二车间、裂解区、储罐区周边100m,三车间周边300m,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周边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性建筑。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新建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地址: (略) 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63.com

项目名称

(略) 新建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江西德兴高新技术产业园新硫化工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江西德兴高新技术产业园新硫化工产业园区,属新建项目,占地面积约合102亩。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产品方案为:年产2-溴*烷2000t、溴*烷1000t、正溴*烷1000t、正溴*烷1000t、溴化钾3000t、硫酸锌1000t、溴*基二苯*腈4240t、2-溴*酸*酯2000t、2-溴*酸*酯1000t、十溴二苯*烷1000t、4-溴*基喹啉酮90t、溴缩酮60t、1-氯*烷2400t、2-氯*烷600t、1,4-二氯*烷600t、1,6-二氯已烷600t、1-氯辛烷960t、亚磷酸1200t,共计医药中间体*t;年产副产品氯化钠2316.321t。二期产品方案为:年产氨*环酸500t、维生素C*基醚200t、1,6己二醇原料药*t。

项目以异*醇、*醇、无水正*醇、氢溴酸、碳酸氢钠、硅胶等为原辅料,通过合成、蒸馏、分离、中和水洗、静置分层、灌装等工序生产2-溴*烷、溴*烷、正溴*烷、正溴*烷;以溴化锌、氢氧化钾、溴化钾、氢溴酸、活性炭、水等为原辅料,通过合成、离心过滤、脱色、抽滤、浓缩、结晶、过滤、烘干等工序生产溴化钾;以氢氧化锌、硫酸、活性炭等为原辅料,通过合成、脱色、抽滤、浓缩、离心甩滤、烘干、高温干燥等工序生产硫酸锌;以*烯、溴素、三*胺、间二*苯、水、二苯*腈、片碱等为原辅料,通过加成反应、取代反应及脱溶、中和等工序生产溴*基二苯*腈;以*酸、*酸、溴素、硫酸、*醇、碳酸氢钠等为原辅料,通过溴代反应、酯化反应、水洗分层、中和水洗及精馏等工序生产2-溴*酸*酯、2-溴*酸*酯;以溴素、无水氯化铝、二苯溴*烷、氢氧化钠等为原辅料,通过回流反应、中和、蒸馏、离心及干燥等工序生产十溴二苯*烷;以双*酰苯胺、溴素、1,2-二氯*烷、水、碳酸氢钠、浓硫酸、催化剂等为原辅料,通过溴代反应、水洗分层、压滤、精制、离心、二次精制、离心、闭环反应、稀释、压滤、烘干等工序生产4-溴*基喹啉酮;以二氯苯*酮、纯苯、戊二醇、溴素、纯碱等为原辅料,通过缩合反应、溴代反应、中和水洗、静置分层、脱溶等工序生产溴缩酮;以正*醇、异*醇、1,4-*二醇、1,6-己二醇、正辛醇、盐酸等为原辅料,通过卤代反应、水洗、静置分层、蒸馏等工序生产1-氯*烷、2-氯*烷、1,4-二氯*烷、1,6-二氯己烷、1-氯辛烷;以盐酸、三氯化磷、亚磷酸晶种等为原辅料,通过水解反应、蒸馏脱水、保温结晶、过滤、干燥等工序生产亚磷酸。

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一车间2-溴*烷、溴*烷、正溴*烷、正溴*烷生产线产生的工艺废气、精馏废气及灌装废气经导管收集采用“碱液喷淋塔+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外排,一车间溴化钾、硫酸锌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导管收集采用“水喷淋塔”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外排;二车间工艺废气经导管收集采用“冷凝系统(水冷+冷冻盐冷)+碱液喷淋塔+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三车间工艺废气经导管收集采用“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裂解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采用“二级碱洗喷淋塔+干式过滤箱+蓄热式热力焚烧(RTO)+二级喷淋塔”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采用“碱洗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碱洗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加强贮存、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做好管道和生产设备密封,防止跑冒滴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及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TVOC、NMHC、氢溴酸、2-溴*烷、溴*烷、异*醇、*醇、正溴*烷、正*醇、正溴*烷、正*醇、醚类、二氯*烷、苯、1-氯*烷、2-氯*烷、1,6-二氯己烷、1-氯辛烷、正辛醇等污染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 1101.3-2019),溴化氢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标准要求,硫酸雾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标准要求,氯气、氯化氢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溴素排放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附录C要求,二*苯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6/ 1101.2-2019),二噁英、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氨气、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冷却系统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物化调节池+芬顿氧化+絮凝沉淀+生化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厌氧沉淀池+好氧池+二沉池”处理,后通过园 (略) 接入德兴高新技术产业园新硫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德兴高新技术产业园新硫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特征因子苯、二*苯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急性毒性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二氯*烷参 (略) 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 199—2018)二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反应釜、离心机、冷凝器、真空泵、压缩机、干燥剂等生产设备。应优化项目厂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等综合治理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尘灰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机构进行填埋处置,更换保温材料供应商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精(蒸)馏残液、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及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6、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

卫生防护距离为一车间周边200m,二车间、裂解区、储罐区周边100m,三车间周边300m,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周边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性建筑。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